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于2018年10月16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母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招标项目
1、天使投资母基金基本内容
1.1基金类型和规模
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湖南湘江新区本级财政10年内累计出资10亿元(首期出资1亿元),通过母子基金运作模式,募集社会资本,未来达到25亿元-30亿元的基金规模。
1.2运作模式
天使基金采取母基金运作模式,即选取优质母基金管理机构与湖南湘江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天使投资母基金(其中湖南湘江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5%)。
1.3投资要求
(1)投资范围
①投资地域范围:基金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投资。
②投资产业范围:重点聚焦先进储能材料、高端装备与人工智能、基因工程和生命技术、信息终端、3D打印和工业机器人等5大高端制造业,移动互联网、现代金融、文化旅游等3大现代服务业,以及其他符合湖南湘江新区产业定位的高科技新兴产业。
(2)投资期限
天使投资母基金在存续期内对子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子基金的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在子基金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最多可延长2年。
(3)投资约定
①阶段要求:基金重点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种子期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职工人数不超过5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初创期企业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200人,且资产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且投资于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包含引入湖南湘江新区范围内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0%。
②参股要求:天使投资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49%,且子基金募集的社会资金优先于母基金到位;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对所投企业不得控股,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
③返投要求:基金直接投资于新区及引入新区范围内项目的资金总规模不低于财政出资部分的1.5倍。
1.4退出方式
(1)天使投资母基金采取提前转让和到期清算两种退出方式。
①提前转让:为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湖南湘江新区天使投资的积极性,子基金设立5年内(含第5年)且未退出的条件下,鼓励子基金管理人或其它有限合伙人购买天使投资母基金所持子基金的股权,其转让比例最高不超过50%,退出收益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转让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②到期清算:子基金存续期满,根据同股同权的原则,到期清算退出。
(2)子基金到期退出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
1.5收益分配和让渡
①基金退出后,天使投资母基金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全部可分配资金按基金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②为提高天使投资母基金管理人的积极性,在基金已退出且获得投资收益的条件下,根据返投比例,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比例可将财政出资部分对应的投资收益最高不超过50%让渡给受托管理机构(含母基金及子基金管理机构,具体分享比例由母基金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2、管理费预算上限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内,投资期以实缴基金规模为基础(退出期内则以尚未退出基金规模为基础),按不超过2%的比例支付管理费。
二、委托代理编号:HNTFCG20180803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四、磋商及评审情况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评审费率) |
评审得分 |
1 |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8% |
71.09 |
2 |
重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
1.64% |
64.26 |
3 |
北京京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50% |
62.28 |
4 |
方富天元(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72% |
61.06 |
5 |
上海开开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0.92% |
52.09 |
6 |
北京清控水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72% |
36.06 |
7 |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12% |
26.42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花桥镇商银路538号
成交金额(管理费费率):1亿-5亿:1.5%;5亿-10亿:1.2%。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主任评委 |
吴国清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无 |
评委 |
谢迪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无 |
评委 |
李红亮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无 |
评委 |
邹华斌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无 |
业主评委 |
冯怡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无 |
七、公告期限:自2018年10月17日17时至2018年10月18日17时止(1个工作日)。
八、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江新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灵敏
电 话:0731-89720317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景观道楷林国际A座17楼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毫
电 话:0731-82159999、18684898879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路北路市政府旁恒晟湘江中心A栋6楼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2018年10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