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中共简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简阳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和激励资金审计服务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62.3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20812020000266
预算金额65.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洁
招标代理机构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余老师028-27028359
中标公司四川万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德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62.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 |||
5120812020000266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中共简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简阳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和激励资金审计服务采购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1名:成都德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2名:四川万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3名: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4名: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静渝路48号1栋12层1225号;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1栋6楼601、602、603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3栋404号;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1栋2单元516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2485300.00元(其中:第1名成都德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51300.00元;第2名四川万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23700.00元;第3名四川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638400.00元;第4名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5719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别: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对我市2018、2019 年社区保障资金和激励资金的划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范围覆盖全市使用社区保障资金和激励资金的所有村(社区)(28个镇街和678个村(社区))服务期限:签定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王立华(组长)、赵结民、舒正前、朱丹、张勇(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不收取代理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公告发出后请中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以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30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送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逾期签订采购合同和逾期送达的采购合同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律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负责。2、根据《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中标(成交)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详见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或咨询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28-27028359。3、本项目招标编号:JYCG2020-050。4、疫情期间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本项目共有18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6、本项目中标日期:2020年7月30日。7、监督机构:简阳市财政局 电话:028-27224330。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中共简阳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 ||
地址: | 简阳市人民路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1839805701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印鳌路159号(东城新区市政府第二办公区,消防队旁)交易中心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28-2702835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洁 | ||
电话: | 1839805701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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