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休宁县海阳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悦华府7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TQZB-2024-018
项目名称:休宁县海阳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3.5万元(一包5万元,二包8.5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一包:幽门螺旋杆菌测试仪1台;二包:中医适宜技术开展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次采购内容为医疗专用设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法匹配需求。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详见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内提供所投产品归属医疗器械类别的相关证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或二合一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日10点00分至2024年9月6日10点00分
地点: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悦华府715室)
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报名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递交至招标代理处获取询价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与开启
截止(开启)时间:2024年9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悦华府7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货物类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2个包
4.项目地点:休宁县海阳镇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询价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纸质标书投标及评标,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超时将不予接收。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价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询价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询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询价公告第八项内容)
8.本询价公告属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询价公告与询价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询价文件为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休宁县政务新区政府大楼2楼
联系方式:0559-7521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悦华府715室
联系方式:0559-2786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9-278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