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03月10日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二次)(2023020077)询价书询价公告
智能监控系统工程示范应用安装施工光伏电站硬件设备旧设备新设备屏柜一次一二次布线电源接线故障录波器二次系统安装调试AGC与AVC远动设备远动机设备接入配套设备施工机械电焊机起重设备车辆工器具推车附料氧气瓶乙炔瓶配制焊材法兰密封垫安全施工设施清洗设备雨棚加药现场照明高处作业所用脚手架加药防护服图纸提供技术文件工程施工设备安装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检验计划图纸会审质量分析安全管理施工材料生产许可证工地配制的各类材料试件试验报告检测设备安装进度劳务施工机具及配件施工组织总设计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计划现场施工检查施工记录物资管理等制度现场事故报告文明施工及总平布置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守卫消防设施现场清理动力施工道路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的建设给排水通讯管理机拆除临时电源水源设施室内仓库室外设备堆放场非标准结构件焊接材料施工辅材起重设施保温棉焊口拍片检查设备解体验收移交使用及保修设备材料制作安装拆除组合平台标准化围栏安全设施走道板脚手架搭设仪器日常维护设备缺陷的处理设计变更设备各类垫片冬雨季和夜间施工措施测量放线油漆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配合下道工序文明施工环境清理废旧物资回收集中堆放现场办公设施施工场地围栏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临建二次改造设备接收卸货储存网线水晶头电源线防火泥二次线布线屏柜防火封堵电缆盖板技术服务安全作业措施动火方案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施工照明垃圾清运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电工作业时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电器开关安技设备急救器材和药器吊笼吊索临时用电架空绝缘导线剪刀撑连墙件扫地杆斜撑消防设备防雷装置电气设备检修固体废弃物漏电保护器移动电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电缆线路临时用电设备登高作业人员未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电线危险作业区未有有效防护灭火器消防器材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脚手架探伤检测高空抛物隐患整改设备系统设计培训数据服务器数据采集硬件智能应用服务器操作员站工程师站显示器液晶折叠屏服务器柜显示屏同步时钟柜中国北斗+GPS双时钟源长城工业防火墙1U单向隔离网闸交换机服务器机柜通信装置逆变器光伏控制器机柜通讯采集装置公用测控装置审计系统入侵检测一体化平台接入网络智能分析故障诊断服务器SCADA服务器隔离防火墙升压站设备站内通讯设备第三方电子设备通信时装置系统站内设备对时同步远动装置保护装置智能电子设备调度端集控站的遥控变电站内设备转发电站监控系统报警显示工程的供货设备改造拆迁恢复工作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性能验收试验屏柜二次布线整理施工费屏柜的安装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1.本项目针对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目前发展现状及功能需求,研制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并进行工程示范应用,解决光伏领域核心控制技术“卡脖子”的问题,实现光伏电站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的自主可控,提升电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
二、报价须知
1、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必须按文件要求上传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报价为含税总价(报价单位为元)。2、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失败的,将纳入供应商考核:如发现参与报价供应商之间有关联关系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将废止本次采购,并按集团相关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实施处罚;如出现“IP地址相同”等特别严重不良行为的,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且五年之内不得参与我院及院属公司的所有采购业务。3、合同及采购需求请在澄清文件下载(若询价文件未见时)。4、响应文件盖章PDF扫描件及word可编辑文档(盖章前)上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二次)(2023020077) | 采购单位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 |
采购项目类型 | 工程 | 采购项目类别 | 2001 |
工程项目编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CG-2023020053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世能光伏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3-10 11:08:41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3-15 11:08:41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3-10 11:08:44 至 2023-03-14 11:08:41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 | F0101011 | 1.000 | 项 | 光伏电站控制系统硬件设备采购 | 2023-01-02 | 2023-04-30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高龙军 | 询价单位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 |
联系电话 | 029-82001145 | 传真 | |
邮编 | 710054 | gaolongjun@tpri.com.cn | |
手机 | 02982001145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询价采购文件-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二次)(2023020077).docx询价采购文件-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二次)(202302007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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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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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
(2023020077)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2023020077
采购人 | :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日 期 | : | 2023年3月 |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2023020077)
询价公告
项目介绍
项目概况:华能青海分公司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项目为我院与华能青海分公司合作申报华能集团公司科技项目。本项目针对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目前发展现状及功能需求,研制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并进行工程示范应用,解决光伏领域核心控制技术“卡脖子”的问题,实现光伏电站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的自主可控,提升电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
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光伏园区世能光伏电站。
3.采购内容:本标针对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项目,进行光伏电站安装施工采购,主要包括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相关旧设备的拆除、新设备的安装、屏柜的安装、一二次布线及接线、故障录波器的安装及调试、AGC与AVC的接入、远动设备的接入等安装施工。
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二、报价须知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1项光伏电站相关施工业绩,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2.3是否接受代理商:不接受。
2.4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 | 采购单位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承揽自用科研 | 采购项目类别 | 物资工程服务 |
工程项目编号 | / | 工程项目名称 | /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是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
报价开始时间 | 以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报价截止时间 | 以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答疑/澄清时间 | 以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采购需求信息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 高龙军 | 询价单位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9-82001145 | 传真 | 029-82001145 |
邮编 | 710054 | ||
手机 | 联系地址 | 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广场 |
七、附件
附件一:合同(详见附件)
附件二:技术规范(详见附件)
八、采购监督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反映、举报,采购人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部门: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翔路99号博源广场A座
电话:029-82001032
注: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见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六条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 无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
9.6 | 最高限价 | 无□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 |
9.8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有,按照以下方式: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响应保证金的形式: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 | 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总合同额的10%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采购时为了准确描述某一配套设备(器件)的技术规格,采购文件或技术规范书中可能引用某一配套设备(器件)的品牌、型号,该品牌、型号不作为投标的唯一或指定产品,但报价配套设备(器件)须满足或高于引用配套设备(器件)性能参数和设备使用功能。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该类品牌的选定须经采购人认可。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现场踏勘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
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询价小组
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
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4.评审报告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合同
日期:年月
地址:西安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23
二、合同通用条款26
1定义及解释26
1.1定义26
1.2合同的转让27
1.3技术文件、规范、图纸提供、保管和保密28
2双方职责28
2.1甲方职责28
2.2乙方责任29
3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及总平布置31
3.1安全目标31
3.3文明施工要求32
3.4总平布置及管理33
4.2乙方采购材料34
5质量与验收35
5.1质量目标35
5.2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35
5.3验收移交使用及保修36
5.4返工与赔偿36
6设计变更及其他36
6.1设计变更36
7争议、违约、索赔及其他37
7.1违约37
7.2争端解决原则39
7.3合同解除39
7.4索赔39
7.5不可抗力的定义40
7.6不可抗力的影响40
三、合同专用条款41
1工程范围及工期41
1.1工程范围41
1.2工期及进度42
2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及总平布置43
3工程款的支付、结算43
3.1付款43
3.2特别条款44
3.3合同价款的调整44
施工分项报价明细表46
附件三:施工现场安全考核奖惩细则56
一、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商定并签署本合同。
