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集成项目需求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前附表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按照吉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实时掌控加油站交易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纳税疑点,打击加油站偷税漏税行为。该平台实现全省数据集中,实时查询到目前分散在所有运营商的平台、分散在各级市州、县区的数据。同时,实现全省统一的加油站数据管理,利用税控器具等硬件,集成数据查询及数据分析。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目标:按照吉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全面集成全省加油站数据,从根本上杜绝“不带票”油品,落实构建能源市场法制体系重要精神,实时掌控交易数据,加强纳税评估,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在实现涉税数据监管的同时,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并建立应用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加油站监管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要求:中标方需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集成实施服务。
3.所需服务列表
(1)集成实施服务
(2)系统集成
(3)联调测试
(4)部署实施。
(5)系统上线所需的等保测评、代码审计、安全漏洞扫描等。
(6)集成实施服务概况:
4.平台运维
共2名驻场运维,其中应用指导岗1人,平台维护岗1人。
应用指导岗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是指保障省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局方各级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和修改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平台维护岗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与平台相关的软、硬件环境。对相关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进行监控问题处理。
5.基础设施
6.时间安排
(1)部署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部署工作。
(2)调试时间
在各厂商数据接入后60日内完成数据集成处理。
(3)终验时间
数据集成后15日内完成平台验收。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5)技术力量要求:
1)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3) 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4)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1.项目理解要求
(1)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集成服务的目标、功能及性能需求,准确把握涉及本项目系统集成及应用系统的业务特点、集成要求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的集成的各子部分,并对集成后的系统平台的各部分之间有序交互及如何更优的发挥整体效益进行设计与详细阐述。
(3)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硬件情况,并熟悉掌握涉及的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及用途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集成服务方案要求
(1)投标人应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描述所投入系统集成团队的组织结构及人员,应描述具备系统集成实施系统的能力;应描述集成实施的策略、管理、规程、流程等。上述内容描述合理、适宜、全面和高效。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方案,重点审核能否完成省局部署的统一数据管理平台各节点间的集成工作,能否实现各节点数据的有序交互,能否通过集成对接工作为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统一访问控制及数据集成服务,能否满足其他外部信息交换需求;方案描述切实合理的,服务响应级别高、管理范围合理有特色,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中标方需对本项目包含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具体如下:
1. 功能性需求
集成服务:
(1)需求调研及方案规划
主要工作内容:调研沟通数据对接需求和方式;制定数据对接的策略、测试、联调方案;制定接口应用部署实施方案;制定性能压力测试方案。
(2)系统集成
主要工作内容:各项数据对接工作;根据数据对接情况,对相关功能进行调整适配,其中应用功能包括:
1)业务查询:通过售油/进油明细、异常数据、风险企业、一户式等数据统计,支持对加油站日常交易与税务数据查询查。
2)统计分析:通过加油站日报表、月报表、区域销售的统计,支持进销存、税收统计分析,实现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经营数据分析。
3)预警分析: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税收预警、企业风险预警等功能。
(3)联调测试
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接口联调工作;完成数据接口测试工作。
(4)部署实施。
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接口应用搭建、调优、安全补丁等工作。
(5)系统上线需进行等保测评、代码审计、安全漏洞扫描。
(6)集成实施服务概况:
加油站数据集成服务:完成全省各厂商系统间的数据对接集成,包括两类数据集成:
加油站采集数据集成:完成分散在所有运营商的平台、分散在各级市州、县区的数据的对接集成工作,实现全省采集数据的统一访问;
与外部信息交换系统业务数据对接集成:集成申报、发票、企业工商信息等数据,实现采集数据与税务数据的比对。
各类数据集成后,通过清洗、转换、匹配、汇总、归集等环节处理,形成全局统一、全面共享的“数据资产”,进行有序的层次化组织,按照低阶、高阶进行分类主题化内聚,形成主题库,为以下数据进一步的挖掘和利用提供基础。
加油站数据管理服务:
通过对加油站进销项数据构建数据分析模型,实现税局对加油站企业的智能监管和事前风险预警,使得税局能正确掌握加油站油品进销情况,最大程度的避免加油站的偷税漏税行为。主要功能模块包括:
业务查询:支持对售油明细、进油明细、异常数据、风险企业、一户式等的查询,支持多条件筛选查询。
统计分析:支持对加油站日报表、月报表、区域销售的统计,支持税收数据分析;进销存统计分析;辖区内年累计、月累计销售量、销售额、进油量,以及不同区域经营数据占比的分析。
预警分析:支持预警规则设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税收预警、企业风险预警等功能。
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集成: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与税务局现有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税务干部使用的统一登录。
