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精密过滤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空气开关外购件配套装置设备供货脱气膜精密过滤设备设备调试转换开关工厂试验材料试验反洗装置固定滤网材质不锈钢316L滤网信号灯二沉池压力传感器液位计超低排放喷嘴备品备件进口设备辅件锅炉交流接触器空调声光报警器木箱排泥系统转动零部件无负荷试车控制柜缺氧池反冲洗水泵以太网接口模块PLC接口压力容器安装技术接线原理图设备铬牌紫外消毒渠配件外购元件大型箱件效果评估紧固件电控柜资料配套设备设备运行操作手册EPC总承包设备设备主体模块工程设备配套仪表组装法兰微滤机烟气换热器特殊工具及质保期内备件微过滤设备巴式计量槽易损件防爆电气仪表旋转密封PLC和外接断口设备安装图制造工业污水反洗系统驻厂监制就地控制箱技术改造滤网旋转精密过滤器外加工件厌氧池水处理液位自动控制电梯热继电器调试指导及现场技术服务预处理仪表盘类设备修复包装运输电气控制系统中间水池池顶达标排放利旧整修设备特殊电缆投加次氯酸钠元器件MBBR池拼焊指导安装起重机减速驱动电机消防电子产品调节池污水改造核心过滤模块安装图纸性能试验电气和控制系统一次充填油安装调试设计精密过滤器设备油脂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80772208XJ00381613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8-16T11: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8-17T11:00 |
采购商名称: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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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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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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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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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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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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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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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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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4726080772208030024000009
|
精密过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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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过滤器 * 单台流量:Q=5000m3/d,详见技术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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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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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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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点:韶关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信息:李列 18086061125
|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及法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二个网站查询结果文件(pdf和截屏); 2、提供具备水处理行业同类设备供货及服务成功使用的近 3 年内2个项目以上的良好使用业绩。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 4、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上传营业执照; 5、对所竞价的设备具有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或代理供货 的资格和能力。
附件下载
附件2-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改造EPC项目 设备(相关可编辑附表).doc附件2-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改造EPC项目 设备(相关可编辑附表).doc
附件3-(精密过滤器)技术规格书.pdf附件3-(精密过滤器)技术规格书.pdf
BW220255-CG04 采购文件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改造EPC项目 过滤器设备(欧贝).pdfBW220255-CG04 采购文件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改造EPC项目 过滤器设备(欧贝).pdf
附件4-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xlsx附件4-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模板.xlsx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0179fa23d7bc447cbb45edfb3c68f627/rfqMethod=RAQ/orgCode=U35698/statusFlag=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n烧结分厂430m2烧结机头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n 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n采购文件(综合竞价)
\n设备名称:GGH烟气换热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n工程编号:BW220116
\n采购编号:BW220116 – CG
\n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n2022年 月 日
\n附件及附表:
\n附件1:竞价代表证明
\n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样本,法定代表人担任竞价代表适用)
\n单位名称:
\n地 址:
\n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n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工程 项目竞价活动,签署与本次竞价(及中标后商务洽谈、商务合同签订)的有关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n 特此证明。
\n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名称:(公章)
\n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n(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附后)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非法定代表人担任竞价代表适用)
\n致: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n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 系 (竞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竞价人全称)的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工程 项目竞价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 (竞价人全称)签署与本次竞价(及中标后商务洽谈、商务合同签订)的有关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n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n特此委托。
\n附全权代表情况:
\n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n身份证号码:
\n联系电话: E-mail:
\n详细通讯地址:
\n邮政编码:
\n单位名称:(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章)
\n被授权人:(签字)
\n时间:
\n(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附后)
\n附件2: 投 标 函(样)
\n致: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n (竞价人全称)授权 (姓名 ) (职务或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 (编号)采购活动的竞价,为此我公司声明以下诸点并对承担法律责任:
\n1. 我司的《竞价文件》承诺在开标后 90 天内有效。
\n2. 我司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承诺是《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不可变更、撤销。
\n3. 我司承认和遵守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
\n4. 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并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n5. 我司竞价授权代表经贵司同意后签署的书面承诺可以变更我司的《竞价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对此我司予以承认。
\n6. 我司愿意提供采购文件及采购过程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和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和情况。
\n7. 我司承认贵司有权决定最终中标者,承认价格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n报价单位: 法人授权代表:
\n(盖章) (签字)
\n地址:
\n电话:
\n传真:
\n 日期: 年 月 日
\n附表1
\n详细供货范围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主要部件名称\n | \n规格型号或图号\n | \n厂牌/产地\n | \n主要技术参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重(kg)\n | \n其它说明\n |
\n序号\n | \n主要部件名称\n | \n规格型号或图号\n | \n厂牌/产地\n | \n主要技术参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重(kg)\n | \n其它说明\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说明:
\n1、清单中列举的部件应能将竞价人提供的整体设备分解至每个主要制造(外购)单元,以便采购人能够明了设备包含的内容且能够判定竞价人报价范围是否缺失。但诸如安装、固定之辅件等不必详细列入,仅列出名称、并笼统标明“一批”即可。
\n2、部件的“厂牌/产地”填写要求:外购件及外加工件填写最终的厂牌/产地,自己生产的部件请填写本厂名称及商标。
\n3、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指部件材质、尺寸、规格、功率(电压/电流)、测量/控制范围等主要参数。
\n4、非主要配件、辅件等不便标明重量的,重量可不填写。
\n5、对应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的,请以“/”标明。
\n附表2
\n易损件清单
\n序号元器件或零部件名称厂牌/产地使用部位最小更换周期(月)每次更换数量其它说明1234序号元器件或零部件名称厂牌/产地使用部位最小更换周期(月)每次更换数量其它说明1234
\n附表3
\n开标一览表
\n采购编号:BW220116 – CG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标的名称(品牌)\n | \n报价数量 \n | \n单项报价(万元)\n | \n交货期(合同生效后)\n | \n报价声明或付款条件\n(商务或技术是否有偏离)\n |
\n | \n | \n |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总价 万元,大写: 。\n(其中关税 万元、运杂费 万元、运输保险费 万元、设计费 万元、现场服务费 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 万元)。\n |
说明:
\n1、若有降价声明或价格折扣应列入报价声明栏,总价为折扣后最终价。
\n2、竞价商务或技术若有偏离,需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偏离内容可列入偏离表。、
\n3、总价需与附表4中数据对应。
\n4、上表中所有内容应详细列明,没有的内容请用“/”标明,费用为0处请用“0”标明。
\n5、本标段含设计或安调工作的,设计费、设备费及安调费需单独报单项总价,在开标一览表中列明。
\n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n报价方代表(签字):
\n日期:
\n附表4
\n报价货物分项报价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品牌(如有指定,选其一)\n | \n规格型号或图号\n | \n数量\n | \n单重\n | \n报价单价(万元)\n | \n单项报价总计(万元)\n | \n报价组成(万元)\n | ||||||||
\n序号\n | \n名称\n | \n品牌(如有指定,选其一)\n | \n规格型号或图号\n | \n数量\n | \n单重\n | \n报价单价(万元)\n | \n单项报价总计(万元)\n | \n设备出厂价\n | \n运杂费\n | \n运输保险费\n | \n关税(如有)\n | \n设计费(如有)\n | \n安装费(如有)\n | \n调试费(如有)\n | \n现场服务费(含培训费)\n | \n其它费 (如有)\n |
\n | \n1\n | \n2\n | \n3\n | \n4\n | \n5\n | \n6\n | \n7\n | \n8\n | \n9\n | \n10\n | \n11\n | \n12\n | \n13\n | \n14\n | \n15\n | \n16\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合计:报价总价: 万元,大写: 。
\n说明:1、第7项为第8-16项之和。第16项指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等,竞价人视需要填写本项内容。
\n 2、栏目不应留有空白,没有金额的,请填写“0”或“已含在***项中”。
\n3、“名称”一栏参考采购文件附件“设备采购清单”的物料名称进行细化分项,如有展开的可适当进行展开分项报价。
\n 报价方代表(签字):
\n附表5
\n主要外购元件及其供货厂商、价格明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元器件\n名称\n | \n规格型号或图号\n | \n需要数量\n | \n单价\n | \n总价\n | \n生产厂家\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说明:1、本表为样表,如栏目不够填写请另附页。
\n2、如有外购的随机易损件,请在本表中一并列出。
\n报价方代表(签字):
\n附表6
\n免费提供的特殊工具及质保期内备件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规格和型号\n | \n单位\n | \n数量\n | \n产地\n | \n生产厂家/品牌\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n附表7
\n商务要求偏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采购文件对应条款号\n | \n采购文件商务要求\n | \n报价文件对应偏离\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竞价方代表(签字):
\n附表8
\n技术要求偏离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技术文件对应条款号\n | \n技术文件\n技术要求\n | \n报价文件对应偏离\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竞价方代表(签字):
\n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
技术规格书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二年八月
参加编制的主要专业及人员:
水事业部经理:
设计总师:
专业给排水
审定人:
审核人:
编制人:
1.总则
1.1工程概况
(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
项目中精密过滤器。
(2)招标设备拟于2022年9月15日投入运行,投标方必须于2022年9
月5日前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箱和运输工作。
1.2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设备制造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及原机械部制定有关技术规范。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供方需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相关的
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安装环境
2.1安装地点
乌泥角污水处理站中间水池顶部。
2.2气象条件
气温、日照:
年平均温度18.8℃~21.6℃
最冷月平均温度8℃~11℃
极端最低温度-5.4℃
最热月平均温度28℃~29℃
极端最高温度40℃
室外计算(干球)温度:
冬季空调4℃
夏季通风32.9℃
冬季通风6.5℃
夏季空调35.40
大气压力:
冬季1013.8hpa
夏季997.1hpa
2.3使用条件
详见各规格技术参数。
2.4能源介质条件
电源:
低压AC380V±10%(三相五线)
3.工艺说明
本项目主要处理的废水类型的经预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及少量生活污水,本项
目总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包含污水厂现有进水量)。当前生产工艺为:
预处理→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MBBR池→二沉池→中间水池→精密
过滤器→紫外消毒渠(投加次氯酸钠)→巴式计量槽→达标排放。
工艺描述
中间水池出水提升进入精密过滤器,过滤后去除水中的SS,其中进水水质:
SS≤30mg/L,出水水质SS≤10mg/L。
4.设备技术参数
4.1规格参数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性能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精密过滤器 | 单台流量:Q=5000m3/d滤网孔径20um,过滤精度10um,液位自动控制 | 套 | 2 | 中间水池池顶 |
