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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扬州市重点水域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9/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扬州市重点水域防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申请单位:扬州市地方海事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轻型便携式收油机、堰式收油机
三、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2020年9月11日,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本次设备的采购,不涉及国家禁止性规定,在设备回收速率、彻底性效率、最大吃水深度、工作温度、容许最大固体垃圾颗粒材质、收油头重量等技术参数优于国产设备,建议采购进口设备。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性规定。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范丛山 |
专用设备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 |
吴建兴 |
专用设备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三研究所 |
3 |
赵小健 |
专用设备 |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
4 |
高加伦 |
专用设备 |
扬州泰利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
5 |
池元堂 |
法律服务 |
江苏油田 |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5:00(公示7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孙宏良 联系电话: 18051067071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4-87354586。
申请单位:扬州市地方海事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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