数据存储服务:为保障数据安全性,以及与税务局业务数据对接,更好的完成数据比对分析,采用将数据存储在税局内部的模式,硬件资源需保障其平稳运行。
2. 非功能性需求:
按照本业务技术需求升级拓展后的系统,须满足以下非功能性需求。
(1)可扩展性
在设计上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界面的改变、业务实体变化、业务流程变化、规则的改变、代码改变等),应尽可能的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2)易用性
业务功能界面风格应合理,操作流程简单;
(3)可靠性
对系统进行改进维护或升级的时间内,系统应不受任何单点故障的影响。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安全及保密要求
项目合同期内,中标方要严格遵守局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中标方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岗位要求
1.技术指导岗
(1)系统集成
对该次系统集成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案;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集成事项;负责全程跟踪集成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集成的最优方案;对系统集成中发生的对接问题及时联系系统原承建单位沟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局方负责人汇报进展情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数据集成的安全管理;做好数据集成的性能管理;针对系统集成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主机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掌握省局系统集成的总体流程与要求。
(2)系统保障
对省局面临的问题与要解决的目标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集成的数据完成应用系统的上线工作;对系统试运行过程中的缺陷问题及时寻求解决方案并解决;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平台日常版本运行保障;针对集成到平台的数据进行维护;针对与平台对接的系统进行定时监控;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
2.应用指导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向技术指导岗反馈寻求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熟悉应用信息系统的操作、业务运作流程,以及软件功能;熟悉事件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3.平台维护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对系统缺陷问题及时联系技术指导岗寻求解决方案,及时向局方汇报进展情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运维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日常版本升级,具备系统设置简单调优能力;针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主机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
(三)系统集成服务工作要求
1.系统集成工作要求
系统集成的工作主要是指按省税务局要求,保障在规定时间能将省级加油站数据集成统一并存储至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保障数据的统一性、正确性、完整性。同时,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功能正常上线运行;保障平台运行平稳。
(1)业务数据集成问题处理:
对接厂商对数据集成的接口方法不了解或未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造成集成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系统集成技术人员将通过多种方式与对接厂商技术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制定统一有效的集成方案,并进行集成调试,最终完成集成工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2)平台系统集成问题处理:
包括平台系统错误和平台系统优化,如软件处理方式与实际的业务处理方式不符或者软件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等等。应用平台版本由中标单位总体维护,当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并确认是平台系统错误或集成问题后,应向用户给出临时解决办法,并将问题提交给平台技术人员与系统集成人员。由平台技术人员和系统集成人员共同确认后,根据情况共同制定处理方案解决。
2.系统运维工作要求
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上线以后的技术支持服务,包含2名驻场人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日常维护
平台的日常维护主要是指保障省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局方各级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和修改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A.操作类问题处理:
操作人员对平台业务的基本操作和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造成业务处理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应用指导人员将通过电话指导操作人员完成操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B.业务问题处理:
应用指导人员首先要记录问题的内容、提出人及联系方式,经确认是当前未能明确的业务问题时,转发给平台技术负责人,经技术负责人共同确认解决方案并反馈后,应用指导人员通过电话等反馈给问题提交人。
(2)运行环境维护
包括本合同期内与平台相关的软、硬件环境。对相关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进行监控问题处理。
A.主机日常维护:
主机监控指标(CPU利用率、磁盘I/O等)及正常范围。维护人员每日对主机进行定时采样并记录;当维护人员发现可能影响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平台维护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局方同意后进行维护;维护人员按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备份。
B.数据库日常维护:
