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丽敏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视频会议系统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441303-202012-hzhy011-0046
甲  方: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乙  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瑞丰电脑经营部
合同金额:¥35,380.00 金额大写:叁万伍仟叁佰捌拾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款式 类型 数量 计量单位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供应商报价 合计(元)
功放 1 功放机 JDS M-300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2,470.00 2,470.00
双边额定输出功率:(THD=1% 1KHZ):8欧姆/2X300W 4欧姆/2X450W   输入灵敏度(在额定输出,1KHZ): 0.775V/1.0V/1.4V  总谐波失真(在10%额定功率下,1KHZ): <0.1% 互調失真标准(60HZ 7KHZ): <0.1% 电源要求:AC-230V 50HZ-60HZ) 保护:限幅,热保护,短路 散热:前面板到后面板 尺寸(WxDxH):483x430x88mm
效果处理器 1 效果处理器 JDS DSP-501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2,350.00 2,350.00
各部分功能可独立调节。 2组22段参量均衡话筒,摇摆咪双话筒调节。 音乐设有15段参量均衡。话筒设有22段参量均衡。有麦克风压限功能。 主输出设有10段参量均衡。 有压缩限幅器。 带光纤,同轴输入接口。 最大输入电平:4V(RMS) 最大输出电平:4V(RMS) 音乐通道增益:MAX:12dB 麦克风灵敏度:64mV (Out:4V) 信噪比:>80dB 输入电压:~220V 50Hz
调音台 1 调音台 JDS M812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2,450.00 2,450.00
通道 Channel:通道3段均衡; 返回 Return:2组辅助输出,1组返回; 通道串音衰减度 channel fading range:>-82dB; 频率响应Frequency Response:20HZ-20HZ+/-0.5dB;总谐波失真Total Harmonic Distortion:<0.03%@1khz;话筒最大输入电平Max stereo input level:+20dbu ;立体声最大输入电平Max stereo input level:+20dbu;其他输出 Other output:+20dbu
话筒 2 无线话筒 狮乐 SH-28 "广州市诗乐电子有限公司 1,830.00 3,660.00
.大屏液晶显示屏,显示信道、频率、信号强度等信息 .200信道可选,红外自动对频 .加强型信号接收天线 .两支高保真无线话筒
主控机 1 主控机 JDS M-5900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2,290.00 2,290.00
具有四组8P-DIN插座用于系统多路连接,每路最多可以控制35套列席单元, 具有三个模式功能设置按键:“系统模式设置按键(MODE)”,“数量设置键(SET)” 自由讨论模式,轮替发言模式,限制发言模式 自动开机可选(A.OFF):可以选择有或无自动开机功能。 内有反馈抑制电路:设有高,中,低音数码调节电路,独立调整系统音质;话筒音量调节,使音质更清脆嘹亮。 具有平衡线路输出接口;及不平衡输出接口以适应各种设备连接方式 外置电话藕合器,具有电话输入端口,远方与会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参与会议 特有的“T”型连接,使得安装简单。 本机采用220V~交流供电
音箱 4 音箱 特美声 TK-208 广州特美声电器有限公司 1,020.00 4,080.00
黑色贴皮单10寸箱, 单元组成:10寸低音,3寸高音。频率响应:20Hz-20KHz。灵敏度:92dB。额定功率:150W.额定阻抗:6Ω。输入方式:线柱。覆盖角度:90度圆锥。尺寸:485*300*295mm
主席界面话筒 1 主席界面话筒 JDS M-5900A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890.00 890.00
具有麦克风具有发言键与指示灯,可控制/指示本机状态 具主席优先控制按键,可启动系统提示音提醒出席人员注意,系统中主席单元数量不受限并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 系统中主席单元不受限制功能的限制 麦克风灵敏高 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18V属安全范围 频率响应:50Hz—16kHz 灵敏度:—44dB±2dB 参考讲话距离:15cm-60cm
代表界面话筒 9 代表界面话筒 JDS M-5900B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830.00 7,470.00
具有麦克风具有发言键与指示灯,可控制/指示本机状态 具主席优先控制按键,可启动系统提示音提醒出席人员注意系统中主席单元数量不受限并可置于回路中任意位置 单元由系统主机供电,输入电压18V属安全范围 具有自动机功能,开启的麦克风在没有拾音的状态下(拾音范围内声音低于50dB时)45秒将自动关闭 单元采用8芯线“T”型连接
反馈抑制器 1 反馈抑制器 JDS M9108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3,150.00 3,150.00
全自动高速移频反馈抑制器:额定电压: 220V±10% 50Hz 取样频率: 32KHz 频率响应: 125Hz~15KHz(语音模式) 20Hz~15KHz (音乐模式) 失真: >0.1%@ 1KHz
智能电源管理器 1 智能电源管理器 JDS M-830S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1,930.00 1,930.00
数字智能电源控制器 8路通道输出,每路延时开启和关闭时间可自由设置,任何一路通道1-999秒可调; 编码器一键飞梭操作,友好人机界面,快速设定所有功能; 轻触式电源启动键。 额定输出电压 :AC 220V 50Hz 可控制电源: 8路,外加2路输出辅助通道 单路额定输出电流: 16A 额定总输出电流 :30A
数码音频分离 1 数码音频分离器 绿联 绿联 广州市绿联电子厂 850.00 850.00
4进1出,高清4K,同轴光纤输出
机柜 1 机柜 JDS 16U 广州声之天电子有限公司 1,590.00 1,590.00
16U,18mm
线材 1 线材 秋叶原 GB300 广州秋叶原电缆厂 2,200.00 2,200.00
GB300,4K HDMI
合同金额(元): 35,380.00
其他约定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质按量按期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2.对乙方提供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验收。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按规定的方式进行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货物及相关服务,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免费期质保等工作及一切费用。

2.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四、交货

1.交货时间:30天

2.交货地点: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5号区政府大院

3.收货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叶丽敏/0752-3370988

五、验收

1.乙方应于交货后30天完成安装。

2.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如检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质量和环保要求,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

3.列入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必须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型号。

4.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有CCC认证证书。

六、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乙方须提供不少于12个月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通过检测验收合格后开始)。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

3.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72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乙方最迟应在15日内免费向甲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4.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三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品均不合格,甲方有权将该类产品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免费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

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八、保密要求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均为甲方的秘密。

2.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交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范围。即便合同结束后乙方亦应遵守此保密。

3.除合同本身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甲方的财产。若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交还给甲方。

九、合同纠纷处理

合同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合同生效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地址: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5号区政府大院 地址: 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惠阳区淡水东华大道中24号
电话:0752-3370988
电话:0752-387333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中区支行

账号:2008032509000091905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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