根据年月的中标/谈判意向,甲方将工程施工分包交由乙方施工,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a)本合同协议书
(b)双方商议的补充协议
I合同附件
(d)合同专用条款
I合同通用条款
(f)中标/谈判通知书
(g)招标/谈判澄清文件
(h)招标/谈判文件
(i)投标书/报价文件
(j)图纸
(k)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l)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项目合同及技术协议》
(m)其他有关文件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4.合同价格:
本合同金额为:元,税额为:元,价税合计为:元(大写:圆整),发票类型(9%全额施工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安全施工专项费元。
合同款的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3条》。
5.工期:
具体工期时间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停机施工工期天,总工期天(具体停机时间根据业主时间调整)。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约定的期限完成,否则乙方应按照合同条件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赔偿费。工期为拟定日期,一切以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及业主要求为主,费用不调。
6.质量目标:
按照DL/T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实现达标投运。
7.安全目标:
施工期间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不发生重伤、轻伤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
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8.保险:
乙方必须办理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及第三方责任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9.生效日:当甲方和乙方已经正式签订本协议,合同即生效。
10.由于甲方将按合同条件所述付给乙方各项款额,乙方特此立约,向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所需人工、施工机械(电焊机、起重设备、车辆及工器具、推车等)、附料(氧气、乙炔、焊材、法兰密封垫等)、安全施工设施(清洗设备雨棚、加药现场照明、脚手架、加药防护服等),完成工程施工、修复安装工程的所有缺陷、并使该工程符合设计意图。
11.合同采用以合同价款为承包价的方式承包。(甲供主材,详见附件一,施工分项报价明细表)。
12.由于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安装施工、竣工和保修,甲方特此立约,在付款条件成就后,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13.其它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合同共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二、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及解释
1.1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9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0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1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2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3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4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5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6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7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18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9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2合同的转让
1.2.1乙方不得对本工程进行转包。
1.2.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分包。
1.2.3经甲方的同意下分包的部分工程,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扣减分包价款总额的10%。分包合同与本工程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所承担的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2.4经过甲方同意分包的项目不得再次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2.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劳务分包。征得甲方同意的劳务分包,需提供劳务分包人员的劳动合同、工商及意外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2.6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分包或转包,甲方将视乙方发包所完成的工程量为甲方自己完成,甲方将此部分的工作量从乙方的合同总额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单方面切割部分工程甚至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保留追溯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扣除履约保函保证金金额,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除)。
1.3技术文件、规范、图纸提供、保管和保密
1.3.1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技术文件、规范、标准和图纸等,乙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必须经过甲方批准方可复制(按照甲方批准的份数)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乙方不能在未得到甲方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使用时制定详细严密、切实可行、保证甲方不受损失的特殊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否则,甲方依法追究乙方一切责任,并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将所有图纸交还甲方(包括缺损和复制)。
1.3.2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设计变更、补充图纸和指令。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2双方职责
2.1甲方职责
2.1.1根据合同要求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文件。
2.1.2甲方派施工现场管理部经理1人,作为甲方代表。
2.1.3甲方代表的职责:
A、审查乙方提供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检验计划。负责组织图纸会审、质量分析、安全管理。
B、检查乙方的组织机构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和充分有效。
C、检查乙方的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
D、审查施工材料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包括工地配制的各类材料、试件的试验报告;检查并控制施工安装单位试验、检测设备。
E、对材料质量、安装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与施工文件、合同要求质量规定的一致性。
F、复查乙方的质量自检报告,并提出意见。参加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并签字确认。
G、监督施工安全,甲方所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乙方必须执行。危及人身安全或将造成严重事故的处理,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有权下令暂时停工,或永久停工直至更换施工单位。
H、复核工程开工条件,并在开工报告上签署意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字确认。
I、审查工程重大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的实施情况。
J、核查工程进度和工程款结算情况,审查、核签乙方的付款申请报表。
K、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2.1.4由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甲方代表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乙方必须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甲方代表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2.1.5在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甲方、业主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合同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甲方代表负责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增加相应的施工力量以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时,乙方应据此采取甲方同意的必要的步骤,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乙方无权要求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无条件执行;若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组织力量进行赶工,乙方应遵照执行,且不应产生工期索赔费用。
2.1.6甲方代表有权反对并要求乙方立即从现场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甲方代表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没有甲方代表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的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2.1.7做好工程开工前期的施工场地协调等准备工作。提供施工用总水源点和总电源点,但电源点及水源点的日常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
2.1.8甲方代表有权对乙方的劳工费和材料费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乙方需提供支付凭证,如发现乙方没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则代付上述费用,所代付款项的发票仍由乙方开具,此代付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派往本项目的授权代表应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并对其进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工程过程中如果甲方认为乙方代表不能胜任现场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代表,乙方应无条件立即执行。其他主要负责人应取得甲方的认可。乙方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或撤离现场,乙方如要更换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方可更换代表人选,后任者应履行前任的一切承诺和责任。
2.2.2乙方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严格、细心、勤勉、优质高效地对工程进行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乙方应提供为施工、调试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监督、相关技术服务、劳务、材料、机具,乙方的设备及所有其它物品,要服从甲方对本工程合理的协调安排。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或指令积极主动的采取措施,以满足合同要求的竣工工期。乙方应积极主动服从甲方在相关工程上的协调工作,并有义务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对属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工作,若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应予以承担。
2.2.3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为施工过程中人力机具达不到现场实际需要而对工期造成延误,乙方按合同相应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2.2.4乙方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应服从业主、甲方的现场协调。
2.2.5负责办理其在当地施工所需的一切证件的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2.2.6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至少应向甲方报送如下资料:
A、工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B、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计划;
C、现场施工检查项目;
D、施工记录;
R、物资管理等制度;
F、现场事故报告;
G、综合的和详细的周、月进度计划。该进度计划应符合业主提出的网络进度计划要求。
H、拟用于该工程的施工机具清单。
I、现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主要负责人:
法人:,电话:
项目经理:,电话:
安全员:,电话:
2.2.7乙方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2.2.8在合同许可范围内,乙方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私人财产损坏或破坏;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的非法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的干扰。
2.2.9乙方应保障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上述事项所导致的一切索赔。如发生索赔由乙方承担。
2.2.10乙方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
2.2.11乙方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在本行业中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和管理人员。
B、按合同要求能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满足工程施工的技工。
C、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和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上岗证书。
2.2.12乙方必须办理在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及第三方责任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
3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及总平布置
3.1安全目标
(1)施工期间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2)不发生重伤、轻伤和恶性未遂事故,环境保护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如发生上述事件,乙方除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3.2安全管理
A、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工程达标投产。
B、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电力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若干规定》和业主、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C、若乙方发生人身、机械及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包括甲方及业主的一切损失)。
D、乙方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建立严密的三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E、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而发生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F、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违章都将受到经济处罚,同时在施工现场,任何由于乙方原因而致使甲方遭到业主的安全处罚,都将由乙方加倍承担。
G、在现场发生违章违规作业、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时,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合同款中扣除。(详见附件工程安全协议)
3.3文明施工要求
3.3.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DL5009.1-201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和业主、甲方关于文明施工管理的文件、规定。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3.2自现场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乙方应:
A、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设备事故,保证人员、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它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甲方、业主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消防设施。
C、采取一切有效可行的防护措施,保护加药现场和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和地面破坏,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负责因措施不当导致的地面的污染和破坏进行修复,接受业主和甲方的考核。
D、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清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交工前清理现场应达到业主和甲方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3乙方在整个工地实现“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员、定位管理。
3.3.4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乙方应立即从工地上将所有多余材料、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垃圾清理到业主方指定的位置,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甲方、业主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乙方可将其需要的材料、乙方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甲方及业主指定的位置。
3.4总平布置及管理
3.4.1乙方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应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并履行相关报批手续。乙方进入其他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办理进出厂手续,经责任区单位签字同意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应负责和周围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包括动力、水、电等动力的供应及道路的使用。
3.4.2施工总平面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要求,做到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冻要求。
3.4.3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畅通,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属于乙方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4.4厂区及施工区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定点堆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乙方应有专人负责清理。
3.4.5乙方负责其临时设施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及生活临时工程、施工道路、给排水、通讯、临时电源及水源设施、设备材料室内仓库及室外设备堆放场。
3.5环境管理
乙方应遵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4材料及设备的管理
4.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4.1.1甲方按合同划分的范围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与图纸及设计变更相符。
4.1.2甲方代表组织乙方、供货方对所供材料、设备进行清点、验收;乙方负责接货、卸车、领取、转运(现场存放场地变动)、保管(包括未开箱清点的设备),到现场的甲供设备及材料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全部损失。由于损坏丢失对工程造成的延误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4.1.3属于甲方的剩余物资和废料所有权及处理权归属甲方,在移交以前乙方负有保管责任,损坏、丢失乙方照甲方采购价赔偿。
4.1.4乙方按照车不过夜的原则组织卸车,应在12小时内组织卸完。乙方卸车应文明作业,由于乙方卸车作业引起的材料、设备损坏(无论何种原因),由乙方补修、赔偿全部损失。特殊情况卸车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
4.1.5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件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时间进行。
4.1.6甲供材料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或者甲方委托乙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多余部分由乙方代为保管,由甲方处理多余部分。如果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甲供设备及材料超过图纸的数量(含定额规定的损耗)时,超出部分甲方按采购价加5%的管理费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4.1.7如甲方供应的设备有缺陷而现场具备条件修理完善的,乙方应积极予以修复,甲方提供便利条件。
4.1.8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未如约卸车、清点验收、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给予乙方罚款和赔偿,罚金和赔偿额从乙方的进度款中扣除。
4.2乙方采购材料
4.2.1乙方根据约定的供货范围,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设备、材料和配制加工非标准结构件等,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4.2.2所采购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前,焊接材料及施工辅材,乙方应通知甲方代表和业主共同验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4.2.3乙方采购的材料、配制焊材与施工辅材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或业主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或业主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2.4无论甲方或业主是否到场验收,施工中发现焊材和施工辅材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更换、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4.2.5出于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和业主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4.2.6检验费用:
A、如果检验属于任何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承担合同范围内其任何检验费用:所有按国家、行业、地方验收规范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如起重设施、保温棉、焊口拍片检查等。
B、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的。
4.2.7设备、材料使用量核定
A、系统完工后,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模板填写施工竣工验收表,由甲方代表审核确认。
B、竣工验收表应全面体现系统竣工所使用的设备、材料。
4.2.8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
详见技术协议及本合同工程量清单。
5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以国家、行业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甲方总承包文件有关技术质量的条款为依据。
5.1质量目标
按照DL/T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实现达标投运。
5.2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
5.2.1检验的通知和时间
5.2.2乙方应上报“质量验收项目表”,检验前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
5.2.3检验和返工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按DL5277-20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T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进行检验,未达到要求的及时进行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设备及材料的损失费用。
上述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5.2.4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部位,乙方负责提供检验条件。
5.2.5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完成工程施工,并配合和接受甲方、业主、业主工程师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5.2.6乙方必须按原电力部颁发的“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克服和消除质量通病。
5.2.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业主的要求,及时提供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
5.2.8按规定对原设备及施工过程进行的必要电气技术检验、试验及设备解体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代表进行监督。
5.2.9施工质量如达不到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由此引起的业主对甲方的一切经济处罚由乙方承担。