定期对应用平台的数据库各部分(包括:实例状况、日志、表空间、文件空间、监听)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定期收集反映数据库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数据库运行效率;当发现可能影响应用信息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局方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运维技术人员提交停机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局方负责人同意后,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调整数据库,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按时检查数据备份情况,保证数据备份完整可用,以备紧急情况下对系统的快速恢复,并配合局方做好应用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恢复演练工作;数据库实例的安装、升级等其他日常性维护工作。
C.系统故障处理:
当平台出现程序错误或运行环境故障时,平台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通知局方,详细描述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发生原因以及建议的解决办法,首先保证系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基本运行。属于硬件发生故障、系统软件本身问题等原因的,由局方协助共同分析解决。投标人应确保对每一次故障进行记录存档,对所涉及到的故障描述清晰、原因明确、解决办法切实合理。故障判断时,涉及到第三方故障原因的,投标人应通过局方协调第三方公司,以便明确原因、避免故障的重复发生。
(四)人员变动要求
中标方合同期内,投标时所列人员如有变化,需提前一个月向用户方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在确认不影响运维工作的情况下,经局方许可后,方可调换人员。并保证一段时间的并行转换期。
(五)考核要求
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相关应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接受采购方的定期考核,并承诺接受采购方考核要求。对采购方提出的按照考核成绩与合同款项支付挂钩的安排不提出异议。
(六)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集成系统一旦有紧急事件发生,中标方应立即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填写应用信息系统故障排查任务单。若发生重大事项,故障恢复后要填写信息系统运行重大事项说明并上报吉林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重大事项且四小时未能解决的,扣减服务方1%的服务费用。因系统监控、风险排查不到位或运维人员操作不当引发的重大事项,扣减服务方1%的服务费用。全年连续两次发生重大事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减全年5%的服务费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并扣减全年5%的服务费用。
信息系统重大事项是指出现业务阻断、系统停机等的情况,或者出现重大安全事件,以及引发负面舆情、法定或重点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问题。
五、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系统集成服务结束15日内,采购方对中标方的系统集成服务进行验收,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中标方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吉林省税务局各市(州)局工作时间,以及各数据集成厂商工作时间的差异,能够及时找到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及咨询,同时,实行5*8工作制,7*24小时保障系统运行,重点监控系统平台层面,并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一)过程监理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应按照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文档,并配合其工作。
1.项目启动阶段
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交开工报审文件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总体实施方案、实施进度、人员组织、质量保证等计划,配合监理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
实施前期,按照项目里程碑计划,提交需求、设计、集成、配置、测试、上线、验收、服务保障等相关方案和计划文档,提交服务保障相关的流程、规范、制度等文档,配合监理完成审核、修改、确认等工作。
实施过程中,及时提交项目汇报、各类计划跟踪表、各项实施和服务保障记录报告等,配合监理的跟踪与检查工作。
实施完毕,尽快汇总各阶段、各类测试记录、测试结果,形成测试报告;汇总各项服务记录和成果,形成服务报告,提交监理审核并完成签署。
3.项目验收阶段
提交各阶段验收申请以及全部交付物,配合监理完成审核、修改、确认工作。
(二)项目中期审议
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中期报告。在本项目建设进度或时间进度达到60%左右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参加中期报告审议会。按照会议审议情况,中标人需配合修改、完善中期报告,按需调整项目实施工作安排。
(三)验收资料审议要求
1.验收资料准备。验收之前,进行审议的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单位通知中标人、监理单位分别准备项目验收资料、监理报告。
2.验收资料提交。实施单位提交验收资料审议申请及验收资料、监理报告。
3.验收资料审议意见反馈。需求部门将相关职能部门审议意见反馈中标人。
(四)失信处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对存在以下行为的中标人进行失信认定并处罚。
1.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认定标准:违反税务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导致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未造成上述后果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2.运维服务质量评价上季度得分被扣减较多,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
认定标准:服务质量评价上季度得分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本季度未按承诺改进到位。
3.违反合同约定内容
认定标准:未按合同要求交付合格产品或服务,导致系统不能按时上线运行或系统阻断运行超过4小时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未造成上述后果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4.不配合监理工作或对监理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认定标准:不按监理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或其他不配合监理工作的,对监理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5.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认定标准:存在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的。
6.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
