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DNA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海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DNA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X2023402
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DNA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35页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方式:在线下载领取 (供应商需将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3438880168@qq.com,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18941297001(如不致电,导致领取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并接收采购文件与回执单一份 。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购买采购文件汇款证明单(须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文档);
4.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原件;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版文档);
4.未提供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李清柱 0412-332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9号格林春天北门对面
联系方式:姜女士 0412-3363866 1894129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 0412-3363866 18941297001
海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DNA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ZX2023402
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2023年度DNA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4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35页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方式:在线下载领取 (供应商需将材料复印件盖好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3438880168@qq.com,扫描件要求字迹、画面清晰,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18941297001(如不致电,导致领取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并接收采购文件与回执单一份 。规定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邮件为准。资料仅限于领取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为准。材料包括:(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购买采购文件汇款证明单(须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海城市政府综合办公楼,正门上楼梯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提供:
1.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
2.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文档);
4.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原件;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版文档);
4.未提供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单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兴海大街176号
联系方式:李清柱 0412-3322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东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城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9号格林春天北门对面
联系方式:姜女士 0412-3363866 1894129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 0412-3363866 1894129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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