2 | 配套装置 | 反冲洗水泵 | 套 | 2 | 中间水池池顶 |
电气控制系统 | 套 | 2 | 中间水池池顶 | ||
液位计、压力传感器、声光报警器等 | 套 | 2 | 中间水池池顶 | ||
3 | 备品备件 | 喷嘴 | 批 | 1 | 中间水池池顶 |
4 | 其他 | 接口均提供配对法兰及紧固件等 |
卖方应提供满足本过滤工段性能要求的全套设备,包括过滤器、反冲洗及排
泥系统、配套仪表、电气控制系统。成套设备的各系统和组件应为一个可正常运
行的整体。
4.2安装条件
安装位置:室外(中间水池顶部)
运行条件:连续运转
环境温度:-6℃-40℃
相对湿度:59%-76%
海拔:54.3m
4.3基本性能指标
介质、温度 | 污水、0~40℃ |
pH值 | 6~9 |
设计规模 | 5000m3/d |
允许最大进水SS | ≤30mg/L |
出水SS要求 | ≤10mg/L |
★进、出水型式 | 内进外出 |
★结构形式 | 滤网旋转,反洗装置固定 |
滤网材质 | 不锈钢316L |
滤网使用寿命 | ≥5年 |
设备数量 | 2套 |
4.4主要部件材质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规格 | 材质 |
1 | 设备主体模块 | 304不锈钢 | |
2 | 核心过滤模块 | 316L不锈钢 | |
3 | 喷嘴 | 304不锈钢 | |
4 | 其他 | ||
5 |
4.5电气和控制系统
4.5.1电气和控制系统组成
每个过滤设备包括一个可调节的驱动设备,驱动设备由减速驱动电机、驱动
齿轮组成,驱动电机电源380V/50Hz/3相交流电。
1台控制箱控制1台设备,并留有PLC输入输出端口。买方仅对精密过滤设
备提供总电源。
4.5.2控制柜的功能
精密过滤设备配备电控柜,系统正常工作时为全自动运行,其控制系统采用
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控制,分为手动/自动两种控制方式。集中控制微过滤设
备的驱动系统与反洗系统。就地控制箱内装信号灯、按钮、转换开关、空气开关、
交流接触器和热继电器及PLC和外接断口。通讯方式以太网协议,供货商负责提
供以太网接口模块(买方负责敷设控制箱与中央控制室通讯电缆)。
就地控制箱上设现场/远程转换开关。现场/远程转换开关至现场时,计算机
仅进行监视。操作方式分现场手动、自动。设PLC接口,接受输入输出信号和远
程控制指令,具有各类故障保护和报警输出功能。
就地控制箱装备一个人机界面提供控制触摸屏,通过触摸屏,操作人员可以
监视、调整、控制过滤器的运行状态、设置、报警的数据资料。
★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为F级。
★设备、控制箱和其它相关的设施应设置防雷、接地保护。
★控制箱的元器件应布置合理,布线整齐,线号清晰。
4.6其他要求
(1)微滤机的进水槽与清水(滤后)槽之间应不得渗漏。
(2)微滤机的不锈钢转鼓、箱体等焊接表面应作钝化处理,而且无明显锤
痕和划伤。
(3)衬橡胶的转鼓、旋转密封等,其橡胶衬里的外观和与金属贴合质量应
符合HGJ32的规定。
5质量保证及试验
5.1质量保证
(1)主要零部件均应进行工厂试验,并保证设计和结构满足本招标书要求。
(2)用于转动零部件的材料,应有材料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
(3)采用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应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
规定。
(4)卖方应有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招标书各项要求的措施,其中还
应包括电机、等外购件的质量保证措施。
(5)卖方应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a、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b、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
c、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d、各项试验报告;
(6)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性能规范。
5.2试验及要求
(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有关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非破坏性试验的资
料。
(2)工厂试验
a、卖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必需的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买方。
b、性能试验按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3)现场试验
a、买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试验
标准和方式由双方共同商定。
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卖方应派人到现场,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
直到合格为止。
5.3质保期
(1)设备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2)设备在规定的质保期内,因卖方原因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进行正常
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5.4.包装、运输和储存
(1)包装应符合《建筑机械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2)卖方应编制装、拆发运单元清册,并注明包装形式。
(3)运输中应防腐蚀、防碰撞,堆放时应防止构件变形。
6技术资料的提供要求
卖方应该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设备安装图: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资料要求;
(2)接线原理图: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资料要求;
(3)设备运行操作手册。
图纸类:电子文件2份、纸质底图1份
文字资料:电子文件2份、纸质1份
有关电子文件的格式必须满足本工程电子文件的提供要求。
7保证项目及考核指标
7.1调试
(1)设备安装结束后,买方在卖方指导下对招标项目进行调试,调试分为
无负荷试车和负荷试车两个阶段。并对现场实际运行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
按作业指导书正确操作。
(2)调试期间双方对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参数进行调试并检查。
(3)当调试工作满足条件时可以进入验收阶段。
7.2验收考核内容
各系统设备达到设计要求。
8售后服务
(1)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若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内免费服务,
实行三包。
(2)严格按照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精心的产品设计、制作。对设备的制造、
包装运输、安装(指导安装)、现场调试等实行全面负责;接到现场通知后24小
时内派遣现场服务人员,对安装图纸和安装技术当面向使用单位讲解,直至设备
正常运行。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脱气膜在煤气洗涤水脱氨的运用及效果评估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精密过滤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采购文件(综合竞价)
设备名称:精密过滤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工程编号:BW220255
采购编号:BW220255–CG04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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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前附表及竞价说明
第二部分竞价须知
⒈定义
2.项目情况
3.竞价单位要求
4.时间要求
5.相关地点说明
第三部分竞价书的编制、递交及评价比较
1.竞价文件的编制
2.竞价书的递交
3.竞价文件的评价、比较及保密
4履约担保
5.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第四部分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简明合同条款
附件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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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前附表及竞价说明
前附表
项号 | 内容规定 |
1 | 项目综合说明采购范围:精密过滤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交货地点: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甘棠片区内、南水河侧交货期要求:2022年9月5日(详见商务合同) |
2 | 竞价人资质及合格条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3 | 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万元 |
4 | 竞价文件递交地点:上传至欧贝平台http://www.obei.com.cn |
5 | 竞价截止日期:2022年8月17日11时00分 |
6 | 开标时间:同竞价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竞价文件递交地点。 |
7 |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商务评审占55%、技术评审占35%、资格及其它部分占10%,总分为100分进行评标。 |
