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8.3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yd-2023-081号
预算金额98.35万元
招标公司新乡新创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指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党子帛185673844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2
公告正文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YD-2023-08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8.357774 万元,招标人为新乡新创科技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总建筑面积约 126099.71㎡,建 设内容主要包括平原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学苑餐厅、俊甫书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以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或者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023 年以来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新成立企业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开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 同归档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 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 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5:00-17:00(北京时间)与代 理公司联系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提前与代理公司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
设计优化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新创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的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 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审批部门批准,现委托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优化咨询项目 二、项目编号:HNYD-2023-081 号
三、预算金额:983577.74 元
四、项目概况: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总建筑面积约 126099.71㎡,建
设内容主要包括平原实验室、生命科学学院、学苑餐厅、俊甫书院;
五、招标范围:对河南师范大学科技创新港项目一期四栋单体施工图设计提供全过程设计优 化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室外配套、总 图、基坑支护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性的优化建议并与设计院协商一致,将最终优化 成果形成审查报告书,且协助设计院按照审查报告书完成施工图修改并通过图纸审查单位的 审查;
六、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七、标段划分:1 个标段;
八、优化周期:自设计院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优化至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止,后期技术服务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九、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最终 技术成果需获得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设计单位认可。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或者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2023 年以来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函。(新成立企业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投标人在开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 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
同归档保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 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 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请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5:00-17:00(北京时间)与代理公司联系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提前与代理公司联系);
现场报名时,请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招标 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3.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4.文件费:300 元/本,(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计划进行开标会议的,将电话另行通知)
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结果公告查询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2 .现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新创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 1 号楼
联 系 人:李指江
联系电话:17656167070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 C 座 2605 室 联 系 人:党子帛
联系电话:18567384429
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新创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 1 号楼 联 系 人:李指江
电 话:176561670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 C 座 2605 室 联 系 人: 党子帛
电 话: 1856738442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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