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大公镇2025-2026年城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大公镇2025-2026年城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大公镇2025-2026年城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大公镇
(2)招标范围:分散式农户污水治理、道路、交安、绿化、亮化、污水管网建设等城建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万元,当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价累计至15万元时或满两年该合同自动终止。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初审。
③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④协助交易发起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3)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履行期限为 2年。
(4)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5万元。最高投标费率为1%。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交易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自 2022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3 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不合格单位:苏州安卓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苏优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4 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7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 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且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13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且不得在其他省市有在监工程。
3.10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
3.11 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交易响应人承诺函;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12 监理项目部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 35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1 、总监:1 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 、监理员:1 名,监理员岗位证书。
4 、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单位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 2000 元/人的违约金。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2 月 31 日 09 : 0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交易保证金为3000元。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以单位转账方式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不按规定履约的,中标单位自违约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在大公镇境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3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安市大公镇
联系人:段叶红
电 话:15851345516
8.3 对项目交易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2号
联系人:曹丽
电 话:0513-818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