5.3验收移交使用及保修
5.3.1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实施,乙方负责配合并进行消缺工作。
5.3.2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一般设备缺陷,现场具备条件的,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
5.4返工与赔偿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提出的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要求,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工程的赔偿损失费限额为合同总价格的10%。如达到合同总价的1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乙方原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工期延误,总工期不顺延。
6设计变更及其他
6.1设计变更
6.1.1对于工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严格按修改后的变更内容无条件的施工。
6.1.2乙方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映。
6.1.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属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关采购事宜,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执行。
6.1.4乙方应按设计变更要求进行下列变更并施工:
A、更改工程局部的质量、规格;
B、调整工程所需的辅助工作;
C、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6.1.5本工程设计变更包括在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设计变更,乙方应遵照执行。
6.2风险
6.2.1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的风险费包括的内容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A、施工期内政策及市场的价格波动(材料,机械及人工调差)。
B、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C、不可遇见的施工措施费(包含高空作业措施等)、赶工费、材料价差、材料代用等。
D、可能出现的由于图纸、甲供设备材料迟供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费。
E、设备及甲供材料一般性缺陷处理。
F、可能出现的设计变更
6.2.2风险费无论在报价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风险包干费不予调整。
7争议、违约、索赔及其他
7.1违约
7.1.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7.1.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或保函中获得。
7.1.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7.1.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照专用条款1.2.7约定执行。
7.1.5如果乙方未经和甲方协商,更换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管理造成影响,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赔偿。赔偿额度为不低于1万RMB/1人次。具体约定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原则上在整个工“中间不得更换且必须在现场(一般要求一个月内不得少于25天)。若要更换或离开现场,须书面报请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对更换项目经理扣除合同款的(0.1~0.5)%,更换技术负责人或”五大员”扣除合同“的(0“05~0.3)%,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扣除合同款的(0.01~0.05)%。
7.1.6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工程任务(经甲方同意的分包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程任一部分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将承担10万RMB/每分项工程的违约赔偿。经甲方同意分包的项目,乙方不得拖欠分包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在不需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扣除乙方相应款项后直接支付给其分包方。乙方擅自分包,除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外,还应要求其承担可能的损害赔偿。
7.1.7如果乙方违约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甲方将通知乙方进行纠正。若转包得不到纠正,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乙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分包的项目甲方将视为甲方完成的工程,不支付分包项目的工程费用。
7.1.8如工程工期延误,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抢工、赶工措施,负责抢工、赶工工作。如果现场具备抢工、赶工条件,只要甲方单方认为是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满足抢工、赶工要求时,甲方有权选择部分工程量委托其他单位施工,并扣除乙方由于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的实际结算价乘以1.1的价款,同时乙方应支付甲方扣除价款×50%的违约金。
7.1.9由于乙方原因尽管在采取修正措施后仍不能达到原电力部颁《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保证安装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等级;同时按照国家电力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及相关规定》实现达标投产。甲方有权降低合同价格或索取损失赔偿。
7.1.10当甲方认为乙方现场资源(人力、资金、材料、机械)不能满足工程需求或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标准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中途退场造成的成本增加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7.1.11当乙方中途退场时,乙方留在现场的材料、机械和设备经过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撤离现场。为了保证施工的连续进行,甲方无条件使用乙方留在现场的周转材料、机械和设备。
7.2争端解决原则
一旦合同双方出现争端,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难以解决,可申请西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西安。
7.3合同解除
由于乙方的原因不履行合约,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并视情况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并没有使乙方的有关责任也解除,乙方应履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履行的职责。发生如下原因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7.3.1乙方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
7.3.2乙方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并不能采取措施改进;
7.3.3现场乙方不听甲方及业主的指令,并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有影响;
7.3.4乙方的施工人员、机工具、材料不能满足甲方及业主的要求;
7.3.5乙方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属于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7.4索赔
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7.4.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7.4.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7.4.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5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果双方还有异议,待工程竣工结算时确定。
7.4.4如由于乙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日期交付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一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不足一周不计。累计迟交资料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7.4.5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未能实现安全“零目标”,每一项应罚款合“总价的1%至2%。
7.4.6因乙方或其分包商提供的材料、设备、施工不符合合同约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在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且甲方也不存在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影响大小修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
7.5不可抗力的定义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预见“制的,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况:
A、火灾,地震,洪水、龙卷风、瘟疫、流行病等。
B、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等;战乱、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等;
C、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有毒炸药,或其它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D、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它义务。
(3)因国家政策变动、业主原因造成的其它影响本工程进展的事件。
7.6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中义务的履行,则甲方、业主和乙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政府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方和/或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三、合同专用条款
1工程范围及工期
1.1工程范围
1.1.1本合同主要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施工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过程中所需各种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拆除,组合平台的搭设,施工范围内的标准化围栏、安全设施和走道板等的搭设及拆除、维护,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设备缺陷的处理、设计变更,设备各类垫片的制作安装,冬雨季和夜间等施工措施,测量放线,保温、油漆,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成品保护,配合下道工序施工等。
编制、上报质量验收划分表,完成一、二、三级质量验收,填报验评表格,完成施工记录表格的填写和资料整理,配合监理和甲方验收和质检站的监检工作,完工后完成竣工资料的移交;
现场文明施工(详见合同通用条款3.3)、环境清理、废旧物资回收及集中堆放,严格执行业主和甲方现场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提供,不得使用甲方提供材料和设备附件;
施工材料及设备堆放场地由甲方指定。各类施工临时建筑由乙方负责。
甲方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移交前的消缺工作。
试生产及保修期内,应甲方及业主要求,完善改造部分设备及系统。
业主方负责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接点。特殊工具及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
1.1.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备和材料的接货、卸车、清点、验收、领取、转运、仓储保管等,乙方按照车不过夜的原则组织接货卸车,应在12小时内组织卸完,应乙方人员和卸车机具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押车,押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乙方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除甲方明确提供的设备和材料之外的用于本工程范围的所有材料及辅助材料。
1.1.4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及解释按《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安装工程(20)6年修订本)执行,工程量清单具体说明的除外。
1.2工期及进度
1.2.1本合同工程计划开工日期:号机组年月日,最终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1.2.1本合同工程计划完工日期:号机组年月日,最终以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1.2.3现场经甲方代表批准的进度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应共同遵循。
