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北京联通小型热管双循环精密空调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zbl0000388zx0105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志彬153321738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3-2024年北京联通小型热管双循环精密空调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TXZBL0000388ZX0105),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小型热管双循环精密空调,其中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12.5kw(含标准安装))采购数量为174台;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20kw(含标准安装))采购数量为40台;超长安装(空调机组 容量 12.5kw及20kw)采购数量为282米;选配组件(油分离器)采购数量为40个;选配组件(加湿组件)采购数量为26套;选配组件(加热组件)采购数量为25套;选配组件(除湿组件)采购数量为25套;选配组件(低温组件)采购数量为26套。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1.3※交货期:招标人通知发货45日内,投标人需将订单产品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并安装,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到货安装,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扣罚。
1.1.4※保修期:从设备初验合格之日起。压缩机、电子膨胀阀、风机保修至少72个月。整机保修至少36个月。
1.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中标份额分别为采购数量的60%、40%。具体份额分配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中标份额分配原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联动系数的报价方式,以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12.5kw(含标准安装))不含增值税单价、超长安装(空调机组容量12.5kw及20kw)不含增值税单价、选配组件(除湿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作为评审价格。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12.5kw(含标准安装)):不含增值税单价25350.00元/台;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20kw(含标准安装)):不含增值税单价33350.00元/台;超长安装(空调机组容量12.5kw及20kw)不含增值税单价210.00元/米;选配组件(油分离器)不含增值税单价1700.00元/个;选配组件(加湿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1500.00元/套;选配组件(加热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995.00元/套;选配组件(除湿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995.00元/套;选配组件(低温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1500.00元/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能效比: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12.5KW热管双循环空调的包含“能效比”测试内容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为GB/T 19413-2010、GB/T 17758-2010,检测机构为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证明文件查询网站网址,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网址验证证明文件是否有效,如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则视为无效材料。)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符合本次招标适用范围,累计业绩金额在1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热管双循环空调(制冷量12.5KW或20KW)供货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单项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合同或订单或发票内容须体现具备热管双循环空调产品(制冷量12.5KW或20KW)相关字样,普通机房空调业绩将不被认可。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
2.5 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应答,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10)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 获取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管理-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沃支付。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发票开具:如需开具发票,投标人须将可编辑版开票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票金额发送至邮箱:hezhibin_xm.cicdi@chinaccs.cn。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51095948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B座518
邮 编:100005
负 责 人:贺志彬、罗浩、樊恒波
联 系 人:贺志彬
电 话:15332173876
电子邮件:hezhibin_xm.cicdi@chinaccs.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9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注:本公告中所有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小型热管双循环精密空调,其中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12.5kw(含标准安装))采购数量为174台;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20kw(含标准安装))采购数量为40台;超长安装(空调机组 容量 12.5kw及20kw)采购数量为282米;选配组件(油分离器)采购数量为40个;选配组件(加湿组件)采购数量为26套;选配组件(加热组件)采购数量为25套;选配组件(除湿组件)采购数量为25套;选配组件(低温组件)采购数量为26套。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不承诺满额执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1.2※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1.1.3※交货期:招标人通知发货45日内,投标人需将订单产品按照招标人约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并安装,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到货安装,根据合同约定条款扣罚。
1.1.4※保修期:从设备初验合格之日起。压缩机、电子膨胀阀、风机保修至少72个月。整机保修至少36个月。
1.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2 个,中标份额分别为采购数量的60%、40%。具体份额分配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中标份额分配原则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用单价+联动系数的报价方式,以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12.5kw(含标准安装))不含增值税单价、超长安装(空调机组容量12.5kw及20kw)不含增值税单价、选配组件(除湿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作为评审价格。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12.5kw(含标准安装)):不含增值税单价25350.00元/台;小型热管双循环空调(空调机组容量20kw(含标准安装)):不含增值税单价33350.00元/台;超长安装(空调机组容量12.5kw及20kw)不含增值税单价210.00元/米;选配组件(油分离器)不含增值税单价1700.00元/个;选配组件(加湿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1500.00元/套;选配组件(加热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995.00元/套;选配组件(除湿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995.00元/套;选配组件(低温组件)不含增值税单价1500.00元/套。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或盖章的存款账户基本信息;
(2)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提供“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站(https://taxpayer.top/)”查询结果的截屏,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2.3 能效比: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12.5KW热管双循环空调的包含“能效比”测试内容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检测标准为GB/T 19413-2010、GB/T 17758-2010,检测机构为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同时须提供证明文件查询网站网址,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网址验证证明文件是否有效,如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或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符,则视为无效材料。)
2.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符合本次招标适用范围,累计业绩金额在1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热管双循环空调(制冷量12.5KW或20KW)供货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及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协议)、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为含税金额且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中涉及的某业绩金额不能高于其对应的合同(订单)金额,一份单项合同或一份框架订单计一份业绩,合同或订单或发票内容须体现具备热管双循环空调产品(制冷量12.5KW或20KW)相关字样,普通机房空调业绩将不被认可。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视为不符合本项要求,原件备查 。)
2.5 信誉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无行贿、受贿记录行为,无串标、围标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如因上述行为之一被处罚则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禁入型供应商禁入期内。
2.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卖方与买方签订内贸合同。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满足国家绿色低碳采购要求,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如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绿色包装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满足国家合规管控要求(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为国外设备制造商指定代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及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唯一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需提供翻译版本并加盖原厂公章);国产设备不接受授权代理商参加应答,由设备生产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和代理同时参加,若原厂家及其代理商均参与投标的,则代理商的申请视为无效。
(10)评标当日,投标人须准备至少包括业绩、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如投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可辨,评标委员会要求核查原件时,投标人须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清晰可辨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1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出具的所有书面承诺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未落实到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6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 获取招标文件,且下载招标文件后才可参与投标。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管理-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通过审核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标书款的支付,选择沃支付。投标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至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发票开具:如需开具发票,投标人须将可编辑版开票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票金额发送至邮箱:hezhibin_xm.cicdi@chinaccs.cn。
4.2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IPASS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递交,招标人可拒绝潜在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
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仅在电子系统上填写唱标信息,未上传文件的。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 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031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51095948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B座518
邮 编:100005
负 责 人:贺志彬、罗浩、樊恒波
联 系 人:贺志彬
电 话:15332173876
电子邮件:hezhibin_xm.cicdi@chinaccs.cn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12590209571010300009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注:本公告中所有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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