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口县][非网招]湖口县南北港、造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湖口县南北港和造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二标段-农田面源和水产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50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15
公告正文

湖口县南北港和造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口县南北港和造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湖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农函【2020】34号文、湖发改字【2019】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口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总投资5000万元,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口县南北港和造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示范项目一标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地点:湖口县南北港和造湖流域及全县畜禽养殖场。

2.3本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价约5000万元(其中一标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726万元(其中设计费54万元),二标段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1817万元(其中设计费36万元)),最终以财政决算审计为准,估算价剩余部分另行采购。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一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场舍改造工程,全县20家规模养殖场和12家非规模养殖场实施畜禽粪污“一场一策”改造治理,建设干湿分离设备、沼液储存罐、生物氧化塘、沼气池、堆肥发酵棚、污水管道、雨水沟改造、基质消纳池、人工湿地处理系统;

2.畜禽粪污田间利用工程、建设田间沼液暂存罐、滴灌系统、干粪、沼液运输车辆;

3.有机肥厂,建设“畜禽粪污 +秸秆一生物发酵一有机肥”生态工程。

4.三年运维:三年期满整体移交给建设单位,保证资料齐全、设备完好,能正常运行。

(二)工程管理设施。

②二标段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农田面源污染治理:

1.农田化肥农药减量工程;

2.农田废弃物收集处理工程;

3.农田区生活污水净化工程。

(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对示范区内昊源生态渔场、九江良盛公司等进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主要包括渔塘清淤、整理及生态化改造,清洁水产养殖示范、渔塘养殖尾水处理,循环水调控泵站。

(三)工程管理设施。

(四)第三方水质监测站。

(五)三年运维:三年期满整体移交给建设单位,保证资料齐全、设备完好,能正常运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预算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2.7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30天;(2)施工周期:240天,在2021年12月底需完工

2.8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施工环保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设计方或联合体施工方):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同时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工程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须提供“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及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提供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市政专业)、安全员、质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③外省来赣投标单位须办理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开标时,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企业)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办理进赣备案。开标时外埠来赣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公章,无法查询或确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制。详见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

④授权委托人必须由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担任,若是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方委托,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⑤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且应分工明确,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供。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除外),装入原件袋内,无需密封。原件应当众,当场提供,一次性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 2020 1215日 至 2021 11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4.2工程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0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5 10 00 分整,地点为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湖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开标顺序:先开启一标段,再开启二标段,所有投标单位同时可以投二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中了一标段,二标段就不予进行排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章 )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1777180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洋房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8679023259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湖口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章)

受理投诉电话:0792-63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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