8 | 履约保证金:/ |
9 | 本项目最高竞价限价:45.2万元(含税,现场交货价=设备出厂价(含服务费)+运保费,含税目的地价) |
10 | 本项目付款方式:发货20%,到货40%,考核30%,质保10%(最终以商务合同为准) |
11 | 发票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12 | 支付方式:承兑或通宝 |
13 | 质量质保期/涂装质量保证期:24个月/整体设备交付后36个月 |
14 | 其他:①设备出厂前检验类别:C检,若项目单位在设备生产过程中提出设备监制,中标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②为确保其质量、性能及成套,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检验、试验和试运转,切实做到不成套、不合格品不出厂;③若设备分批次交货,则交货期应明确分批节点 |
14 | 采购人: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78号深国投中心(印力中心)29楼联系人:龙娟联系电话:15926227528 |
项目名称:脱气膜在煤气洗涤水脱氨的运用及效果评估(东莞(韶关)产业 | 项目名称:脱气膜在煤气洗涤水脱氨的运用及效果评估(东莞(韶关)产业 | |
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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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致竞价单位
:
我公司总承包的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
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正式启动。现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和生产或代理许可的制造厂(商)就该工程的精密过滤器设备
进行公开竞价采购。若贵公司(厂)有意参加竞标,请严格按本采
购文件上的各项要求备标并按时参与竞价(未按规定准备标书、竞
价,会极大增加竞价人的落标危险)。已报名单位若中途放弃竞价,
请在开标前2日以电话或邮件回复的方式告知我方。
备标过程中的任何疑问请按以下信息及时与我公司取得联系。
谢谢合作!
技术联系人及电话:韩海霞18182435035027-86217754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龙娟15926227528027-86217710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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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竞价须知
⒈定义
本文件所用术语和缩写含义如下:
(1)“采购人”指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有时也称“采购方”、“买方”。
(2)“竞价人”指响应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竞价文件参加竞价竞争的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的各供应厂商,有时也称“竞价方”、“竞价单位”、“卖方”。
(3)“采购文件”指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全部内容(含开标
前的各项书面联系函、通知、澄清文件等)。
(4)“竞价书”指竞价人根据采购文件提交的所有竞价文件。
(5)“工程”指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6)“项目”指本次采购的设备及相关采购内容。
(7)“设备”指竞价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有关技术资料。
(8)“服务”指采购文件中规定竞价人可能承担的货物运输、设备报关、卸理货、安
装、调试、售后现场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9)“竞价有效期”通常情况下指从开标日次日算起的90天。
(10)“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投入正常运行且业主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1)本文件中提到的“天”,如无特殊说明,皆指“日历天”。
2.项目情况
2.1项目名称:精密过滤器设备供货及技术服务
2.2采购编号:BW220255–CG04
2.3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处理的废水类型的经预处理后的工业污水及少量生活污水,总设计
处理规模为5000m3/d(包含污水厂现有进水量)。当前生产工艺为:预处理→调节
池→厌氧池→缺氧池→MBBR池→二沉池→中间水池→精密过滤器→紫外消毒渠(投
加次氯酸钠)→巴式计量槽→达标排放。。
2.4竞价报价范围:
(1)采购清单范围内的项目设备的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设备包装并运输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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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购人指定地点。
(2)对项目设备的质量、数量及系统的完整性、正确性全面负责。
(3)项目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及现场技术服务。
(4)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5)竞价人应负担的各项税赋。
(6)竞价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竞价。
3.公开竞价单位报名要求(“□”为废标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
管、破产状态及失信记录(企业及法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告(网址: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为准,请在报名时上传二个网站查询结果文件(pdf和截屏)。
(2)□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
(3)□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
民币;
(4)□具有认证证书,能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5)□对所竞价的设备具有相关的(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或代理
供货的资格和能力,具备水处理行业同类精密过滤器设备供货及服务至少具
有近3年以内2个以上的良好使用业绩。
(6)□必须具备先进、成熟、可靠的同类设备生产技术,拥有制造、安装、调
试、维护等方面的专门技术人才和精良的加工设备,对本项目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
(7)□竞价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竞价活动和合同中违约,或因竞价人的原
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价或者代理商竞价。
(9)□报名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竞价活动。如果竞价方主动放
弃竞标,请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与采购人联系,并书面陈述未能竞价的原因,否则,
将会影响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10)□竞价单位具体资格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待开标时与竞价文件一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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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4.竞价保证金
/
5.时间要求
根据报名、报价及评议情况,截止时间会作调整,请报价单位及时关注平台消
息。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11时止(邀请无)
(2)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11时止
(3)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时间:2022年8月17日11时
6.相关地点说明
(1)竞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欧贝平台http://www.obei.com.cn
(2)竞价书递交地点:欧贝平台http://www.obei.com.cn
(3)开标地点:欧贝平台http://www.obei.com.cn
(如技术难度复杂需现场评标,采购人会另行通知)
第三部分竞价书的编制、递交及评价比较
1.竞价文件的编制
1.1竞价文件编写说明
(1)本采购文件中标识“□”为关键指标,也是本采购文件的废标条件。竞价人
必须在竞价文件中明确响应,否则将导致废标。
(2)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或联机洽谈的方式修改采
购文件,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竞价人起约束作用,采购人可以酌
情延长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原定的采购人与竞价人在竞价期
间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报价截止日期。
(3)竞价文件应包括三部分:①资格文件;②技术文件;③商务文件。各类文件
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资格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
