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州市宝光片区BG02-17-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州市宝光片区BG02-17-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南粤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高州市宝光片区BG02-17-02地块位于高州市宝光街道西岸村,高州师范附属金阳学校以西、凤凰三路(规划)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110.828473°E,21.928297°N。

地块调查面积:11487.39 m2;

地块规划:教育用地;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高州市宝光片区BG02-17-02地块位于高州市宝光街道西岸村,高州师范附属金阳学校以西、凤凰三路(规划)以南。地块中心坐标为110.849357°E,21.928297°N。现土地使用权人为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根据《高州市土地开发储备中心位于高州市宝光片区BG02-17-02地块规划条件》(高规条字[2024]099号),目标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较为清晰。

(1)权属变更:2014年12月4日以前,目标地块为西岸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主要作为农用地使用。2014年12月4日,高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将目标地块收储,收储后保持原状,未涉及工业生产制造活动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情况。  

(2)历史沿革:①2016年以前,目标地块主要为山林地和农用地,地块南侧区域有池塘和一处杂物仓库。地块中部为一条道路贯穿整个地块红线范围,地块东北侧红线边界也建设有一处杂物仓库。该区域内的杂物仓库为周边农户存放农具等工具。未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存放情况。②2016年,因北侧相邻地块开发建设需要,地块红线东北侧原杂物仓库拆除,该区域内被清表平整,不涉及外来填土的情况。受清表平整活动影响,原农用地区域部分区域回填为平整地,回填土来自目标地块东北侧杂物仓库区域清表平整土壤,回填方量相对较小。回填后使得靠近道路的农用地区域形成一处积水塘。其余区域未见有明显变化。③2016年-2023年,2019年目标地块西侧靠近红线边界处的仓库被改造成为建材仓库,主要用于堆存水泥、腻子粉及砂石等建材;原东北侧杂物仓库成为北侧相邻地块建设施工临时停车场,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后目标地块一直为道路、建材仓库、池塘和山林地,未涉及工业生产制造活动和有毒用害物质的存放情况。④2023年-至今,2023年因地块西侧金阳学校建设的需要,西侧山体进行了开挖及场地平整,部分山土将地块北侧道路进行了回填。地块南侧部分池塘也被回填。期间未涉及工业生产制造活动和有毒用害物质的存放情况。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地块在历史上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丛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是可接受的,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可根据规划进行再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附件1: (公示稿)高州市宝光片区BG02-17-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 106.6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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