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山镇17.89亩工业土地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山镇17.89亩工业土地
项目编号 | SWZC24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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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山镇17.89亩工业土地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转让方名称 |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标的名称 | 莱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山镇17.89亩工业土地 |
交易机构名称 |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394.87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2-04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熟知转让标的的现场及产权登记情况,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没有异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不能变更登记等相应风险,转让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和配合。 6.本次转让标的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7.标的踏勘联系人:卢炜玥,联系电话:0535-2731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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