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鹿口河(栖山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天
金额
2952.5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52.59万元
招标公司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孟凡凯13815392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0516-89670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6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鹿口河(栖山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口河(栖山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已由沛县经济发展局以沛经审发【2024】1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及部分镇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鹿口河(栖山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沛县栖山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拟对鹿口河(栖山段)生态缓冲带进行保护与修复,主要建设内容:1.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工程,包括鹿口河(栖山段)植挺水植物9481 m²、沉水植物4753 m²、 浮叶植物23806 m², 基底修复47789m³, 地形整理79200 m²,平整绿化场地41000m³, 铺设混凝土步道560 m², 建设景观展牌3处、景观小品1处、亲水平台2处、台阶1处等; 鹿口河支沟种植挺水植物24513平方米,基底修复73015立方米等。2.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工程,包括种植陆生植物乔木2110颗、灌木171株,种植灌木26881m²、绿篱4081m²、 草本植物88010m²等。3.滨河村庄生态湿地构建工程,包括种植垂柳100株、白蜡200株、乌柏350株,种植间距3—5m灌木600m², 基底修复5700m³, 地形整理10000m², 种植土回填4900m³, 建设生态堰坝4座、农田面源生态拦截 截污闸4座,埋设钢筋砼涵管总长度516米,撒放生态鱼类等;具体以实际工程量为准,确保满足招标人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2952.5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约 120 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工期为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00 日历天。在2025年5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其他: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货物采购、工程施工,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资质证书: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污水治理或生态修复或园林绿化工程或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投资总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或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合同无法体现投资额的以业主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原件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选派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
(1)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只需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证书) 。
(2)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人员要求:见评标办法。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þ数字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数字人民币账户汇出)、¨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至少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
①银行电汇及相关保函方式缴纳账户信息: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868
②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账户信息:
钱包ID:0022001326569706
钱包名称: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数字人民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数字人民币、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数字人民币缴纳凭证、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须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已延长)、银行担保的内容。
(3)银行保函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投标人应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相应位置上传清晰的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3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09时3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0.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辰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栖山镇 地址:沛县新城区检察院南门对过
邮编:221600 邮编:221600
联系人:孟凡凯 联系人:刘丽
电话:13815392689 电话:0516-8967019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ZBDLyangming@qq.com
2024 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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