1.2.4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格式在开工前10天提交进度计划。乙方应特别注意本工程工期较短,应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如果工程的进展不符合进度计划时,甲方可指示乙方修改计划并执行。
1.2.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开工指令后(含口头指令)立即组织开工。工期为拟定日期,一切以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及业主要求为主。由于业主方面原因提出的工期提前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且不因此要求甲方增加费用。由于如下原因工期可顺延:
1.2.6A、项目业主批准的工期顺延。B、不可抗力。C、关键路径上的设计图纸、主要设备供应延误超过二十天(由此原因造成的延误乙方应无条件的赶工)。
1.2.7乙方应按照本工程的关键工期节点,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关键节点延期3天或累计延期7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乙方支付违约金。根据甲方项目总体计划,每一节点延期1天承包方支付发包方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超过5天每天加倍支付。总工期每延期1天承包方支付发包方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超过10天每天加倍支付。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甲方可从应付给乙方的进度款或保函款中扣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解除乙方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1.2.8乙方应充分考虑到现场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考虑对可能碰到的台风等外界因素的影响,不因此而产生费用。
2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及总平布置
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自理,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电均应服从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水、电使用须安装计量表计。水、电费的核定以业主单价计算并按乙方实际发生的用量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电价中含线路损耗及初装费及公摊,施工期的水电源点及临时设施由乙方维护及检修,若业主方直接将水电费用转给乙方则由乙方直接与业主结算。
2.1现场办公设施:办公设施预留甲方临时办公用房两间。
2.2乙方应承诺将严格按照业主及甲方要求,做好场地整理、施工场地围栏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临建,确保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工程款的支付、结算
如果因为业主未按合同进行支付或者延迟支付而影响甲方对乙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向业主单位进行催款事宜,同时乙方应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
3.1付款
3.1.1施工进度款
施工进度款共计占合同施工费的35%,具体付款前提如下:
施工进度完成总进度的35%以上,并提出付款申请。
乙方提供合同金额3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提供合同金额35%的收款收据。
甲方核实乙方提供的资料无误后,支付乙方合同施工费的35%。(安全措施费支付:乙方提供实际安全投入相应票据及证明文件,由公司安监室审核无误具实结算)
3.1.2施工验收款
施工进度款共计占合同施工费的62%,具体付款前提如下:
乙方完成合同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并完成施工所遗留的缺陷处理,并取得初步验收证明文件后,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
乙方提供合同金额6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提供合同金额62%的收款收据;
甲方核实乙方提供的资料无误后,支付乙方合同施工费的62%。
3.1.3质保金
当工程保质期满(竣工验收后满壹年)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业主提交全部设备建安工程最终验收证书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剩余设备施工费3%的款项。
3.1.3付款方式
所有工程款采用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方式。
3.2特别条款
3.2.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应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其相关合作单位,特别是不得拖欠个人工资。
3.2.2由于乙方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造成工人聚集闹事,影响正常的施工秩序,使甲方和业主声誉损失,每次罚款合同额5%。
3.2.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拖欠合作单位工程款或拖欠个人工资的现象,甲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特别措施。
3.2.4若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进度或其他对业主及甲方严重不利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承担甲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3.3合同价款的调整
在本合同所列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书范围内以及招标方与业主签订本工程技术协议范围内,合同总价原则固定不变。
附件一:合同清单价格报价表
序号 | 项目 | 施工费(万元)(提供9%增值税发票) | 备注 |
1 | 施工费 | ||
2 | 其它费用(备注说明) | ||
3 | 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少于国家标准) | ||
合计 | |||
标段总价 | 万元(施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含税) |
施工分项报价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光伏方阵通讯管理机拆除 | 台 | 30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2 | 光伏方阵通讯管理机安装及电源接线 | 台 | 30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3 | 相关二次改造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电源接线 | 台 | 29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4 | 屏柜及改造设备的接收、卸货、储存 | 套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5 | 屏柜的安装 | 面 | 2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6 | 改造用网线、水晶头、1*4电源线、防火泥等材料的采购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7 | 屏柜一次、二次线布线及接线 | 面 | 2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8 | 改造各电缆及网线的敷设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9 | 改造完成后各屏柜防火封堵及电缆盖板的恢复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10 | AGC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11 | AVC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12 | 故障录波器安装工作 | 台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13 | 故障录波器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14 | 远动机设备接入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15 | 屏柜二次布线整理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
注:1、报价含安全施工专用费;
2、乙方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清单所列的工作量,实际工作量应满足改造工程范围内的需要。
本报价明细表中已包含由于改造所引起的全部拆还建费用。
附件二:
安全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作业全过程及人员、设备、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施工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等各类项目的安全协议,应予项目主合同同时签订。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以及电力生产的行业规定、规程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双方应从组织上加强对防止事故、违章、违规作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
4.对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5.作业期间造成伤亡、设备损坏、火灾、交通等事故时(包括一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第三方人员伤亡等),双方均应首先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必须保护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相关要求,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与承包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上级仲裁,必要时可提请民事诉讼。
二、甲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其中包括:
1)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3)安全作业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4)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施工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5)保证安全作业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6)单位施工资质证书、技术服务证书等。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开工前对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涉及合同约定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相关的记录。
3.审查乙方提交的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
4.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指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灼烫等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作业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并监督乙方实施。按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要求乙方设专职监护人,必要时甲方派人到现场监督。
5.甲方项目部人员有权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岗位职责随时监督乙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6.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派安全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7.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可随时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纠正违章行为。甲方对乙方人员在作业中的任何重大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8.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中的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做出处罚;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全机构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的要求。安全情况严重时有权做出停工处理。
9.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作业项目,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编制安全作业措施、填写安全作业作业票并监督其实施。
10.甲方有权不定期开展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实时检查,对乙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一经查出按严重违规处理。
三、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一)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及群伤事故;
2.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3.不发生主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6.不发生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7.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8.现场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杜绝出现重大隐患;
