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宁乡市四清等9座水闸设备采购(钢坝)(工程招标双备案)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易爱中
公告正文
供应商填写合同

一、合同书

买方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124MB1N2665XX

法定代表人:程志仁

住址:宁乡市城郊街道金亭路9号

卖方湖南国晟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易爱中

住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025号第016栋207-208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4QGAUN1C

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完成宁乡市四清等9座水闸设备采购(钢坝) 设备制造与安装,已接受湖南国晟建设有限公司(卖方名称,以下 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设备制造与安装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 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含税):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陆万陆仟伍佰伍拾伍元整?49665555.00元)(鉴于方已对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全面理解,同时方已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费用,钢坝成套设备不存在任何错项、漏项的费用增补,合同价款已总价包干)。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一式,正份、副本买方卖方各执正本副本份。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买方(盖单位章):宁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4 93

卖方(盖单位章):湖南国晟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

账户名称:湖南国晟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810000122718000001

2024 93



附件列表
  1. 宁乡市四清等9座水闸设备采购(钢坝) 中标通知书.pdf
  2. 宁乡市四清等9座水闸设备采购(钢坝).....合同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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