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冷藏箱、医用低温箱、恒温恒湿柜招标公告
金额
11.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scdc20240929
预算金额11.2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工0755-2664985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自行采购,对医用冷藏箱、医用低温箱、恒温恒湿柜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医用冷藏箱、医用低温箱、恒温恒湿柜 ,项目编号NSCDC20240929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医用冷藏箱、医用低温箱、恒温恒湿柜 三台共计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元(¥112000.00)。
  3、医用冷藏箱、医用低温箱、恒温恒湿柜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4、医用冷藏箱、医用低温箱、恒温恒湿柜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
  5、报价要求
  (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二)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四)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
  6、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1.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给中标人。合同约定的设备全部送到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2.保密义务
  2.1.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所有信息都属于保密的内容,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3.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以上采购人支付时间是指采购人申请政府财政部门向中标人支付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部门审批等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拒绝或怠于履行合同义务。若因中标人提供的付款材料不齐或者不及时,后果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有权在支付价款时扣除中标人按照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和赔、补偿金。
  ★7、知识产权
  (一)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
  (二)除第三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除外,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复印件及由投标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医疗器械备案要求:
  ★(1)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如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投标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视为不响应);(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2)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在投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获得方法:2024年10月9日- 10月14日的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络方式(附上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sncdczwk@szns.gov.cn或邮寄到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室,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权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具备资格要求的,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予提供招标文件,资格审核通过,将会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四、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30时。投标文件可递交或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10月21日16:00时,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七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商路95号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5室,联系人:郑工  电话0755-26649854
  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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