认定标准:竞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恶意投标的。
7.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认定标准: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售硬件、软件、服务或进行其他变相收费的。
(五)项目监理要求
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各阶段配合监理开展相应工作,按照监理工作需要免费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主动开展系统等保测评、系统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规避网络安全风险。对税务机关扫描系统漏洞,需在2个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申请。
(四)内控内生化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相关要求实行内控内生化管理,对系统操作、实施过程中各流程进行留痕、可控化管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5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1年 10月 25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 180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180 | ||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在全面集成省各加油站平台商数据及支撑系统数据的基础上,实现加油站涉税数据的有效集成与有序交互,并同步完成数据存储服务器采购,保障数据存储安全性与性能最大程度满足项目要求,同时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相关业务顺利开展。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部署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完成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的集成服务,包括集成实施服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数据存储服务器。其中集成实施服务实现加油站交易数据集成与税务局现有统一登录系统的集成,数据集成包括与联通、电信、石油、石化等厂商的平台数据集成;与税务业务数据如申报、发票、企业工商信息等数据的集成。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2021 年10 月29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R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项目联系人:冯全成;联系方式:0431-80500300/80500303 |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按照吉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要求建设全省统一的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实时掌控加油站交易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纳税疑点,打击加油站偷税漏税行为。该平台实现全省数据集中,实时查询到目前分散在所有运营商的平台、分散在各级市州、县区的数据。同时,实现全省统一的加油站数据管理,利用税控器具等硬件,集成数据查询及数据分析。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目标:按照吉林省成品油流通市场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全面集成全省加油站数据,从根本上杜绝“不带票”油品,落实构建能源市场法制体系重要精神,实时掌控交易数据,加强纳税评估,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在实现涉税数据监管的同时,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并建立应用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加油站监管业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实施要求:中标方需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集成实施服务。
3.所需服务列表
(1)集成实施服务
(2)系统集成
(3)联调测试
(4)部署实施。
(5)系统上线所需的等保测评、代码审计、安全漏洞扫描等。
(6)集成实施服务概况:
4.平台运维
共2名驻场运维,其中应用指导岗1人,平台维护岗1人。
应用指导岗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是指保障省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局方各级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和修改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平台维护岗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包括与平台相关的软、硬件环境。对相关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进行监控问题处理。
5.基础设施
序号 | 项目 | 配置描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服务器 | CPU:1路 Hygon 5285(2.5GHz/16C)内存:32GB 硬盘:2块480G SSDRaid控制器:支持穿透,RAID混合模式网卡:2千兆电口电源:(1+1)冗余电源服务:3年专业支持和关键任务: (7x24) 4小时上门服务 | 台 | 6 | |
2 | 服务器 | CPU:1路 Hygon 5285(2.5GHz/16C)内存:32GB 硬盘:3块480G SSDRaid控制器:支持穿透,RAID混合模式网卡:2千兆电口电源:(1+1)冗余电源服务:3年专业支持和关键任务: (7x24) 4小时上门服务 | 台 | 2 | |
3 | 服务器 | CPU:1路 Hygon 5285(2.5GHz/16C)内存:64GB 硬盘:3块480G SSDRaid控制器:支持穿透,RAID混合模式网卡:2千兆电口电源:(1+1)冗余电源服务:3年专业支持和关键任务: (7x24) 4小时上门服务 | 台 | 2 | 根据加油量级具体评估,主备模式 |
6.时间安排
(1)部署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部署工作。
(2)调试时间
在各厂商数据接入后60日内完成数据集成处理。
(3)终验时间
数据集成后15日内完成平台验收。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5)技术力量要求:
1)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3) 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4)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1.项目理解要求
(1)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集成服务的目标、功能及性能需求,准确把握涉及本项目系统集成及应用系统的业务特点、集成要求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的集成的各子部分,并对集成后的系统平台的各部分之间有序交互及如何更优的发挥整体效益进行设计与详细阐述。
