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时用电工程磋商公告
金额
77.7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5101007754001103001
预算金额77.7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825-3180555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习女士028-623026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时用电 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5101007754001103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时用电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7.7325万元,招标人为遂宁 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时用电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时用电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 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六)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 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 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省外企业适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①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 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 baoming007@163.com”邮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收款二维码发送至该供应商电 子邮箱,供应商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 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 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所有责任(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当日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86号原市公安局第9栋第二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86号原市公安局第9栋第二层 七、其他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采 购人)委托,拟对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 时用电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 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5101007754001103001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二期)临 时用电工程 3.采购人: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地方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预算(人民币)777325.00元(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五 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 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六)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 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 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省外企业适用)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 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24日09:0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络获取。 ①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供应 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baoming007@163.com”邮箱,代理机构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收款二维码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箱,供应商支付磋商文件费用后将付 款凭证发送至邮箱,代理机构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本项目磋商文件发送至该供应商电子邮 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 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通过网上报名的报名资料 原件需在开标当日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 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 文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9月25日14:30至2024年9月25日15:0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和平西路186号原市公安局第9栋第二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宁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561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25-3180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栋A 704 联系人: 习女士 电 话: 028-6230269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叼催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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