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张榜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工程(工具用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QCXXYGC2019008#
1、磋商条件
本项目蕲春县张榜镇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工程(工具用房)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蕲春县张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工程范围
2.1建设地点:蕲春县境内。
2.2建设规模:约140万元。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2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班子须具备有效的资格(上岗)证,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资格登记。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项目部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开标前2018年任意三个月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必须清楚,不能模糊不清)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网络查询路径及用户名和密码(未能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 5 日至2019年6月13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放的CA锁操作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
4.2投标时按规定提交 壹 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6月14日16:00前由投标企业基本银行账户进入本项目指定的虚拟账户。(先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注册,领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有CA锁的继续使用CA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17 日下午15时整;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县教育局隔壁)。
5.2 投标文件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网址:(http://jy.qcztb.cn)或(http://jy.qcztb.cn:808/)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蕲春县张榜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6072599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欣心园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363603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