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梅溪湖?金茂湾2#、3#、4#、8#、6#栋精装修工程施工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喻宗雄151161311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7
公告正文
长沙梅溪湖?金茂湾2#、3#、4#、8#、6#栋精装修工程施工基本资格审查公告

1.招标条件

梅溪湖?金茂湾已由湘江新区以2018021号备案证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长沙乾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3#、4#、6#、8#栋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梅溪湖?金茂湾2#、3#、4#、8#、6#栋精装修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梅溪湖片区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1508.65㎡,其中2#栋建筑面积191.31㎡;3#栋商业建筑面积697.6㎡;4#栋商业建筑面积765.29㎡; 6#栋为地上43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42495.66㎡; 8#栋为地上47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37358.79㎡。

2.4 工程造价: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98亿元;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工期要求:抹灰工期90日历天,精装修工期2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9 招标范围:长沙梅溪湖?金茂湾2#、3#、4#、8#、6#栋精装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企业近3年(基本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6.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 年以上。

8.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如类似工程为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招标项目,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如类似工程为总包单位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总包单位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分包施工合同及总包单位的由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总包单位的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总包方、分包方、设计方、监理方、建设方五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13.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

4.2报名时间: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联系人:喻宗雄胡诗颖;联系方式:15116131134/13142126251。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原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5)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7)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8)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注:报名时投标人还须单独提交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不予退还),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没报名或报名未被接受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基本资格审查程序。

4.4 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5.资格审查

5.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5.2本项目入围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5.3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基本资格审查的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基本资格审查会议室,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屏幕(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基本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如需变更的,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前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湘江新区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通知,不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5.5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基本资格审查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出席。拒绝接受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审查时,审查委员会可按招标公告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审查资料提出质疑。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关于基本资格审查资料的书面澄清、说明、修改、补充文件。

5.6基本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原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且加盖了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凭证或银行保函;

6)省外施工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或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已登记的查询官网截图;

7)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

8)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

10)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12)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3)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本单位企业法人公章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5)投标人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保的证明;

16)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17)以投标人名义下发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

18)以投标人名义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注:1、基本资格审查时投标人还须提供以上证件、资料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并加盖投标人企业法人公章;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递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按不合格资格审查申请人(投标人)处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基本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户名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68250100100004451

6.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简称 “梅溪湖金茂湾”。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简称“梅溪湖金茂湾”,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7.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通知各合格投标人。

8.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湘建建 [2013]282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Ⅱ)”办法,其中投标报价采用附表6(1)计算得分,只计算投标总报价得分,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本项目须编制技术标,技术标为暗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ggzy.changsha. gov.cn/

10. 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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