9.现场火灾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10.保证工程在作业期间不损坏项目单位的设备、设施,不影响项目单位正常生产。
(二)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对承包工程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作业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实行闭环管理。
3.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5.乙方应针对作业项目内容,制定安全管理程序和安全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变更,必须把变更内容书面报甲方现场项目部审查同意并备案。
6.乙方须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现场作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体系,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设置管理机构,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的,不能以兼职来代替。安全人员要熟悉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标准、制度,能够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指挥操作,及时报告事故。
8.乙方应抓好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的到位和落实,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9.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火电工程施工现场专业检查标准》等相关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10.乙方必须制定生产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和任务,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1.乙方应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防范危险发生。
12.乙方如因本项目作业需要,租赁、借用第三方施工机械、设备时,应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安全监督,认真核查其机械、设备有效的《安全合格证书》;租赁、借用特种设备时,还必须对操作人员的安全资质、资格认真核查并备案。同时订立有相应的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与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监管包含上述的第三方。
13.乙方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设备损失,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施工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项目合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采取措施,防止其施工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各班组必须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通报等,并向甲方通报会议、文件等内容。
2.乙方必须经常性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消除;并按要求积极参加甲方、监理等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对甲方或监理签发的各种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3.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进行检查,熟悉并识别危险点;向甲方现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提交项目开工报告、安全计划书,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
4.乙方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动火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以及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本单位、甲方现场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并由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乙方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甲方有权监督其实施。
6.乙方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季节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保护措施。
7.乙方应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交底工作。所有安全措施交底,要求做到100%交底和100%掌握,必须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做到交底有备案,交接有签字。
(四)现场文明作业及其人员要求
1.乙方应建立健全工程有关文明施工、消防、环保卫生、料具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道路遗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2.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悬挂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的标示牌。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安全体系和安全计划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有毒、有害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置,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
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实施,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
4.加强主要区域(开挖区和施工区)的安全管理。主要区域要实行封闭式管理,必须设有的围栏,只允许留一个进出口。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设置,不留任何死角、漏洞。
5.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项目单位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项目单位的防护设施及标志。
6.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7.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汽、气、水源,应事先取得项目单位同意,不得私拉乱接。
8.乙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头戴标有本单位标记的安全帽、身穿统一工作服装、佩戴上岗证;未戴安全帽、穿戴不规范者不允许进入作业现场。
9.需要进入另一个施工单位的责任区内施工,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并履行相关手续。
10.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生产安全、劳动用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1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提供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门核发的检验报告。
12.乙方必须严格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工地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应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并将证书复印件报甲方现场项目部门备案。
14.乙方人员在作业中不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顿(造成工期延误等损失自负),情节严重的有权终止合同,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生产费用及事故、违章违规等处罚
1.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费用,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规定的使用范围执行,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要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乙方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安全设备、仪器日常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等。
3.乙方在现场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合同款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对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罚款部分从乙方的合同款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按照合同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决算时,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乙方的合同尾款。
五、违约责任
1.凡在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事故时,经认定责任由乙方负责,除扣除相应的合同款外,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应承担其他相关责任。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扣除的主要项目和比例如下:
1)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及群伤事故、恶性误操作事故、主设备损坏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每发生一项次扣除合同款的5%。
2)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款的2.5%。
3)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轻伤事故,每发生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款的1.5%。
2.如果合同款的5%扣除后,仍需继续处罚的,处罚金额从剩余的合同款中扣除。
3.由于甲方或乙方过错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对方或第三方全部经济损失。
4.其它违约行为按国家、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执行。
六、其他条款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与工程(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协议书效力即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三:施工现场安全考核奖惩细则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违章作业人员每人次处罚1000元
酒后上班、赤膊、打闹。
带小孩和其他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违反施工现场有关车辆管理规定,自行车、机动车辆在现场随意停放。
进入施工现场未正确戴好安全帽,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面具,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镜。
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未达到标准要求。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设在树木上和脚手架上。
氧气瓶、乙炔瓶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存放距离小于2m,使用距离小于8m,焊割作业点与危险物品的距离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小于30m。
电工作业时未按照规定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违章作业人员每人次处罚500元:
钻爬或跨越大门、围墙、栏杆等。
在生产区域乱动机器、设备、仪器、阀门和电器开关(尚未造成后果)。
正常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消防设施或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擅自使用安技设备、急救器材和药器。
在停工或休息时将吊物、吊笼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仍进行露天起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未随身携带,经查实有证。
代替他人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等票证上签字。
“业人员与作业许可证中填写的作业人员名字不相符,作业区域与作业许可证填写的部位不相符。
施工现场没有按规定设置现场标识牌。
现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主要材料没有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和堆放,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
临时用电架空绝缘导线,在施工现场未达到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未达到不低于5m要求。
施工脚手架的搭设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网。
