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崎0417-33550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为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暖房子”改造,对财专小区、江畔花园(永安新区)、国合滨江小区外墙保温及单元门窗等进行更换,改造建筑面积共154931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暖房子”改造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服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2日,共计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项目预算,该项目在实施阶段设计单位需无条件做好后续服务工作,进行全过程设计服务)。
7.本项目工程投资:1520.31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额425686.80元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节能规范和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设计负责人:[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2)投标单位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整改期限未满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5时00分至2023年06月12日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28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5、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 CA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姓名:
单位: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 6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5-2120533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吴崎、魏雪峰
联系电话:0417-3355061
电子邮箱:gxzbscb@163.com
异议联系人:李闯
异议联系人电话:0417-3355061
注:以上公告信息为发布时招标公告,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为准。
详细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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