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4万吨年废催化剂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氧地坪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4.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4.4万元
招标联系人牛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部振越15969691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7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条件 4万吨/年废催化剂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于2022年6月份建成焙烧车间钼系生产线和湿法车 间钨系生产线,钼系和钨系生产线于2022年7月8日开始投料试生产至今,钼系和钨系生产线设 备已全部调试并正常运行,各工序工艺指标趋于稳定。现增加萃取系统,需对湿法车间东侧地 面进行环氧地坪施工,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山东环保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 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2、项目名称:4万吨/年废催化剂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氧地坪施工工程; 3、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岳口工业园景目环保项目厂区; 4、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施工; 5、采购范围:按清单完成供货及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预算金额:54.4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使用要求; 9、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4万吨年废催化剂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环氧地坪施工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按清单完成供货及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同时具有:①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套类似 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套类似 的业绩(类似业绩定义:环氧地坪施工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 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明细清单等。 (5)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 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7)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领取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6-09 17:00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济南市高新区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17室,无需现场领取,领取方 式详见“九、其他说明”。 五、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文件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6-17 14:00 3、递交地点:济南市高新区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22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6-17 14:00:00 2、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22室 2、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22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和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环保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昌新悦国际广场 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电话:0531-5966299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三庆齐盛广场1号楼1517室 联系人:部振越 联系电话:15969691933 九、其他说明 1、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5日—2024年06月09日每日9: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2.1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 统进行信息登记。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完善信息、 搜索该项目进行参与投标。登记成功后,将“2.2需校验的资料”按要求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88886222@163.com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信息 登记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需交验的资料(查验原件扫描件): 2.2.1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2.2.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资格 和能力的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2.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2.5 人营业执照; 2.2.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供应商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资格 和能力的承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2.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2.2.5 2023年度财务报表; 2.2.6单位股权关系证明(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2.7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2.8法 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注:领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不代表资格审查 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举报投诉电 话:0531-81780027,业务举报邮箱:SDHBZBC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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