□竞价代表证明(见附件1)及竞价函承诺(见附件2)。企业法人竞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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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价,提交《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企业)简介。主要介绍企业全称、发展历史、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
企业概况(职工总人数、工程技术人员数、技术设备、企业生产厂房面积等)、企业
的主要产品及生产、设计、安装能力、年销售额、年盈利及上缴利税额度等。
□企业当期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仅用
于本次竞价的说明。
□竞价人最近的半年度财务报表或经正式审计的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
□与竞价项目相关的近3年内的主要业绩
□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制造商授权代理(分销)证书
□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技术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
□所供设备的详细竞价货物清单并附布置图,清单中应注明序号、设备及元器
件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单位、数量、重量、外购件厂牌/产地,以及其它需要说
明的问题(清单表格参考附表1)。
□所供设备(含重要配件及元器件)的主要特点和性能的主要描述。该描述应
能够比较清楚的说明该设备的主要优点/特点、一般可能存在或需要注意的问题、竞
价人的解决方法或基本思路,使采购人及评委相信竞价人提供的设备能够满足采购
技术要求及使用功能。
□关键元件工艺方案及加工设备制造、安装工艺描述,质量控制手段
□各种能源介质需求的种类及用量、压力、温度等参数
□项目设备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项目技术服务(含安装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设备的制造、交货进度、安装进度(绝对工期)及运输方式
□设备易损件清单(参见附表2)
□技术偏离说明及措施建议
□竞价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设备或元器件的采购计划
□合理化建议。为便于充分发挥各报价企业的独特优势,竞价人若认为采购文
,第8页共24页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件中有遗漏或不详之处,可以提醒采购人并在竞价书上予以单独说明或补充,但不
能更改采购人方案进行报价,除采购技术文件要求外。
商务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
□开标一览表(参考附表3)
□竞价货物分项报价清单(参考附表4)
□主要外购元件及其供货厂商、价格明细表(见附表5)
□免费提供的一次充填油或油脂、特殊工具及质保期内备件清单(见附表6)
□对整套机械设备及电气控制系统负责的,提供特殊电缆、特殊工具、一年生
产所需备件和三年设备所需备件清单和相应的接口资料(参见附表6)
□商务偏离表(见附表7)
□技术偏离表(见附表8)
1.2竞价文件编制和装订要求
(1)各竞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编制说明的顺序和要求认真准备竞价文件。说明中
要求必须提供的内容,竞价文件中不应缺少。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本采购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竞价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采购文件和有关最新工业/
行业标准的成熟优质产品。对于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必须符合ISO、
IEC、ASME等标准外,还必须符合中国的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
(4)本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遇与竞价方所执行的标准和规范发生矛盾
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本工程的工作语言为中文。
(6)本工程中使用的度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
(7)全套竞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定进行
的或是竞价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竞价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
盖法人单位公章。
(8)竞价文件在适当地方须有公司盖章、竞价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在
授权代表签字时,竞价书内应该有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书予以说明。除不能更改的印
刷文献外,对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标书,将被认为废标。
(9)上传至平台的竞价文件扫描件字迹、签章等应清晰可见,否则极有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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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落标或废标,商务报价文件应另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文档一份。
(10)竞价文件第①部分和第②部分(见1.1之(3)说明)可以编制在一起,第
③部分须单独编制,每页签字或盖章。
(11)需要竞价人提供纸质版标书的,除图纸外,所有竞价文件应用A4纸张打
印或复印,并统一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所有竞价文件应将正本和副本按套用文件
袋或纸质档案盒分开装订封签,文件袋(盒)封面上应注明文件类别、袋内包含文
件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开标时间、竞价单位名称以及“正本”、“副本”
字样等相关信息。并盖公司行政章或竞价专用章或专用“密封”章。纸质版标书内容
应与平台上传的竞价文件全文的格式、内容相同,如有不一致的以利于采购人为准。
(12)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国家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以及工程设
计具体问题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3商务报价要求
(1)竞价人应在附表3中标明单项价格和总价,附表4做出分项报价和总价。
(2)附表4中,应列明每台(套)设备内包含的主要元器件品名及价格组成。
(3)竞价人可作合理化建议,但不能更改采购人方案进行商务报价。分项报
价存在重大错项、漏项及更改询价内容的,作无效标处理。
(4)各竞价单位根据自己的资源及合作伙伴情况,确认能够完全履行采购文
件中各项要求后,对所竞价设备进行报价。采购文件对产品生产厂家(品牌)有要
求,竞价人应在采购人要求范围内选择之一报价,并在报价文件中注明报价对应的
生产厂家(品牌)。竞价人报价未注明对应生产厂家(品牌)的,采购人可在竞价人
中标后指定要求范围内的任一生产厂家(品牌)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响应采购人指
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5)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协助采购方做出分析和比较,但无论如何也
不能限制采购方根据不同条件进行合同谈判的权利。
(6)竞价人应保证竞价报价在竞价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除非本标书另有规定,对任一项设备只能提供一个最后的实际价格。不符合本条款
规定的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7)对本采购文件中的商务及技术偏离部分,请竞价单位务必填写附表7、
附表8,否则,采购方认为竞价方已完全知晓并认同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商务内容。
(8)该报价包含本文件第二部分2.2条规定的所有内容。竞价报价币种为人
,第10页共24页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附件及附表:
附件1:竞价代表证明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样本,法定代表人担任竞价代表适用)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工程项目竞价活动,签署与本次竞价(及中标后商务洽谈、商务合同签订)的
有关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附后)
第15页共24页
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设备采购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非法定代表人担任竞价代表适用)
致: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竞价人全称)的法定代
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竞价人全称)的_______(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工程项目竞价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
司(竞价人全称)签署与本次竞价(及中标后商务洽谈、商务合同签订)的
