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废铁废边角料处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竞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473
二、采购单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废铁废边角料处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1-04 10: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1-09 10: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刘帅朋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362703764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过磅量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建议有意参与本标的投标人自行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已确认本标的物资实物现状,并接受未看样引发的一切风险责任。2.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次项目所有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装卸、清理现场、运输及处置、人工、吊车、货车等全过程费用。3.预付款及履约担保:中选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预估数量及所报价格(单价),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预付全部货款;预付款的30%作为履约担保。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未履行完成或未在公告提货日期前提货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履约担保。最终结算金额已覆盖履约担保金额的,履约担保部分转为结算金不再退回。4.结算方式:预估重量10吨,中标单价为固定结算单价,根据过磅单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允许分批次处理,最终价款一次性结清。5.装运作业要求: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期限内到场提货。废旧物资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装车吊、工完场清、安全防护、人力、运输车辆等所有相关需求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解决。6.安全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保证其派来的接收人员具备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相关废旧物资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吊装机械、运输车辆及作业人员需持有合法有效证件,提前通知报备,配合进港审查。7.依法处置要求:中标人承担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须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因违法处置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价方承担。 8.如竞价方有需特殊说明或咨询的事项,请提前联系采购执行人;未提前说明的,视为竞价方已接受一切风险并愿意遵照采购方相应要求。
发布日期:2024-11-04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000473
二、采购单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废铁废边角料处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1-04 10: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1-09 10: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刘帅朋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362703764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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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铁废边角料 | 10 | 吨 | 称重 | 2024-11-11 |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固废仓库 | 是 | 否 | 1.预估10吨,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过磅量结算,2.起拍价为1885元/吨。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单价固定不变,按实际过磅量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1.建议有意参与本标的投标人自行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已确认本标的物资实物现状,并接受未看样引发的一切风险责任。2.所报价格为完成本次项目所有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中标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装卸、清理现场、运输及处置、人工、吊车、货车等全过程费用。3.预付款及履约担保:中选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按预估数量及所报价格(单价),以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预付全部货款;预付款的30%作为履约担保。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未履行完成或未在公告提货日期前提货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履约担保。最终结算金额已覆盖履约担保金额的,履约担保部分转为结算金不再退回。4.结算方式:预估重量10吨,中标单价为固定结算单价,根据过磅单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允许分批次处理,最终价款一次性结清。5.装运作业要求:中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期限内到场提货。废旧物资的现场装运、运输、处置、装车吊、工完场清、安全防护、人力、运输车辆等所有相关需求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解决。6.安全管理要求:中标人须保证其派来的接收人员具备现场装运、运输、处置相关废旧物资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吊装机械、运输车辆及作业人员需持有合法有效证件,提前通知报备,配合进港审查。7.依法处置要求:中标人承担废旧物资交接后的全部责任,须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回收、处置,因违法处置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竞价方承担。 8.如竞价方有需特殊说明或咨询的事项,请提前联系采购执行人;未提前说明的,视为竞价方已接受一切风险并愿意遵照采购方相应要求。
发布日期: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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