(3)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硬件情况,并熟悉掌握涉及的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及用途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集成服务方案要求
(1)投标人应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描述所投入系统集成团队的组织结构及人员,应描述具备系统集成实施系统的能力;应描述集成实施的策略、管理、规程、流程等。上述内容描述合理、适宜、全面和高效。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系统集成服务方案,重点审核能否完成省局部署的统一数据管理平台各节点间的集成工作,能否实现各节点数据的有序交互,能否通过集成对接工作为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提供统一访问控制及数据集成服务,能否满足其他外部信息交换需求;方案描述切实合理的,服务响应级别高、管理范围合理有特色,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
三、项目需求
中标方需对本项目包含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系统集成和运维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 指标 种类 | 指标 名称 | 指标内容 | 是否需要证明 材料 |
数据集成服务 | ||||
1 | 加油站数据集成 | 1.完成分散在所有运营商的平台、分散在各级市州、县区的数据的对接集成工作,实现全省采集数据的统一访问;2. 集成数据清洗、处理、归集至平台存储;3. 业务数据监控;4. 数据集成问题处理;5. 集成测试联调;6.集成组成协调服务等。 | 是 | |
应用服务 | ||||
1 | 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 | 1.为吉林省税务局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功能,包括加油站数据管理、查询、分析;2. 维护系统平稳运行;3.为税务干部提供平台使用培训工作; | 是 | |
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 ||||
... | 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 1.维护系统平稳运行;2.协助业务人员提取和核对数据,3.系统软件日常运维及调优;4.环境部署及优化;5.对软件bug更新以及软件升级。 | 是 | |
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存储服务 | ||||
1 | 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存储服务 | 提供保障数据集成、数据存储与平台平稳运行的硬件资源。 | 是 |
1. 功能性需求
集成服务:
(1)需求调研及方案规划
主要工作内容:调研沟通数据对接需求和方式;制定数据对接的策略、测试、联调方案;制定接口应用部署实施方案;制定性能压力测试方案。
(2)系统集成
主要工作内容:各项数据对接工作;根据数据对接情况,对相关功能进行调整适配,其中应用功能包括:
1)业务查询:通过售油/进油明细、异常数据、风险企业、一户式等数据统计,支持对加油站日常交易与税务数据查询查。
2)统计分析:通过加油站日报表、月报表、区域销售的统计,支持进销存、税收统计分析,实现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经营数据分析。
3)预警分析: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税收预警、企业风险预警等功能。
(3)联调测试
主要工作内容:开展接口联调工作;完成数据接口测试工作。
(4)部署实施。
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接口应用搭建、调优、安全补丁等工作。
(5)系统上线需进行等保测评、代码审计、安全漏洞扫描。
(6)集成实施服务概况:
加油站数据集成服务:完成全省各厂商系统间的数据对接集成,包括两类数据集成:
加油站采集数据集成:完成分散在所有运营商的平台、分散在各级市州、县区的数据的对接集成工作,实现全省采集数据的统一访问;
与外部信息交换系统业务数据对接集成:集成申报、发票、企业工商信息等数据,实现采集数据与税务数据的比对。
各类数据集成后,通过清洗、转换、匹配、汇总、归集等环节处理,形成全局统一、全面共享的“数据资产”,进行有序的层次化组织,按照低阶、高阶进行分类主题化内聚,形成主题库,为以下数据进一步的挖掘和利用提供基础。
加油站数据管理服务:
通过对加油站进销项数据构建数据分析模型,实现税局对加油站企业的智能监管和事前风险预警,使得税局能正确掌握加油站油品进销情况,最大程度的避免加油站的偷税漏税行为。主要功能模块包括:
业务查询:支持对售油明细、进油明细、异常数据、风险企业、一户式等的查询,支持多条件筛选查询。
统计分析:支持对加油站日报表、月报表、区域销售的统计,支持税收数据分析;进销存统计分析;辖区内年累计、月累计销售量、销售额、进油量,以及不同区域经营数据占比的分析。
预警分析:支持预警规则设置,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税收预警、企业风险预警等功能。
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集成: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与税务局现有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税务干部使用的统一登录。
数据存储服务:为保障数据安全性,以及与税务局业务数据对接,更好的完成数据比对分析,采用将数据存储在税局内部的模式,硬件资源需保障其平稳运行。
2. 非功能性需求:
按照本业务技术需求升级拓展后的系统,须满足以下非功能性需求。
(1)可扩展性
在设计上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界面的改变、业务实体变化、业务流程变化、规则的改变、代码改变等),应尽可能的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2)易用性
业务功能界面风格应合理,操作流程简单;
(3)可靠性
对系统进行改进维护或升级的时间内,系统应不受任何单点故障的影响。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安全及保密要求
项目合同期内,中标方要严格遵守局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中标方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岗位要求
1.技术指导岗
(1)系统集成
对该次系统集成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案;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集成事项;负责全程跟踪集成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集成的最优方案;对系统集成中发生的对接问题及时联系系统原承建单位沟通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局方负责人汇报进展情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数据集成的安全管理;做好数据集成的性能管理;针对系统集成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主机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掌握省局系统集成的总体流程与要求。
(2)系统保障