有关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E-mail: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时间:
(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面附后)
,第16页共24页
附件2:投标函(样)
致: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竞价人全称)授权(姓名)(职务或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编号)采购活动的竞价,为此我公司
声明以下诸点并对承担法律责任:
1.我司的《竞价文件》承诺在开标后90天内有效。
2.我司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承诺是《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自开标之日起90
天内不可变更、撤销。
3.我司承认和遵守采购人《采购文件》要求。
4.如果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
诺签订合同,并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5.我司竞价授权代表经贵司同意后签署的书面承诺可以变更我司的《竞价文件》
中实质性内容,对此我司予以承认。
6.我司愿意提供采购文件及采购过程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和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
据和情况。
7.我司承认贵司有权决定最终中标者,承认价格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
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报价单位:法人授权代表:
(盖章)(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第17页共24页
附表1
详细供货范围清单
序号 | 主要部件名称 | 规格型号或图号 | 厂牌/产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重(kg) | 其它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说明:
1、清单中列举的部件应能将竞价人提供的整体设备分解至每个主要制造(外购)单元,以便采购人能够明了设备包含的内容且能够判定
竞价人报价范围是否缺失。但诸如安装、固定之辅件等不必详细列入,仅列出名称、并笼统标明“一批”即可。
2、部件的“厂牌/产地”填写要求:外购件及外加工件填写最终的厂牌/产地,自己生产的部件请填写本厂名称及商标。
3、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指部件材质、尺寸、规格、功率(电压/电流)、测量/控制范围等主要参数。
4、非主要配件、辅件等不便标明重量的,重量可不填写。
5、对应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的,请以“/”标明。
第18页共24页
附表2
易损件清单
序号 | 元器件或零部件名称 | 厂牌/产地 | 使用部位 | 最小更换周期(月) | 每次更换数量 | 其它说明 |
1 | ||||||
2 | ||||||
3 | ||||||
4 |
第19页共24页
附表3
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BW220255–CG04,开标时间:年月日
序号 | 标的名称(品牌) | 报价数量 | 单项报价(万元) |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 报价声明或付款条件(商务或技术是否有偏离) |
合计:总价万元,大写:。(其中关税万元、运杂费万元、运输保险费万元、设计费万元、现场服务费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万元)。 | 合计:总价万元,大写:。(其中关税万元、运杂费万元、运输保险费万元、设计费万元、现场服务费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万元)。 | 合计:总价万元,大写:。(其中关税万元、运杂费万元、运输保险费万元、设计费万元、现场服务费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万元)。 | 合计:总价万元,大写:。(其中关税万元、运杂费万元、运输保险费万元、设计费万元、现场服务费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万元)。 | 合计:总价万元,大写:。(其中关税万元、运杂费万元、运输保险费万元、设计费万元、现场服务费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万元)。 | 合计:总价万元,大写:。(其中关税万元、运杂费万元、运输保险费万元、设计费万元、现场服务费万元、其他费用(如质保期内备件)万元)。 |
说明:
1、若有降价声明或价格折扣应列入报价声明栏,总价为折扣后最终价。
2、竞价商务或技术若有偏离,需在备注中说明,具体偏离内容可列入偏离表。、
3、总价需与附表4中数据对应。
4、上表中所有内容应详细列明,没有的内容请用“/”标明,费用为0处请用“0”标明。
5、本标段含设计或安调工作的,设计费、设备费及安调费需单独报单项总价,在开标
一览表中列明。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方代表(签字):
日期:
第20页共24页
附表5
主要外购元件及其供货厂商、价格明细表
序号 | 元器件名称 | 规格型号或图号 | 需要数量 | 单价 | 总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说明:1、本表为样表,如栏目不够填写请另附页。
2、如有外购的随机易损件,请在本表中一并列出。
报价方代表(签字):
附表6
免费提供的特殊工具及质保期内备件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品 | 备注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牌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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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文件
附表7
商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对应条款号 | 采购文件商务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偏离 | 备注 |
竞价方代表(签字):
附表8
技术要求偏离表
序号 | 技术文件对应条款号 | 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 报价文件对应偏离 | 备注 |
竞价方代表(签字):
武汉华德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第23页共24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设备采购文件
附表9工程评标评分标准
总则:评价总分100分:商务(价格+付款)部分评审占55%、技术部分评审占35%、资格(安质)
部分评审占10%,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评分次高者依次为第二、三候选单
位。
评分类别 | 评审指标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商务价格评分(100分) | 竞价价格 | 100 | 1、基准价=已报价供应商的平均价格(剔除无效报价)或标底,评标基准分为80分;2、当竞价报价在基准价的±20%以内(含),竞价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2分,最低0分;每低评标基准价1%加1分,满分100分;3、当竞价报价超出基准价的±20%时,竞价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20%时,每超出1%扣1分,竞价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20%时,每超出1%扣3分,最低0分。例如:竞价人报价高出基准价的11%时,得分=(80-11*2)*权重。 |
技术要求偏离状况 | 15 | 技术要求无偏离得9分,有偏离但优于采购要求的,加6分。其它根据偏离的程度酌情扣分,最低0分。 | |
技术部分评分(100分) | 产品的制造、加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 | 50 | 根据关键元件、设备的材质选取、制造、加工方法及工艺的先进性、合理性(0-25分),外购件、标准件品牌选择优越性、合理性(0-10分),以及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性(0-15分)评分。 |
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 20 | 承诺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响应及时,得15分,结合以往服务酌情加/扣分。 | |
制造、交货工期承诺 | 15 | 保证工期得9分,有不达工期的自律承诺,加6分。其它酌情评分,完全满足不了工期要求的,得0分。 | |
企业/产品信誉 | 20 | 竞价产品获得过市级颁发的著/驰名商标、名优产品等称号每项加5分;获得省级以上称号的每项加10分。有其它产品荣誉证明者,酌情评分。 | |
资格(安质)部分评分(100分) | 资质及财务状况 | 10 | 提供相关类别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或销售或代理资格文件,得2分;持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有正规机构认可盈利的财务年审报告,得5分。 |
专项业绩 | 70 | 3年内从事过类似工程设备业绩有1项,得10分,没有类似工程业绩本项得0分。说明:类似工程指工程类别、工程规模、工艺方法、烟气量接近同时满足。类似工程每增加项得5分;工艺不同烟气量相近每项得2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70分 | |
