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史海村工业用地以及地上房产的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25日10时至2023年12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进行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史海村工业用地以及地上房产。
起拍价:504.52元,保证金:8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评估价:630.65万元
(一)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对象范围为济宁百村巾被织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安居镇史海村的工业用房及其占用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包含属于房地产的房屋配套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物)。
(二)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名称 | 济宁百村巾被织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安居镇史海村工业用途房地产 | |
座落 | 济宁百村巾被织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安居镇史海村 | |
土地使用权基本情 | 用途 | 工业 |
权属 | 权利人:济宁百村巾被织造有限公司,用途:工业,证号:济任国用(2004)第081107370072号。 | |
四至 | 东至路;西至建设用地;南至建设用地;北至连菏线 | |
面积 | 8849㎡ | |
剩余期限 | 30.86年(截止日期:2054年08月11日) | |
开发程度 | 一般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
建筑物基本状况 | 规模 | 济宁百村巾被织造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安居镇史海村的工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430.54㎡(其中砖混结构房屋105.11㎡;框架结构房屋705.23㎡;砖木结构房屋2146.65㎡;简易结构房屋1473.55㎡)。另:简易棚223.40㎡;围墙1158㎡。其中框架结构办公房建成于1997年,其他房屋建成于1988年。 |
用途 | 工业、办公(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依据实际用途) | |
权属 | 济宁百村巾被织造有限公司(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依据土地证件及相关人现场指认) | |
建筑结构 | 4#、7-1#、8-1#、11#、12#、13-1#为砖混结构;23#、23-1#为框架结构;2#、5#、6#、7#、8#、13#、17#、18#、19#、19-2#、20#、24-1#、8-2#为砖木结构;其他为简易结构。 | |
设施设备 | 基本齐全。 | |
装饰装修 | 房屋外墙裸砖墙面,房屋内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抹灰,木门或铁门木窗。框架结构办公用房屋外墙贴瓷砖,室内地面贴瓷砖,墙面及顶面刷涂料。 | |
建成时间 | 框架结构办公房建成于1997年,其他房屋建成于1988年。 | |
维护状况 | 维护情况一般。 |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2天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37-6772089 0537-6776526熊法官(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竞买保证金请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拍。
4、注意:该土地长期拖欠土地使用税,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应职能部门查询该资产所欠各类费用。如不咨询即购买,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4.签署成交确认书与执行裁定书的时间可能依法延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另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的将丧失相关权利。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竞买保证金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结算账户名称:重庆联付通网络结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备付金。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1月2日16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0811执恢1565号济宁市任城区安居镇史海村工业用地以及地上房产拍卖余款”。
户 名: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帐 号:3112510043290028644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因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预留足够办理拍卖相关手续时间。如因办理竞买手续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无法参加竞拍的,后果自负。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37-6776625熊法官。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00-600-121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济安桥路与枫杨路交汇处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