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一条街(115)号门面房招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0117fczz2311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夏飞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一条街(115)号门面房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3-08-25 08:30:00 来源:江苏产权市场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项目名称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一条街(115)号门面房招租 项目编号 N0117FCZZ23113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5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9-0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句卓路东侧(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一条街)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商业用房 所在层数 1
租赁面积约(㎡) 65.00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先付后租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成交年租金的50%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临时占用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句容市句卓路东侧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一条街,临近句容市广电局、聚和园小区、曙光国际大酒店与句容市实验高级中学。
其他情况 水电、消防设施齐全;仅限于经营净水设备、无人机等科技产品、电脑维修销售公司等
评估情况 评估价 3559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5-30
评估机构 江苏天元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元) 3580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2163P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房地产招租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特别
告知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公告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为确保规范经营,乙方不得向校内经营,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出租前对该出租门面房朝向校内窗口的封闭整改。

四、租赁合同签约后,承租方承担门面房水电费用,采取单独计量办法(有独立水电表),甲方按乙方实际的水、电用量计数,以本地供电供水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核计,水电费为两月一交。

五、经营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不得向校内私开窗口经营。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私开窗口、向校内经营或传递物品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七、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九、房屋租赁用途:净水设备、无人机等科技产品、电脑维修销售公司等。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房屋租赁合同》详见公告附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体工商户(具有对公账户);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本次招租前三年内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或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过行政主管单位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一律不得参与本次招租。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招租的,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承租、经营资格,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五)经营服务范围限于净水设备、无人机等科技产品、电脑维修销售公司等。

(六)承租方在报名的同时需上交相关内容的承诺书(内容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的第5、6条。)

(七)意向承租方为企业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

(八)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经营方承担;

3. 承租方需对经营范围、销售产品质量、价格、服务做出承诺。其中必须承诺产品和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4.租赁期间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5.承诺服从学院的窗口改造要求:如有一楼面向校内的原窗口须进行改造,只留原窗口上部高度约30-40公分通风窗口,其余部分一律改造成墙面;改造后承租方不得对一楼面向校内窗口进行任何改变,不得对校内私设窗口经营或传递物品。

6.承诺将对承租门面房进行内部改造,服从学院要求,禁止在本门面房内使用罐装液化气。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d28532d-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b74cf4d8-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联系人:夏飞
联系电话:13952932115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08-25 08:30:00 至 2023-09-07 17:00:00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交易所(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交材料:

(一)承租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委托他人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适用于法人自行办理竞租事宜的情形),工商户经营者提供身份证正反面;

(三)承租承诺函原件(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企业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自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站截图),工商户提供1个月内个人征信报告;

(五)遵守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和“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中条款的承诺函(详见相关条目);

(六)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详见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和“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三、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五、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省产权交易所收取)。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4、(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承租方缴纳首月租金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yzn/cqjyzjjs/201507/t20150721_20699.html)执行。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pdf[https://cqjy.ejy365.com//upload/doc/2023/08/23/d67692a642f94928bae1c1be3ce68257.pdf]
承租承诺函.doc[https://cqjy.ejy365.com//upload/doc/2023/08/23/758aca30eccd4576a391b89b41f377d3.doc]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朱女士
咨询电话 025-83163360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其    他 传真:025-8316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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