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阳县中医院应急感染院区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951.8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sfgsg2023-004
预算金额4951.85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文永祥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会军0371-61312379
中标公司河南恒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951.85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余伟
公告正文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县中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县中医院应急感染院区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公示信息表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阳县中医院
地 址:安阳县吕村镇
联 系 人:文永祥
电 话:13619838420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刘会军、赵继龙、关胜利
电 话:0371-61312379、13137732992
监督部门: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417456636F
联系人:李静
电话:0372-3329195
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中标公示信息表
项目名称 | 安阳县中医院应急感染院区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 | ASFGSG2023-004 | |||||||||
招标人 | 安阳县中医院 | |||||||||||
招标代理 |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监督单位 |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公示时间 | 2023年3月 20日至2023年3月23日 | 评标时间 | 2023年 3 月 17日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计划工期 | 300天 | |||||||||
建设地点 | 安阳县吕村镇前冯宿村东头,安楚大道路北,吕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对面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 中标价 | 49518585.46元 | |||||||||
公示媒体 | 《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小写(元) | 项目经理 | 商务标得分 | 信誉标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恒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9518585.46 | 刘余伟 | 18.83 | 9.00 | 66.07 | 93.9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9590375.54 | 靳亚洲 | 14.26 | 10.00 | 67.68 | 91.94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8867447.01 | 潘金荣 | 14.27 | 9.00 | 67.86 | 91.13 | 3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恒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59912018X9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项目经理姓名:刘余伟 证书编号:豫141201820190241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783409709K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项目经理姓名:靳亚洲 证书编号:豫1412017201835157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9006892618323 | |||||||||||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项目经理姓名:潘金荣 证书编号:冀1132016201720462 | |||||||||||
推荐中标候选人业绩与荣誉公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恒亘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业绩与信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情况 | 2021年度“中州杯”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2022年度第二季度安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1、2021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先进企业 2、2021年度安阳市建筑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3、2021年度安阳市建筑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企业情况 | 2021年度河南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安阳工学院2#餐厅工程施工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奖情况 | 获2021年度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获2021年度“中州杯”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业绩情况 | 兰考县一高东西校区、兰阳二初中维修改造项目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业绩与信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情况 | 荣获2021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孟津县新区医院2021年度下半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2021年度焦作市建筑业先进企业、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企业情况 | 2020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医技内科病房楼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奖情况 | 2021年度河南省建筑业企业优秀项目经理,2022年度河南省建筑工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业绩情况 | 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业绩与信誉 | 投标人获最高质量奖情况 | 沧州市图书大厦工程荣获2021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 | ||||||||||
投标人获安全文明奖项情况 | 舒城县沙埂安园小区四期及晓天路工程被评为六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投标人获建筑业先进企业情况 | / | |||||||||||
投标人获省、市投标先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企业情况 | 2018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实守信5A级施工企业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阜南县玉泉小学分校建设项目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获奖情况 | 2020年度河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沧州示范学院附属中学综合楼工程荣获2020年度河北省建设工程安济杯奖 | |||||||||||
投标人拟派建造师业绩情况 | 沧州示范学院附属中学综合楼工程 |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阳县中医院
地 址:安阳县吕村镇
联 系 人:文永祥
电 话:13619838420
招标代理: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刘会军、赵继龙、关胜利
电 话:0371-61312379、13137732992
监督部门: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22417456636F
联系人:李静
电话:0372-3329195
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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