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苏0505破11号(2021)苏0505破11号--翰博格--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亚军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7/26
公告正文
(2021)苏0505破11号(2021)苏0505破11号--翰博格--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关于苏州翰博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2021)苏0505破11号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1年6月11日受理苏州翰博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翰博格公司”)破产清算案,并于同日指定苏州华明联合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苏州翰博格公司需要遴选资产评估机构。经与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确认,向初步符合本次苏州翰博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遴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邀请函: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业名称:苏州翰博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5354556209D,法定代表人:李静,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注册时间: 2015-08-13,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横塘街道迎宾路20号,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化设备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企业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资产评估费用说明:

评估费用待评估标的物变现以后由管理人支付给评估机构。

二、评审方式

(一)遴选范围:

具备法定评估执业资格:入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名库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来从事与破产、清算相关的评估业务。

(二)入围名单:

由破产案件受理法院司法技术部门在指定信息平台发布公告,依据20216月15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印发的苏州法院关于破产案件选择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规定,管理人将组织评审,经管理人建议,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初步确定本次可以参与苏州翰博格公司案选任的评估机构名单。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评估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摇号确定

入选本次选任摇号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参加苏州翰博格公司现场评估机构遴选程序。管理人将根据现场遴选的结果,将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向人民法院报备。

三、工作内容

评估机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021年8月5日前2.向管理人提供资产变现时的相关专业性意见;3.协助管理人处理其他与评估、变价相关的工作。

本次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为以下1项:苏州翰博格公司名下存放在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停车楼内车牌号为苏E9NN60的小汽车1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评估机构,书面申报材料中请注明贵机构资质、规模、类似成功经验、承办本案的评估人员配置、预计评估期限、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人民法院遴选评定:

1.参加苏州翰博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项目建议书提交一式贰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报名方式

1、材料递送方式:如有意承接本案评估业务,请于2021726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3862398126@163.com,并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至苏州华明联合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2、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

3、联系人信息;李亚军 13862398126 邮箱:13862398126@163.com

4、报名截止时间:202172617:00

六、遴选时间

1、遴选时间:2021729下午1400

2、遴选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伟业路18号现代广场A座18

苏州翰博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19

附:1.受理破产的《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

3.管理人联系方式 张晓霞 189126903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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