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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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PC(采购施工)总承包
—废酸处理站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已由永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永发改审字[2022]101号,项目代码:2203-620321-04-01-589663)批准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50%,贷款50%,招标人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废酸处理站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河西堡工业园。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在金昌市河西堡镇金川铜冶炼工艺技术提升项目现场新建一套1650m³/d含重金属的废酸处理站。
根据净化工段废酸水质指标采用以硫化氢气体为硫化剂的硫化工艺,脱除铜、砷等重金属。硫化氢尾气采用两级吸收。硫化氢气体采用硫氢化钠酸化法制备,反应副产的硫酸钠采用蒸发结晶系统析出。
2.1.3投资估算:约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36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设备与材料采购供货 、工程成套设备安装、施工管理 、工程调试与验收 、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项目。对成套设备的完整性、匹配的合理性、施工质量及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招标范围包括废酸处理站内硫化氢制备、废酸硫化反应装置、硫化氢尾气吸收、相关原辅材料(硫氢化钠、硫酸、液碱)储存配置及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阀门、防腐保温、钢结构(包括设备支撑、平台及护栏等)、电气、仪表和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投标方提供消防设计,招标方负责采购、施工。相关技术服务和设备及控制装置的调试、操作、维修培训等工程的全部工作。以及上述运输、装卸车、安装、管道标识、试压吹扫、机组试运行及性能试验,所有设备满水状态下72小时试运行、30天指标考核期通过后的24个月质保期,完成修补其由投标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同时承担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报检、验收及相关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水污染防治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分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分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施工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 投标人及拟派分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分包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3.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近5年( 2018年至今)具有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土建/机械/综合类 C证)。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设计人员专业齐全并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施工人员须配齐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
3.4其他
3.4.1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2信誉要求:近5年(2018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联合体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
4. 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18 时00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3-029)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6日前(截止时间7月6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8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5日9时00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 80 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31号
邮 编: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王科元13830599154、孔晓华18793608606
电子邮箱:1254706650@qq.com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光 15101922866、崔志斌 17793539606
电子邮件:cuizhibin2008@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