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2年03月19日至2022年04月11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4869001001
招标编号:SSCSSC12210978
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工程名称: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鸿福西路、银龙路曲海大桥段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2030860400元
工程规模:(1)本工程由跨江通道两侧分别衔接鸿福西路和银龙路,北起万江大道,沿银龙路向南穿越东莞水道和曲海大桥,向南接鸿福西路,南至港口大道,主线总长度约1.8km,其中隧道全长约1.5km。隧道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隧道设计净高为5.0m,隧道主线双向 6车道;(2)全线附属设施设置雨水泵房4处,管理中心1处,设备用房1处。估算总投资(暂定)约203086.04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61341.29万元(工程规模及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发包范围:(1)工程勘察:包括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地籍测绘和物探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含水下地形)测量、地籍测绘(提供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用地报批等材料)、地下管线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察等。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工程设计: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的全过程总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道路、结构、建筑、桥梁、暖通、电气、照明、给排水、水工、绿化、交通、水上航标等专业工程)、基坑支护设计、概算编制,现场指导配合及验收和移交配合等后续服务。专项设计方案如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等须经过专项评审。若本项目后续采用EPC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设计工作只做到初步设计阶段。(3)中标人在初步设计阶段还应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并协助发包人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同时应依据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环保篇章,落实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措施,落实投资概算;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成果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审批,应视为本阶段工作完成。(4)中标人负责勘察、设计、环评及水保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等,以及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与(工程测量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与(工程测量甲级)与(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及设计资质:(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5 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 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1、勘察设计周期:勘察及设计周期1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勘察工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勘察成果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②初步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8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若本项目后续采用EPC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设计工作只做到初步设计阶段;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提交后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2、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移交之日止。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设计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4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2年04月11日0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3月1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11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段慧珍 0769-22819621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杜柱明 0769-22507555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第3.1款第(2)项规定的设计资质(完全符合设计资质的要求)成员担任资质成员;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个。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769-22411528,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2)、招标代理: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杜柱明,0769-22507555;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银丰路3号8楼。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招标附件如下:
附件名称 | 上传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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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福路-银龙路评标办法(0978).pdf.pdf | 2022-03-18 17:12:16.0 |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格式.doc.doc | 2022-03-18 16:34:48.0 |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zbs | 2022-03-18 17:03:51.0 |
评标程序附表.pdf.pdf | 2022-03-18 17:00:27.0 |
投标文件格式(0978).pdf.pdf | 2022-03-18 16:30:49.0 |
鸿福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电子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上网稿(0978).pdf.pdf | 2022-03-18 17:00:54.0 |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红线图.zip.zip | 2022-03-18 16:35:17.0 |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pdf.pdf | 2022-03-18 17:05: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