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TDF202010)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 12 月7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交货期 |
综合得分 |
备注 |
标段五阻燃剂 |
苏州市莹辰新塑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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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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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瑞创物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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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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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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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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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六碳酸二甲酯 |
铜陵金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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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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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平实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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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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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具体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标段五阻燃剂 |
上海金至化工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所投标段原辅料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否决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提供的证明文件以本前附表第1.11.1项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内容为准)”和“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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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六碳酸二甲酯 |
上海金至化工有限公司 |
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提供所投标段原辅料的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否决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提供的证明文件以本前附表第1.11.1项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内容为准)”和“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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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标情况
包件名称、编号 |
流标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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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它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7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最终得分60分及以上的中标候选人入围。
四、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1: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3号楼8楼
邮 编:310020
电 话:0571-85300606
传 真:0571-85300606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山路237号
邮 编:/
电话:0574-86657221
传真:/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山路237号
联系人:娄杰
电话:0574—86657225
电子邮箱:louj@nbdaphoon.com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89号尊宝大厦银尊32楼3204室
联系人:张舒洋
电话:0571-86088172
电子邮箱: 1256903984@qq.com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陆爱林
招标人: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2020 年 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