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一标段、二标段
金额
7.8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0100g23004
预算金额7.87万元
招标公司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慧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0100G2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1.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建d800-d1000雨水管线340米及配套雨水口等附属设施,雨水一体化泵站一座,流量0.85立方米/秒。
2.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拟在新一泵站内建设一体化泵站一座及配套管线等附属设施,机排流量1立方米/秒,提升雨水泵站总体机排能力。
2.4.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所有勘察任务并形成勘察成果文件等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
二标段: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
潜在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7.87万元;二标段:10.07万元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 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城乡路30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079687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日
期:2023年07月19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招标编号:KC0100G2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1.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新建d800-d1000雨水管线340米及配套雨水口等附属设施,雨水一体化泵站一座,流量0.85立方米/秒。
2.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拟在新一泵站内建设一体化泵站一座及配套管线等附属设施,机排流量1立方米/秒,提升雨水泵站总体机排能力。
2.4.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所有勘察任务并形成勘察成果文件等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项目建设所需全部勘察成果文件。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东直路太平南四道街易涝区域整治项目
二标段:新一泵站改扩建项目
潜在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中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7.87万元;二标段:10.07万元
2.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4月至2023年06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7月 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城乡路305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451-51079687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18946075688
电子邮件:chenyizhaobiao@163.com
日
期:2023年07月19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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