废标条款 | ●竞价文件适当地方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盖竞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竞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一竞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价文件或者竞价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竞价的除外;●竞价报价低于成本(恶意以低于成本价参与竞争)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竞价限价;●竞价文件存在重大错项、漏项及更改询价内容,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文本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指标,也是本采购文件的废标条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正文;●主要内容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多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完全不同意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商务条款或商务条款有较大偏离者;●竞价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竞价文件适当地方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盖竞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竞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一竞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价文件或者竞价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竞价的除外;●竞价报价低于成本(恶意以低于成本价参与竞争)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竞价限价;●竞价文件存在重大错项、漏项及更改询价内容,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文本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指标,也是本采购文件的废标条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正文;●主要内容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多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完全不同意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商务条款或商务条款有较大偏离者;●竞价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竞价文件适当地方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未盖竞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竞价人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同一竞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价文件或者竞价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竞价的除外;●竞价报价低于成本(恶意以低于成本价参与竞争)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竞价限价;●竞价文件存在重大错项、漏项及更改询价内容,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文本中打“□”号部分为关键指标,也是本采购文件的废标条件,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正文;●主要内容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多处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完全不同意采购人提出的合同商务条款或商务条款有较大偏离者;●竞价人有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备注:满足废标或无效标条件的竞价人,价格分不计入商务评分,且技术、资格部分评分均计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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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甲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乙方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名称(章) |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地址 | 邮编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电话 | 开户行 | 电话 | |||||||||||||
账号 | 账号 | 传真 | 账号 | 传真 | |||||||||||||
税号 | 税号 | 经办人 | 税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审批人 | 法定代表人 | ||||||||||||||
执行人员 | 执行人员 | 联系人 | |||||||||||||||
合同编号 | 合同编号 | 版本号 | 1000 | 1000 | 创建日期 | 签约地点 | |||||||||||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
技术质量要求: | 技术质量要求: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1.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行业(部)标准、企业标准的规定(以其中高者为准)供货。 2.提供的设备、材料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并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禁止提供及使用“国家公布的淘汰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3.对于利旧整修设备应符合合同与技术协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双方另行签订的技术协议,对技术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交货约定: | 交货约定: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 2.运输方式:汽运、火车、船运或空运(乙方自由选择)。乙方负责送货及代办运输,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 3.货到后,甲方应及时核对货物数量。如因乙方供应的货物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相关单位拒绝收货的,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4.设备现场卸车、仓储、安装有特殊要求的,需提前告知甲方注意事项。乙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前十天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收货单位提供发货清单(含装箱外形尺寸、重量)。 5.随箱资料包含装箱单、产品合格证(含配套件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装配图(或有效产品样本)(电子版)等常规资料各 8 份。产品自检记录文件、压力容器、锅炉、电梯、起重机、消防电子产品、防爆电气仪表、放射性物品等特种设备和产品的使用许可证资料(设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监检证书等)、进口设备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各8份,在设备交货时提交甲方。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应及时提交与供货设备相符的图纸资料。 6.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免费妥善保管合同货物,但免费保管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免费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免费保管期后仍不能交货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货日期以及仓储费用。 |
包装要求: | 包装要求: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1.包装标准按照《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国标GB/T13384-2008)的基本要求、包装方式与防护包装方法进行。 2.唛头标记:工程编号、合同号、到站(港)、收货单位、货物类别、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木箱序号/分箱总数(设备分箱发运时标明)、重量(公斤)(净重、毛重)、箱体外形尺寸(mm)(长×宽×高)、发货单位。(两侧面) 3.重型和大型箱件,应标明设备的重心位置和吊装位置。 4.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上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5.进口设备为进口原包装。 6.设备铬牌:乙方在设备醒目位置上固定设备性能参数的说明铭牌,尺寸不得大于300*200mm,且挂置高度顶边不得高于设备高度的1.5m或设备总高度的1/3;甲方有权在设备上挂标志性铭牌。 |