对省局面临的问题与要解决的目标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集成的数据完成应用系统的上线工作;对系统试运行过程中的缺陷问题及时寻求解决方案并解决;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平台日常版本运行保障;针对集成到平台的数据进行维护;针对与平台对接的系统进行定时监控;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
2.应用指导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向技术指导岗反馈寻求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熟悉应用信息系统的操作、业务运作流程,以及软件功能;熟悉事件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3.平台维护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对系统缺陷问题及时联系技术指导岗寻求解决方案,及时向局方汇报进展情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运维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日常版本升级,具备系统设置简单调优能力;针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主机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
(三)系统集成服务工作要求
1.系统集成工作要求
系统集成的工作主要是指按省税务局要求,保障在规定时间能将省级加油站数据集成统一并存储至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保障数据的统一性、正确性、完整性。同时,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的业务系统功能正常上线运行;保障平台运行平稳。
(1)业务数据集成问题处理:
对接厂商对数据集成的接口方法不了解或未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造成集成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系统集成技术人员将通过多种方式与对接厂商技术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制定统一有效的集成方案,并进行集成调试,最终完成集成工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2)平台系统集成问题处理:
包括平台系统错误和平台系统优化,如软件处理方式与实际的业务处理方式不符或者软件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等等。应用平台版本由中标单位总体维护,当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并确认是平台系统错误或集成问题后,应向用户给出临时解决办法,并将问题提交给平台技术人员与系统集成人员。由平台技术人员和系统集成人员共同确认后,根据情况共同制定处理方案解决。
2.系统运维工作要求
提供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上线以后的技术支持服务,包含2名驻场人员,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平台日常维护
平台的日常维护主要是指保障省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正常运行而必须要做的日常保障性工作。局方各级平台用户在使用平台的过程中遇到影响使用的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运维工单形式向运维管理部门提出咨询和修改要求,运维技术人员根据反映的问题类型进行相应的处理。
A.操作类问题处理:
操作人员对平台业务的基本操作和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造成业务处理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应用指导人员将通过电话指导操作人员完成操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B.业务问题处理:
应用指导人员首先要记录问题的内容、提出人及联系方式,经确认是当前未能明确的业务问题时,转发给平台技术负责人,经技术负责人共同确认解决方案并反馈后,应用指导人员通过电话等反馈给问题提交人。
(2)运行环境维护
包括本合同期内与平台相关的软、硬件环境。对相关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进行监控问题处理。
A.主机日常维护:
主机监控指标(CPU利用率、磁盘I/O等)及正常范围。维护人员每日对主机进行定时采样并记录;当维护人员发现可能影响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平台维护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局方同意后进行维护;维护人员按要求对各类数据进行备份。
B.数据库日常维护:
定期对应用平台的数据库各部分(包括:实例状况、日志、表空间、文件空间、监听)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定期收集反映数据库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数据库运行效率;当发现可能影响应用信息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及时通知局方负责人。如需停机维护,由运维技术人员提交停机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工作计划,经局方负责人同意后,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调整数据库,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按时检查数据备份情况,保证数据备份完整可用,以备紧急情况下对系统的快速恢复,并配合局方做好应用信息系统灾备建设与恢复演练工作;数据库实例的安装、升级等其他日常性维护工作。
C.系统故障处理:
当平台出现程序错误或运行环境故障时,平台维护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通知局方,详细描述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发生原因以及建议的解决办法,首先保证系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基本运行。属于硬件发生故障、系统软件本身问题等原因的,由局方协助共同分析解决。投标人应确保对每一次故障进行记录存档,对所涉及到的故障描述清晰、原因明确、解决办法切实合理。故障判断时,涉及到第三方故障原因的,投标人应通过局方协调第三方公司,以便明确原因、避免故障的重复发生。
(四)人员变动要求
中标方合同期内,投标时所列人员如有变化,需提前一个月向用户方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在确认不影响运维工作的情况下,经局方许可后,方可调换人员。并保证一段时间的并行转换期。
(五)考核要求
中标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方相关应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接受采购方的定期考核,并承诺接受采购方考核要求。对采购方提出的按照考核成绩与合同款项支付挂钩的安排不提出异议。
