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RHJPJ2024-088)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ZRHJPJ2024-088
3、项目概述:
3.1采购内容:联网报警维保服务+联网报警维修服务。
3.2项目预算:
(1)设备维修按照实际费用结算,预期费用10万元/年(含税)。
(2)联网报警维保服务费金额以实际报警主机数量为准,网点每台报警主机每年收取服务费840元(目前80台报警主机,合计服务费6.72万元);自助设备每台报警主机每年收取服务费475元(目前66台报警主机,合计服务费3.135万元),维保服务费合计9.855万元/年(含税)。
两年总计费用为维修费10万元+维保费9.855万元=19.855万元*2年=39.71万元(含税)
3.3合同期限:拟定合同期限2年。
4、采购内容:
序号 | 对应项目 | 采购内容 | 含税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联网报警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联网报警设备维修 (2年内据实结算) | 20 | 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
联网报警维保服务费(2年) | 19.71 | |||
合计 | 39.71 |
5、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以及盘锦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科目出具的证明,“盘锦金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盘锦市唯一为金融等重点行业及单位提供联网报警系统服务平台的公司,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出采购,本项目拟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6、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盘锦金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
8、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2号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0427-2822667
邮 箱:285857063@qq.com
代理机构机构:中瑞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天龙机电汽配文化广场7-8号
邮 编:124010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27-3265699,1512433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