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名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830,513.49 | 830513.49 | 14857 |
包名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B0801-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配备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需下载该附件,请先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