中标
[JRZFCG-2023-025]2023年沥青材料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 年沥青材料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上饶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乙方(供货单位):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签订地点:上饶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 2023 年沥青材 料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项 目 的 中 标 通 知 书 ( 项 目 编 号 :JRZFCG-2023-025)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 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 书、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 之一部分。
第一条合同货物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
货 物 名 称 | 规 格 型号 |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 | 单 项 合 计(元) | |
1 | SBS 改性沥青 细 粒 式 混 凝 土 | AC-13 | 江西省地质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 元/m³ | 2100 立方 | 1665(其中材料 费用 1200 服务 费用 465) | 3496500.00 |
第二条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即 RMB3496500.00。该合同总价是包含:旧路面清除、沥 青混凝土材料、运输、摊铺、碾压、设备及设备的吊装 调迁、现场打扫、 废弃物处置、人员工资及福利、保险、税费、管理费等一切直接与间接费用及利润的总和。本 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 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费用。
第四条包装和装运标志
1、为保证产品活性,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乙方应在 12 个小时内交货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 指定地点后,应由甲方授权代表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方 视为货物已接收。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 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 运输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 担。
第五条质量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
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 的要求。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3.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 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交货及验收
1.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要求地点,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相关服 务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甲方对产品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缺陷应 承担的责任。如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照 本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 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第七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每个季度据实结算,并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发 票,如乙方未及时提供上述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 求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款项。
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户名: 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账号:36001050100050006499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 之日起一年,保修费用已计入总价。
2.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返修,不 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 障除外。
3.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 期五 8:00-18:00)为 48 小时;非工作期间为 72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15170032212。
4.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 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 偿付拒收货物或拒付款项的 5%。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无故不提供货物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 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1%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 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10%,逾期交货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 2 款处理。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
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5.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 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 4 款 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 2~3 款执行。
7、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乙方应承 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诉讼费用等。
第十条争议及仲裁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 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 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上饶仲裁委员会按照 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2 份,招标代理机构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址: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传真: 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