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长兴县体育中心(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3071686870279
三、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长兴县体育中心(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 2023年长兴县体育中心(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375266
数量: 1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激光训练测试仪、自行车类训练器材、击剑训练器材,具体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附表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
序号 | 品牌/厂家 | 产地 |
七、 申请理由: 目前我校使用的综合类训练器材中的激光训练测试仪、自行车类训练器材、击剑训练器材为日常训练必须品,使用量大,比赛需求多。而市场上针对自行车类训练器材、击剑训练器材主要使用法国、日本、意大利、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的产品,专业技术被国际、国内业内认可,产品质量有保障、使用安全性高,售后服务一流。目前国内专业自行车队、击剑队均使用此类进口产品,对队员技术提高有显著提升。通过近几年使用进口产品训练和参赛运动员成绩稳步提升,同时在省市和国内比赛中多次取得优异成绩,国内同类产品研发时间较晚,质量相对落后,各方面均无法与进口产品相比较,存在隐患,不利于竞技比赛中运动员更好的发挥比赛成绩。故拟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家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秦春节 | 高级实验师 | 浙江工业大学 |
程远 | 副研 | 浙江省农科院 |
周军 | 高工 | 杭州第一技师学院 |
刘鸣 | 高工 | 中国美院 |
舒身杰 | 律师 | 浙江龙剑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国外自行车类、击剑类高端竞赛型器材的各项指标的把控性、熟悉性、稳定性高、经久耐用,对少体校运动员竞技水平提升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上述器材产地在国内国际都有较高的认可度,且产品性能稳定,适合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和比赛,故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兴县体育中心(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联系人: 杨校长
联系电话:13666522181
传真:
地址: 长兴县雉城街道太湖中路170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余科
监管部门电话: 0572-6027789
传真: /
地址: 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附件信息:
进口设备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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