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引水管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ZJDY202210816 | 项目名称 | 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引水管线)项目 |
标段编号 | ZJDY202210816004001 | 标段名称 | 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引水管线)钢管采购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引水管线) 钢管采购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工程(引水管线)(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丹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开委投【2022】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委托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D1020*14钢管604米,D1020*12钢管1485米,DN1000*100三通16只,DN1000*300三通9只,45度弯头50只,90度弯头14只,11.25度弯头5只,22.5度弯头2个,DN1000法兰38只;(最终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2.2交货地点:货按批次运送到项目实施工地;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达,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使用; 2.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4369772.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钢管生产及销售”的经营范围,同时投标人具备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三项体系认证内容中必须包含螺旋钢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其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7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扣0.9分,每低于基准价的1%扣0.6分,不足部分按直线内插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技术响应(10分) 技术标准、规格、参数需满足招标文件且技术标准符合SY/T5037-2018相关规定,不满足按“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处理,投标单位须提供国家级质量检测中心出具φ1020钢管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进行评分: 1.技术标准响应(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2.技术规格、参数响应(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3.货物的运营维护成本(优得2分,良得1.5分,中得1分,差0.5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三)商务响应(5分) 投标货物交货期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运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交货期的长短酌情打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分,差1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四)售后服务(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 1.售后服务机构地点(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或授权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优得4分,良得3分,中得2分,差1分) 2.售后服务内容(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方式(优得3分,良得2分,中得1分,差0.5分) 注:投标人的该项总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五)供货业绩要求(5分) 2019年11月24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340万及以上钢管采购的得5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购销合同及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
00
:
00
至
2022
年
11
月
28
日
24
:
00
期间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
,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
125.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6.
投标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6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6906601)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支行 6.1.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1.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6.1.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6.1.5本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也可以用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将原件录入企业诚信库中,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从企业诚信库中挑选上传,如未挑选上传银行保函至投标文件中或提供的银行保函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1.6按规定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提交《年度投标保证保险已保证明》(年度投标保证保险的办理使用规则执行镇建招[2019]3号文)。选择采用保险、保函、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6.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可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以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4日9时3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7.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及承诺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8. 其他 8.1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8.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8.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8.4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动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8.6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胡琳; 电话:0511-86885211;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电话:0511-86578332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6568807 9.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江苏CA 联系电话:0511-85221021 网上招投标系统: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2527507、1825188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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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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