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6.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第40、57、59、60、62标包)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JS采字2023-009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第40、57、59、60、62标包)

预算金额:612.2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2.2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

标段名称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简要技术参数

预算(万元)

备注

第40标包

消防员防坠落装备

消防坐式半身安全吊带
(含Ⅰ、Ⅱ类)

95

符合XF 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标准要求,功能全面、舒适安全,耐用结构。围于腰部、大腿或腰部以下部位的带有必要金属零件的织带,用于承受人体重量以保护其安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品

136.03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消防全身式安全吊带

117

消防通用安全绳

155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核心产品)

15

锚固装备套装

1

第57标包

泡沫灭火枪、炮

车载泡沫炮(核心产品)

2

62米举高喷射消防车的替换炮,需按照用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改造接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1.4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泡沫枪

30

中倍数泡沫钩管

18

高倍数泡沫发生器

5

中倍数手持泡沫发生器

8

车载泡沫发生器

2

第59标包

灭火类输水器材

机动手抬消防泵(核心产品)

16

产品总体性能符合市场准入标准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0.5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浮挺泵

2

泡沫液输转泵

5

防爆输转泵

3

粘稠液体抽吸泵

4

吸附垫

54

移动储水装置

8

第60标包

其他灭火器材

二节拉梯

52

符合国家XF137-2007《消防梯》标准要求;材质:竹质或优于该材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样品

133.41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十五米金属拉梯(核心产品)

35

挂钩梯

122

折叠式救援梯

3

单杠梯

30

二分水器

31

三分水器

60

65-40二分水器

5

65-40三分水器

5

止水器

162

转换接口

440

65转40转换接口

10

消防扳手

10

消火栓钥匙

50

水带护桥

21

水带挂钩

140

第62标包

灭火救援辅助装备

移动式细水雾灭火装置

2

以水为灭火剂,必要时也可以添加灭火添加剂,可以扑灭A、B、E类初期火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10.90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移动式水带卷盘或水带槽

15

移车器

26

空气充填泵(核心产品)

7

班组帐篷

30

带电助力装备小推车

10

合计:

612.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40、57、59、60、62标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谢绝参与投标。(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开标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注:①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投标文件附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序号(2)-(7)投标文件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7)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③以上资格要求序号(8)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详细资格要求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0日  至 2023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0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8:00时,将营业执照、授权书等资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申请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3482512975@qq.com),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所投标包、投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回复到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的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或书面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韩助理0951-5057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联创基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小区46号楼8号房            

联系方式:吴部长19995104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部长

电 话:  1999510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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