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拟采购扬子江港、太仓港煤炭港口作业服务,根据《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治理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监督规定》(石化股份国采购〔2023〕3号)要求,现将该项采购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扬子江港、太仓港煤炭港口作业服务(物流编码:900904),主要涉及海运煤炭进港、接卸并堆存于港口堆场,以及煤炭装船作业等港口中转服务。预计年中转量为15万吨,预估金额420万元。
二、独家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扬子江港,地处福姜沙水道北侧,最大靠泊吃水11.5米;太仓港,地处长江口,最大靠泊吃水12.5米。作为中国石化进口煤炭“海进江”物流中转港口,能够满足大型外贸海轮煤炭接卸作业需要,并实现仓储、配煤和装船作业等需要。
三、服务商名称及地址
服务商:张家港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中心
地址:金港镇
四、实施单位及相关人员
1.采购单位:燃料与化工部
2.采购负责人:谢敬萱010-59963611 邮箱:wzxiejx@sinopec.com
五、公示范围、时间及联系方式
1.公示范围:各有关单位
2.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联系人:汤晓峰 邮箱:wztangxf@sino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期内存有异议的,请直接在该公示的下方“反馈意见”一栏填写意见,如“反馈意见”一栏空白,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联系人向采购单位发送“公示结果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