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物资(商品砼)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jdqj-04-2023-jc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祝勇恒1884385499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 物资(商品砼)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JDQJ-04-2023-JC008
发布时间: 2023-04-03 15:27:18
中铁 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 公司
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
物资 ( 商品砼 ) 二次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ZT JDQJ - 04 - 2023-JC008
1. 招标 条件
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已由北安市人民政府以北政土【2022】第007号、北政土【2022】第00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安市兴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具备招标条件,现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相关 规定进行商品砼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容
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北安市乌裕尔西大街南侧,本工程总用地面积55270㎡,总建筑面积108823.78㎡(地上总建筑面积86510.74㎡,地下总建筑面积22313.04㎡),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剪力墙体系,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抗震设防烈度6度,抗震等级4级,建筑防火类别为2类高层,耐火等级2级,包括3#楼、4#楼、5#楼、6#楼、11#楼、12#楼、13#楼、16#楼、17#楼、18#楼、19#楼、售楼处、垃圾转运间、门卫房、开闭所、地下车库:电气工程、消防电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抗震支架、消防水工程、建筑装饰工程。
2.3本次招标内容及包件如下:
3. 投标 人 基本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特种设备安拆、改造、维修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拟投标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3.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5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6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 人 具体资格要求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招标人,请于2023年4月08日12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将招标申请表(见附件一)、招标人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592999649@qq.com。招标机构核对信息无误后于2023年4月08日18时至20时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电子邮箱中。
由于其它(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停止本次招标,招标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3年4月13日17:00时前将扫描件发送招标机构电子邮箱,逾时发送的将不予受理。
4.3澄清截止时间:对招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组织机构将在2023年4月13日20:00前澄清。
5. 招标 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递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59号五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组织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
6.1 2023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59号五楼会议室,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7 . 联系方式
7.1招标组织机构名称: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59号
邮编:150020 联系人:祝勇恒 电话:18843854999
电子邮箱:592999649 @qq.com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附件2: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投标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选,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选,将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投标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招标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供应商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ZTJDQJ-04-2023-JC008
发布时间: 2023-04-03 15:27:18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JC008 | 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786.45 | 北安市乌裕大街政府南侧 | 王安琪亢守东 | 无 | 2023年3月至2021年11月 |
商品混凝土 | C15细石 | m3 | 980.55 |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3998.21 |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3453.73 |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368.96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61764.46 | ||||||
商品混凝土 | C30超流态混凝土 | m3 | 2239.07 |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685.34 |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303.28 | ||||||
合计: | 76580.05 |
序号 | 招标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供货业绩 | 履约信用 | 其他 | ||
1 | 商品砼 (JC008)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满足施工要求。 | 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 近三年内拟采购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等)(至少壹份供货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 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
备注: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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