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片区安置房周边13条市政道路提升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3-02-21 16:4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新店片区安置房周边13条市政道路提升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内容中“若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措施,致使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不能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文明施工费,并另行委托第三方完善文明施工设施,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并且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完善,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工程款中扣除。”条款内容予以删除,其余内容不变。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的内容中“(7)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完工程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其它施工单位承包,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清退离场并配合交接工作)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扣款等可累计计算。发包人有权从未付款项(含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款项(如有),如该扣除金额不足以补偿发包人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维权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公告费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则承包人仍应补足赔偿。”条款内容予以删除,其余内容不变。 三、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3年02月21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3年0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