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1522201902000330
预算金额88万元
招标公司莘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聊城新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工15306358335
标书截止时间2019/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4
公告正文
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莘县公安局 地址:莘县政府街27号(莘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6357186396(莘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聊城新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市莘县(区)东鲁办事处号大安街东段路北 联系方式:15306358335二、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220190200033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刑事物证保全设备 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8.00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2月11日9时0分至2019年12月1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 3.方式:按以下步骤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第一步: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第二步:注册成功后,潜在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交纳标书费:标书费不接受现金,请将标书费电汇(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聊城新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路支行,账号:9150115082842050002206。第三步: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标书费交纳凭证扫描件,并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扫描件: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②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③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④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提供本单位政府社会保障资金征收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专用收据;注:【请将以上报名资料、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邮箱759931189@qq.com,并在邮件注明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建设项目标书费及联系人和电话】。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15345448335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四、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1日 至 2019年12月13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24日8时30分至2019年12月2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24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聊城新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306358335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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