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三合道消防救援站营区文化墙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9月29日 21: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三合道消防救援站营区文化墙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 21: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 ||
预算金额 | ¥17.6556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建芳/张琪/韩莹/褚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11312624 | ||
采购单位 |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辛柴路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283931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022-26491095 |
项目概况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三合道消防救援站营区文化墙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4-B-0205
项目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三合道消防救援站营区文化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556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文化墙装饰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起一个月内(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见文件附件)。3.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3.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方式:现场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柴路桥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2839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联系方式:刘女士 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张琪/韩莹/褚娜
电 话: 130113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