脚手架的搭设未按照规定设置剪刀撑、连墙件、扫地杆、斜撑。
施工分包单位作业前没有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应设安全监护人未设安全监护人。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违章作业人员每次处以300元罚款
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代替他人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
施工现“未按照规范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设备、材料等堆放场地应铺石子,设备、材料等应堆放在枕木或地笼上,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设备、材料等受到泥土或积水的污染;在雨雪天气未采取必需的防止设备、材料被淋措施;在设备、材料堆场未按照有关规范树立标识牌。
对所用的机械设备未按照规定设置防雷装置。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拉闸断电,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牌,或“专人监护,非专职人员禁止触动。
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
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超过复审时间未复审。
在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随意处置液体、固体废弃物。
现场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到指定地点或不在指定地点倾倒。
临时用电设施,未安装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电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
不服从项目施工管理部管理人员的正确指令。
地埋敷设的电缆线路没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缆埋地深度小“0.7m,穿越道路时没有加设防护套管。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不按照规范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或者保护不符合规范要求。
在工地现场及生活区随地大小便。
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
登高作业人员未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梯脚未包橡皮防滑,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大于60℃。
高处作业所用脚手架未按照规定铺满脚手板,未对脚手板采取加固措施。
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不走专用的马道。
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就施工。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对违章作业人员或者单位每人、每次处以2000元的罚款
在动火过程中违反“三不动火原则”,如监火人离开现“仍然动火,没有防火措施动火,动火票不合格动火。
临时用电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结束“未及时办理销电手续。
特殊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防护措施不到位。
没有按照工程联系单、整改通知单、会议纪要的要求及时整改现场问题。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
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气设备。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地埋处理。
电箱中的保护系统配置不全。
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
使用未经过安装验收的机械设备。
“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做好防护“施。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警告标志。
危险作业区未有有效防护。
失效的灭火器未及时更新。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满足施工需求。
集体安全活动(例会、检查)缺席(除非事前批准)。
9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
乘坐卷扬机吊篮上下(经批准检修除外)包括开机人员。
损坏成品未主动承担责任。
长时间未经批准堵塞主要交通要道。
施工区域住人(现场警卫人员除外)。
宿舍区、食堂未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者所用的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
在每周的安全检查中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的检查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对新入场的人员、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未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空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施工分包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未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未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开工前,施工分包单位技术人员未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做出详细的说明,或未由双方签字确认。
对施工脚手架未按照规定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脚手架的专用马道或者扶梯等设施。
高处作业前施工分包单位未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未经安全交底签字确认即让作业人员工作。
出现下列违章现象属于严重违章,对违章作业人员或者单位每人、每次处以2000-3000元的罚款。
施工禁火区内吸烟。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无“用火许可证”动火(包括代替审“人签字,办理假“用火许可证”)或“用火许可证”超时未办理续签手“,仍进行作业。
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包括代替审批人“字),进入下水道、沟、坑、井、地下室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
施工人员没有接受安全教育,便在现场作业。
探伤检测前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没有警示标志,没有通知相关部门。
在未办理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批手续等情况下私自进行施工。
高空抛物。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或设备、设施等。
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未按指定要求和时间完成隐患整改。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
打架斗殴。
施工现场偷窃。
无故损坏公物、攀折花草树木。
对连续三次受到违章处罚人员停止上岗作业,未经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安排其上岗作业。
其他严重安全违章及不文明行为。
项目施工管理部和施工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施工各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违反者项目施工管理部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凡是受到项目施工管理部处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罚款交到项目施工管理部安全专责处,逾期不交者将从分包单位安全保证金中加倍扣除。
施工分包单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火灾事故、施工机械事故,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业主罚款外,项目施工管理部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1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
施工分包单位发生一般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施工机械事故,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业主罚款外,项目施工管理部对发生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5000~20000元的经济处罚。
施工分包单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事故和人身重伤事故,或发生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重大未遂事故,项目施工管理部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5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
奖励
奖励原则
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施工分包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信、锦旗和一定比例的奖金等。
每年年底或工程结束后,施工分包单位完成项目施工安全目标,并且全面做到以下几点,项目施工管理部提出奖励申请上报公司,经公司审批后予以奖励。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公司文件精神,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
施工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关心、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并逐级落实到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安全投入落实到位,符合管理要求。
施工分包单位人员的录用、管理及使用符合要求,并签定和落实了施工安全协议。
上级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工地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50%以上,现场防护符合标准,无重大事故隐患。
无因施工安全问题被有关部门予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责令停工整改,未被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未被业主或监理单位投诉。
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总则
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能青海分公司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工程。它提出了该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工期、施工配合和机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项目投标前须到了解现场情况。
1.3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工业标准,且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符合工期、配合良好、试验成功的设备。
1.4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进行的工程施工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5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6在合同签订后,需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7供方对此项目工程负全责,包括外购的产品以及设备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非主体工程外包需事先征得需方的认可。
1.8供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符合需方要求的工期控制计划。
1.9供方在工程中所用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要材料和备件的使用必须通过需方同意。
1.10供方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检测、校核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供方需提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1本技术规范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设备条件
1场地和自然条件
1.1地理位置
世能共和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东侧,北临为共和县铁盖乡七台村。距青海省会西宁160km,距共和县城20km.平均海拔2907m。共和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北缘,是青藏高原的东门户,素有“青藏咽喉”之称;位于著名的青海湖之南。其地理坐标为东经98°54'~101°22',北纬35°46'~36°10’之间,其北部是日月山隆起带及青海湖盆地;中部是青海南山及山南侧的共和盆地;南部是鄂拉山区和黄河谷地,地形以高原山地为主,地处青南要冲,青藏、青唐两条公路分别从镇区北部、南部穿越,通往海南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果洛、玉树两个藏族自治州。平均海拔在2460米。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干旱少雨;气候温凉;
1.2工程地质
项目位于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内,向南距离共和县恰卜恰镇约9.4km,站址平均海拔2918m,地势较为平坦开阔,为半退化草原戈壁地形起伏不大,主要任务是发电,北侧有214国道经过,交通便利。
2改造设备数据
2.1设备型号