(六)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集成系统一旦有紧急事件发生,中标方应立即逐级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填写应用信息系统故障排查任务单。若发生重大事项,故障恢复后要填写信息系统运行重大事项说明并上报吉林省税务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重大事项且四小时未能解决的,扣减服务方1%的服务费用。因系统监控、风险排查不到位或运维人员操作不当引发的重大事项,扣减服务方1%的服务费用。全年连续两次发生重大事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扣减全年5%的服务费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并扣减全年5%的服务费用。
信息系统重大事项是指出现业务阻断、系统停机等的情况,或者出现重大安全事件,以及引发负面舆情、法定或重点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的问题。
五、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系统集成服务结束15日内,采购方对中标方的系统集成服务进行验收,中标方需向采购方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编号 | 文档 | 说明 | 提交形式 |
1 | 项目合同及附件 | 无 | (1)扫描件,刻光盘 (2)纸质版1份 |
3 | 系统集成工作计划(含人员清单,各类活动安排) | 列出系统集成服务中包括的服务类型,服务人员的组织结构。 | 电子版,刻光盘 |
4 | 系统集成工作实施流程 | 各类系统集成活动的实施流程,如故障响应流程、问题处理流程。 | 电子版,刻光盘 |
5 | 系统集成工作量记录(实际发生) | 记录系统集成工作实际工作量的记录,如果没有相关记录,提供相关人员上下班打卡或同等记录。 | 电子版,刻光盘 |
9 | 系统集成问题记录 | 记录系统集成工作中处理的各种系统问题,如无详细记录,提供各类问题的大致数量供后续验证,或提供集成日志与系统运行日志。 | 电子版,刻光盘 |
10 | 巡检记录等系统集成过程当中的相关文档 | 相关巡检记录等其他开展系统集成活动时产生的记录。 | 电子版,刻光盘 |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中标方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吉林省税务局各市(州)局工作时间,以及各数据集成厂商工作时间的差异,能够及时找到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及咨询,同时,实行5*8工作制,7*24小时保障系统运行,重点监控系统平台层面,并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一)过程监理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应按照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文档,并配合其工作。
1.项目启动阶段
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提交开工报审文件及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总体实施方案、实施进度、人员组织、质量保证等计划,配合监理完成审核确认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
实施前期,按照项目里程碑计划,提交需求、设计、集成、配置、测试、上线、验收、服务保障等相关方案和计划文档,提交服务保障相关的流程、规范、制度等文档,配合监理完成审核、修改、确认等工作。
实施过程中,及时提交项目汇报、各类计划跟踪表、各项实施和服务保障记录报告等,配合监理的跟踪与检查工作。
实施完毕,尽快汇总各阶段、各类测试记录、测试结果,形成测试报告;汇总各项服务记录和成果,形成服务报告,提交监理审核并完成签署。
3.项目验收阶段
提交各阶段验收申请以及全部交付物,配合监理完成审核、修改、确认工作。
(二)项目中期审议
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中期报告。在本项目建设进度或时间进度达到60%左右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报告,参加中期报告审议会。按照会议审议情况,中标人需配合修改、完善中期报告,按需调整项目实施工作安排。
(三)验收资料审议要求
1.验收资料准备。验收之前,进行审议的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单位通知中标人、监理单位分别准备项目验收资料、监理报告。
2.验收资料提交。实施单位提交验收资料审议申请及验收资料、监理报告。
3.验收资料审议意见反馈。需求部门将相关职能部门审议意见反馈中标人。
(四)失信处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对存在以下行为的中标人进行失信认定并处罚。
1.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认定标准:违反税务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导致数据失窃或丢失、敏感信息泄露、主要业务系统瘫痪等网络安全事件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未造成上述后果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2.运维服务质量评价上季度得分被扣减较多,且未按承诺改进到位
认定标准:服务质量评价上季度得分被扣减5分(含5分)以上,且本季度未按承诺改进到位。
3.违反合同约定内容
认定标准:未按合同要求交付合格产品或服务,导致系统不能按时上线运行或系统阻断运行超过4小时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未造成上述后果的属于一般失信行为。
4.不配合监理工作或对监理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认定标准:不按监理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或其他不配合监理工作的,对监理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
5.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
认定标准:存在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的。
6.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
认定标准:竞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恶意投标的。
7.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
认定标准: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售硬件、软件、服务或进行其他变相收费的。
(五)项目监理要求
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各阶段配合监理开展相应工作,按照监理工作需要免费提供必要的支持。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主动开展系统等保测评、系统漏洞扫描和风险评估,规避网络安全风险。对税务机关扫描系统漏洞,需在2个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特殊情况需向相关部门报备申请。
(四)内控内生化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相关要求实行内控内生化管理,对系统操作、实施过程中各流程进行留痕、可控化管理。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5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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