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的公示
金额
92.9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xls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xls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秀洲区申请2022市本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主体发展类)项目汇总表 |
序号 | 镇、街道 | 政策类别 | 项目申报单位 | 补助标准 | 项目主要内容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1 | 王店镇 | 禾城好米评比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王店元五家庭农场 | 支持“禾城好米”振兴,市财政对评选出的金奖产品和优质奖产品分别给予1.5万元和1万元奖励。 | 金奖 | 1.5 |
2 | 新塍镇 | 禾城好米评比奖励 | 浙江禾天下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支持“禾城好米”振兴,市财政对评选出的金奖产品和优质奖产品分别给予1.5万元和1万元奖励。 | 优质奖 | 1 |
3 | 新塍镇 | 禾城好米评比奖励 | 浙江古禾烁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支持“禾城好米”振兴,市财政对评选出的金奖产品和优质奖产品分别给予1.5万元和1万元奖励。 | 金奖 | 1.5 |
4 | 油车港镇 | 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奖励 | 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 | 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市财政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农产发〔2021〕4号 | 25 |
5 | 王店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爱明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浙农字函〔2021〕920号 | 5 |
6 | 油车港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胜丰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7 | 王店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爱明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8 | 王江江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甸上人家生态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9 | 王江江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香水莲生态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0 | 王店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浙成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1 | 洪合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鑫悦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2 | 新塍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益丰生态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3 | 新塍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垚垚生态农场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4 | 王江江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华中粮油专业合作社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 10 |
15 | 王江江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进知莲藕营销专业合作社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 浙农字函〔2021〕910号 | 5 |
16 | 王江江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进知莲藕营销专业合作社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7 | 新塍镇 |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认定奖励 |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灵心稻渔种养专业合作社 | 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 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嘉农发(2021)77号 | 3 |
18 | 油车港镇 | 电商销售补助 | 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 | 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本地农产品,线上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 2021年天猫平台销售突破1亿元 | 10 |
19 | 高新区 | 电商销售补助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本地农产品,线上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市财政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 2021年京东等平台销售破1亿元 | 10 |
20 | 洪合镇 | 技术改造补助 | 浙江知丰食品有限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159.7636万元 | 23.9645 |
21 | 新塍镇 | 技术改造补助 | 浙江日月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85.2941万元 | 12.7941 |
22 | 新塍镇 | 技术改造补助 | 嘉兴市大运河生态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91.25万元 | 13.6875 |
23 | 油车港镇 | 技术改造补助 | 嘉兴市元和农产品有限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130.3602万元 | 19.554 |
24 | 油车港镇 | 技术改造补助 | 浙江乐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266.5223万元 | 39.9783 |
25 | 油车港镇 | 技术改造补助 | 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502.6412万元 | 75.3962 |
26 | 高新区 | 技术改造补助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对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字经济、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市财政对设备投资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 2021年技改投入637.4708万元 | 95.6206 |
27 | 王江江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星宇农场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高压迷雾打药设施系统1套,监控摄像头4套。项目计划投资143.34万元,核定投资140.6382万元 | 28.67 |
28 | 新塍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兰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智能臭氧雾化系统1套,视频监控1套(8枪1球),物联网数据采集器1套。项目计划投资46.5万元,核定投资44.961万元。 | 9.3 |
29 | 新塍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益丰生态农场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智能监控系统1套(枪机29个,球机2个),智能管道(臭氧杀菌)自动喷药系统1套,物联网数据采集、显示系统1套(传感器3台,led单色屏1台)。项目计划投资48.7385万元,核定投资45.8686万元。 | 9.63 |
30 | 王店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农锦源家庭农场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智能监控系统1套(枪机31个,球机1个),智能电动卷膜控制系统1套(摇膜机160套,侧膜机26套),物联网数据采集、显示系统1套(传感器5台,led单色屏1台),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升级(电子阀7套,智能灌溉控制箱1套)。项目计划投资103.4062万元,核定投资98.6326万元。 | 20.68 |
31 | 新塍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锦辉生态农场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智能监控系统1套(枪机30个,球机1个),电动卷膜系统1套(摇膜机84套,直膜机12套),物联网数据采集、显示系统1套(传感器2台,led单色屏1台)。项目计划投资56.6568万元,核定投资54.4419万元。 | 11.33 |
32 | 新塍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骏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智能监控系统1套(枪机26个,球机6个),智能电动卷膜控制系统1套(摇膜机254套,侧膜机32套),物联网数据采集、显示系统1套(传感器4台,led单色屏1台)。项目计划投资112.988万元,核定投资107.8262万元。 | 22.6 |
33 | 新塍镇 | 智慧农业建设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葡乐生态农场 | 市财政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物联网建设(生产设施除外)的,按建设投入金额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智能监控系统1套(枪机15个,球机3个),智能电动卷膜控制系统1套(摇膜机200套,侧膜机49套),物联网数据采集、显示系统1套(传感器4台,led单色屏1台)。项目计划投资92.9174万元,核定投资88.7923万元。 | 18.58 |
34 | 农水局 | 稻渔综合种养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农业种植业推广总站 | 对经营主体面积在100亩以上,三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主体,按稻渔综合种养实际面积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给予每亩2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防逃设施和田块平整开沟的成本投入,开挖沟坑总面积需严格控制在田块总面积的10%之内,粮食种植面积不得少于田块总面积的90%。 | 开展稻渔种养基础设施改造面积2492.402亩,改造内容包括稻田开挖、防逃设施建设等,区级验收均合格。 | 49.848 |
35 | 农水局 | 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补助 | 嘉兴市秀洲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 对养殖面积150亩(含)以下且新获评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主体,市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4万元、3万元。对集中连片面积150亩以上且新获评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主体,给予每亩300元的一次性补助。 | 共6家主体,面积2494亩,全部通过省级健康示范养殖场验收。 | 18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合计 | 568.6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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