本项目针对光伏电站监控系统目前发展现状及功能需求,研制种类齐全、功能完备的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并进行工程示范应用,解决光伏领域核心控制技术“卡脖子”的问题,实现光伏电站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的自主可控,提升电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
主要仪器与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主要参数 | 生产厂家 | 用途 | 数量 |
11 | 数据服务器 | 长城擎天DF723,操作系统:银河麒麟V10 | 长城 | 光伏数据采集硬件 | 2 |
2 | 智能应用服务器 | 长城擎天DF723,操作系统:银河麒麟V10 | 长城 | 参数智能监视 | 1 |
3 | 操作员站/工程师站 | 长城TD120A2,操作系统:银河麒麟V10,含操作系统 | 长城 | 操作员站2工程师站1 | 3 |
4 | 显示器 | 27寸长城 | 长城 | 显示器 | 3 |
5 | KVM液晶折叠屏 | 国产设备 | 海康立方 | 服务器柜显示屏 | 1 |
6 | 同步时钟柜 | 国产设备 | 中国 | 北斗+GPS双时钟源,冗余配置 | 2 |
7 | 工业防火墙 | 1U飞腾ARM/6个千兆电口/4千兆光口/1T硬盘/双电源。 | 长城 | 工业防火墙 | 2 |
8 | 单向隔离网闸 | 国产设备 | 中国 | 单向隔离 | 1 |
9 | 交换机 | 4光20电,多模,网管型 | 东土 | 光伏主干A/B网 | 2 |
10 | 环网交换机 | 8光16电,多模,网管型 | 东土 | 环网交换机 | 1 |
11 | 机柜 | 国产设备 | 中国 | 机柜 | 4 |
12 | 光伏区通信装置 | 国产设备 | 中国 | 接入各发电单元逆变器、箱变测控、汇流箱等数据 | 30 |
13 | 光伏控制器 | 国产设备 | 中国 | 国产光伏控制器 | 3(对) |
14 | 远动机 | 国产设备 | 中国 | 远动机 | 2 |
15 | 故障录波器 | 国产设备 | 中国 | 故障录波器 | 1 |
16 | 通讯采集装置 | 国产设备 | 中国 | 通讯采集装置 | 2 |
17 | 测控装置 | 国产设备 | 中国 | 综合测控屏更换 | 2 |
18 | 工控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 | 国产设备 | 中国 | 工控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 | 1 |
19 | 入侵检测 | 国产设备 | 中国 | 入侵检测(17项配套) | 1 |
三范围及内容
3.1国产化改造范围
本次华能青海世能电站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主要针对场站侧生产一区,改造后网络拓扑图如下所示:
生产一区 | ||||||||||||||||||||||||||||||||||||||||||||||||||||||||||||||||||||||||||||||||||||||||||||||||||||||||||||||||||||||||||||||||||||||||||
生产一区 | 光伏场站一体化平台 | 场站远程 | ||||||||||||||||||||||||||||||||||||||||||||||||||||||||||||||||||||||||||||||||||||||||||||||||||||||||||||||||||||||||||||||||||||||||
808 | 808 | 接入网络 | 手三 | |||||||||||||||||||||||||||||||||||||||||||||||||||||||||||||||||||||||||||||||||||||||||||||||||||||||||||||||||||||||||||||||||||||||
同步时钟 | 智能分析/故障诊断服务器 | 智能分析/故障诊断服务器 | -SCADA服务器 | 操作员站操作员站操作员站 | 远动机 | 二区隔离防火墙 | ||||||||||||||||||||||||||||||||||||||||||||||||||||||||||||||||||||||||||||||||||||||||||||||||||||||||||||||||||||||||||||||||||||
2) | 2) | -SCADA服务器 | 操作员站操作员站操作员站 | 远动机 | 二区隔离防火墙 | |||||||||||||||||||||||||||||||||||||||||||||||||||||||||||||||||||||||||||||||||||||||||||||||||||||||||||||||||||||||||||||||||||||
A网 | ||||||||||||||||||||||||||||||||||||||||||||||||||||||||||||||||||||||||||||||||||||||||||||||||||||||||||||||||||||||||||||||||||||||||||
B网 | B网 | 通讯采集装置 | 通讯采集装置 | 通讯采集装置 | 通讯采集装置 | 通讯采集装置 | 通讯采集装置 | |||||||||||||||||||||||||||||||||||||||||||||||||||||||||||||||||||||||||||||||||||||||||||||||||||||||||||||||||||||||||||||||||||
升压站设备 | 控制器 | 控制器 | 控制器 | 控制器 | 工控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 | |||||||||||||||||||||||||||||||||||||||||||||||||||||||||||||||||||||||||||||||||||||||||||||||||||||||||||||||||||||||||||||||||||||
环境监测设备继保装置 | 环境监测设备继保装置 | 环境监测设备继保装置 | (AGC与一次调频) | (AGC与一次调频) | (AGC与一次调频) | 工控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 | ||||||||||||||||||||||||||||||||||||||||||||||||||||||||||||||||||||||||||||||||||||||||||||||||||||||||||||||||||||||||||||||||||||
通讯 | 通讯 | 通讯 | 通讯 | 通讯 | 通讯 | 通讯 | 通讯 | |||||||||||||||||||||||||||||||||||||||||||||||||||||||||||||||||||||||||||||||||||||||||||||||||||||||||||||||||||||||||||||||||||
采集装置 | 采集装置 | 采集装置 | 采集装置 | |||||||||||||||||||||||||||||||||||||||||||||||||||||||||||||||||||||||||||||||||||||||||||||||||||||||||||||||||||||||||||||||||||||||
虎伏子阵 | 光伏子阵 | 光伏子阵 | 光伏子阵 | |||||||||||||||||||||||||||||||||||||||||||||||||||||||||||||||||||||||||||||||||||||||||||||||||||||||||||||||||||||||||||||||||||||||
1N | ||||||||||||||||||||||||||||||||||||||||||||||||||||||||||||||||||||||||||||||||||||||||||||||||||||||||||||||||||||||||||||||||||||||||||
集控室:更换集控室内所有操作员站及上位机软件;
电子间:更换同步时钟柜、防火墙、隔离网闸、交换机、远动机、通讯采集装置、测控装置,故障录波器,新增瑞沃服务器机柜、光伏控制器机柜、工控安全监控与审计系统;
逆变器室:更换光伏区通信采集装置。
3.2改造方案及要求
保护性拆除逆变器室原通讯管理机,在原位重新安装新的通讯管理机;
对站内通讯设备(交换机、单向隔离网闸、防火墙)进行替换,提升站内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实现更高速、更准确、更稳定的采集第三方电子设备通信,可与睿渥S316全国产一体化监控后台通信;
对对时装置系统进行升级更换,提升站内设备对时同步,高效精准记录保护动作、SOE等事件;
公用测控装置改造,实现站内设备更准确、更稳定监控,可与睿渥S316全国产一体化监控及远动的通信;
更换原有故障录波器,新的故障录波器能够更加准确的识别反应故障类型、相别、故障电流和电压的数值、断路器跳合闸时间、重合闸是否成功等,使运行人员更正确清楚地了解系统的情况,便于故障点的查找,及时确定故障地点范围,迅速处理事故;
将原有远动装置进行更换,能够实现收集全站测控单元、保护装置以及智能电子设备的数据,同时接收调度端/集控站的遥控、遥调命令向变电站内设备转发等工作;
电站监控系统国产化改造,要求实现SVG、五防、报警显示等功能集成,更具有包容性;
新增睿渥服务器机柜、光伏控制器机柜,确定服务器机柜在电子间安装位置,电源进线,网线布置方式等;
四供货范围及交货施工进度
4.1一般要求:
本工程为投标人负责本工程从合同签订开始到试运行结束最终交付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的供货、施工、安装(包括对原有设备改造、拆迁、恢复工作)、调试、试运行和消缺、最终交付,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4.2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屏柜及改造设备的接收、卸货、储存 | 套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光伏方阵通讯管理机拆除 | 台 | 30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光伏方阵通讯管理机安装及电源接线 | 台 | 30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相关二次改造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电源接线 | 台 | 29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屏柜的安装 | 面 | 2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改造用网线、水晶头、1*4电源线、防火泥等材料的采购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屏柜一次、二次线布线及接线 | 面 | 2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改造各电缆及网线的敷设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改造完成后各屏柜防火封堵及电缆盖板的恢复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AGC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AVC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故障录波器安装工作 | 台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故障录波器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远动机设备接入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
屏柜二次布线整理 | 项 | 1 | 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
五、拆除、安装与调试
5.1投标人负责拆除内容为:施工内容包含上述以及供货清单内所有旧设备拆除,包含所有脚手架搭设,拆除设备运至业主指定地点,严禁造成环境污染。
5.2投标人负责供货清单内所有新设备的安装、调试。投标时应提供调试方案及依据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因投标人施工而造成的场地、设备损坏应及时恢复。
5.3为保证安装进度,在电站逆变器更换完成后15天,应完成安装前期工作。
六、进度要求
电站二次系统安装调试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光伏电站首台(套)全国产监控系统研发与示范应用安装施工采购(2023020077)
项目采购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2023020077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偏差表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施工费(万元)(提供9%增值税发票) | 备注 |
1 | 施工费 | ||
金额 | 税额: | ||
价税合计 | 万元(施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含税) | ||
开工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
施工地点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世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付款方式 | 进度款35%、验收款62%、质保金3% |
供应商名称:(盖章)
联系人:(必填)
电话号码:(必填)
邮箱:(必填)
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施工分项报价明细表
施工分项报价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光伏方阵通讯管理机拆除 | 台 | 30 | |||||
2 | 光伏方阵通讯管理机安装及电源接线 | 台 | 30 | |||||
3 | 相关二次改造设备的安装、拆除及电源接线 | 台 | 29 | |||||
4 | 屏柜及改造设备的接收、卸货、储存 | 套 | 1 | |||||
5 | 屏柜的安装 | 面 | 2 | |||||
6 | 改造用网线、水晶头、1*4电源线、防火泥等材料的采购 | 项 | 1 | |||||
7 | 屏柜一次、二次线布线及接线 | 面 | 2 | |||||
8 | 改造各电缆及网线的敷设 | 项 | 1 | |||||
9 | 改造完成后各屏柜防火封堵及电缆盖板的恢复工作 | 项 | 1 | |||||
10 | AGC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
11 | AVC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
12 | 故障录波器安装工作 | 台 | 1 | |||||
13 | 故障录波器改造完成后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
14 | 远动机设备接入与相关调度单位调试工作 | 项 | 1 | |||||
15 | 屏柜二次布线整理 | 项 | 1 | |||||
合计 | 人民币大写: | |||||||
三、商务部分
1.商务部分摘要表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2.法人营业执照
3.近3年内财务状况
4.付款条件
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
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
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2 | |||
3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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