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陆仟元整
1)中标人负责产品送货、卸货并搬运到指定的场地,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项目中如涉及向电力局报备等其他配合的相关业务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与电力局对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货物应按照在买方确定的时间在买方所在地现场免费进行开箱、安装、调试,免费安装、免费配合调试及提供相应的专用工具,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技术指标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
4)在安装期间要注意成品保护,安装期间因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对买方建筑物、构筑物、环保、绿化等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项目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在安装过程中需明确一名现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标书中明确其身份,安全管理人员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7)在货物安装过程中如发生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派人员免费提供现场更换或维修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由中标人提供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耗材。所有设备按照要求组装、安装调试后,确保高压绝缘监测装置、除臭系统设备在泵站运行系统中能正常使用并稳定运行。
9)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10)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提供详细清单,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内容)、技术文档、培训文件(要求需培训的必须提供)、施工图纸(若有)等,移交采购人。
11)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内容涉及吊装、运输、维修、供货、安装调试等方面。
12)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总提供给采购方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设备安装记录表:详细内容包括以上项目的分项详细情况;工作的具体内容;设备及配件数量和型号;安装后检测效果及结论报告;安装日期。
b.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图片或视频文件。
c.货物清单、产品资料等。
(1) 水泵维修要求:要求在水泵维修完成后出具维修厂家的检测报告,经维修后水泵流量不低于原设计流量90%(报告中需注明试验实际流量、设计流量数据)。
(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吊出返厂维修,中标人在水泵吊出泵站运输前需进行水泵故障状况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设备吊出记录表中。若水泵在吊出运输之前未检测出其他故障但在返厂后和维修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其他故障,该故障维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应按照项目清单各分项内容,编制各分项工作具体的时间周期计划,内容涉及吊装、运输、维修、供货、安装调试等方面。
(3)采购人在水泵的维修过程中,为确保水泵维修质量,将派专人至维修地点察看水泵维修及大修情况,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维修的所有零、配件必须是正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确保安装调试后,设备能正常运行。
(5)水泵在实施维修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记录并汇总提供给采购方作为项目完成验收的依据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维修保养吊装记录表:内容应包括设备所在泵站名称、编号;设备型号及参数;故障现象;中标人及采购人双方负责人;吊装日期等信息
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详细内容包括以上项目维修前的分项详细情况;维修和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更换的电机、主轴、叶轮、轴承、机械密封数量及型号;维修后的效果及结论;维修日期及责任人
3)主要部件检查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信号保护装置、电缆及密封、定子、转子、电机及叶轮轴、所有轴承、机械及静态密封、叶轮、耐磨环、各类油品、),每台泵须出具维修前、后主要部件状况报告。
4)水泵大修需提供叶轮动平衡试验报告及整机检测报告,电机绝缘检测报告及结论。
5)水泵维修和基座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有步骤,必须提供有关图片或视频文件。
6)更换下来的大型零、部件应进行详细记录(如电机、主轴、叶轮、轴承、机械密封等),并随同维修后的水泵一同返回给采购人。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完工后,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交付检修报告和检测、预试报告。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验收要求按照长排中字【2020】14号《长沙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项目完工后,中标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交付检修报告和检测、预试报告。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