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1-211400-02064
二、项目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禹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港街道牛营村
中标(成交)金额:2,16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
供应商名称:辽宁丰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双树乡老和村东部102线路南
中标(成交)金额:1,02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标段段对连山区、南票区、龙港区、兴城市、葫芦岛经济开发区进行河流水质监测、水源地水质监测、市(县)级水源预警监测项目、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入海排污口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取暖期锅炉执法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重金属减排监测、近岸海域海洋垃圾监测,以及应急监测。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指定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至2022年1月25日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完成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
服务类
名称: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2021年葫芦岛生态环境监测第二标段(002 包)竞标内容:对建昌县、绥中县、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进行监测:河流水质监测、水源地水质监测、入水源地河流监测、市(县)级水源预警监测项目、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入海排污口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取暖期锅炉执法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比对监测及应急监测,并在监测任务完成后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完成各类别监测任务,并报送监测数据报告。 工作方式:与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现场共同采样。 数据报送:按照招标文件中十个类别监测项目的要求,分别将监测报告报送市局环境监测与应急科、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服务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方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部分监测任务提交检测报告,并于2022年1月25日前按规定完成所有监测任务提交检测报告。
服务标准:无论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我方所投的服务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标准类别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煤质分析及应急监测中的噪声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建斌、何艳芳、陈新华、刘忠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184.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监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8,25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
联系方式:18042970636(宋科长)
名称:沈阳益铭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1甲沈阳工程学院教师公寓13号2-12-1
联系方式:024-62516636、13604131404
项目联系人:初琪
电 话:024-62516636、1360413140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见附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见附件)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