验收要求: | 验收要求: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1.设备检验方式:1)A检:由业主、甲、乙三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2)B检:由甲、乙双方在设备出厂前共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3)C检:乙方自行对设备进行检验的方式。另根据需要,甲方有权派驻人员到乙方进行中间检查和驻厂监制。 2.保险条件或者风险转移条款:货物毁损风险自货物送至买方收货地点后转移。 3.甲方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隐蔽质量瑕疵的,仍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
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 | 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工程考核验收合格后24个月。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由于乙方设备而使合同项目停机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停机时间作相应延长。新更换和修复的设备的保证期为更换完毕甲方接受后12个月。 2.安装调试期间及质量保证期间,乙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出现质量异议的,乙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通知后2工作日内将拟派现场人员名单交由甲方确认后,前往现场处理问题。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现金补足。 |
不可抗力: | 不可抗力: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确实存在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3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变更、继续履行或者终止履行的事宜。 |
合同解除: | 合同解除: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1.乙方逾期交货30天以上,或者拒绝承担退换货和维保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
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明示或以行动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已收全部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同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乙方所交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即时更换为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或技术协议或相关纪要、联络函件等明确的交货状态交货的,并且造成需要现场组装、拼焊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理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结清扣除。 3.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迟交部分货款的 1%/天收取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货款中直接扣除。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转包、擅自分包,若分包需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擅自分包,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分包部分合同金额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令乙方退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违约,除应赔偿甲方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的直接损失、赔偿第三方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因维权索赔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查档费、交通费等。 |
纠纷解决: | 纠纷解决: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特记事项: | 特记事项: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1.乙方了解并充分意识到,甲方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来源于本项目业主向甲方支付的总承包合同价款,并且甲方存在被业主拖欠总承包合同价款的风险。乙方愿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主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风险。如果业主逾期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也可等比例地逾期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甲方应适时地向乙方通报业主逾期付款的情况。 2.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备注项目编号和合同号等信息。 3.乙方保证对出卖的货物合法所有,并拥有完全所有权、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如对甲方造成损害,则由双方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 |
其他: | 其他: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1.招、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图纸等资料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条款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2.合同部分条款如在履行过程中被证实无效,不影响合同其它条款效力。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进行更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5.双方应严格遵守已签署的《安全环保综合管理责任协议》和《廉洁协议》规定,以及采购协议中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交货地项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 6.本书面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如果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 7.若因国家税率调整,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 8.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各执1份。 |
付款条款: | 付款条款: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第1次,支付预付款 元 付款条件:在合同生效并且收到乙方相应金额发票及等额银行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有效期至2022年9月25日)后支付; 第2次,支付设备款 元 付款条件:设备到货确认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 第3次,支付安装调试 元 付款条件:工程项目设备调试完成,具备试车条件,并提供相应金额发票后支付; 第4次,支付质保款 元 付款条件:质保期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后 个月内支付; |
送货地点: | 送货地点: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武汉华德项目现场: 收货人信息: |
价格说明: | 价格说明: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本合同设备价格为不变价(不含增值税)。设备总价包含:设计、制造、组装、试车、包装、资料、运保费、安装指导、质量异议处理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
合计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合计金额(元) | 大写 | ||||||||||||||
( )含税(√)不含税 | ( )含税(√)不含税 | ( )含税(√)不含税 | 税率: | 0.13 | 0.13 | 0.13 | 结算方式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标的、型规、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等: |
序号 | 货物编码 | 货物编码 | 货物名称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型号规格 | 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总金额 | 总金额 | 计量单位 | 交货日期 | 交货日期 | 出厂检验 | 备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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