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寿县连和家庭农场鸡场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384.7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4.75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艳峰0311-825187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安艳辉0311-8990888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灵寿县连和家庭农场鸡场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连和家庭农场鸡场建设项目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寿县连和家庭农场鸡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灵寿县连和家庭农场鸡场建设项目一标段; 工期:2025年1月底完工; 建设地点:灵寿县青同镇北贾良村; 最高限价:3847541.09元; 质量标准:合格;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四层笼养鸡舍3栋,饲料库1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承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0:00至2024-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24 09:00 ,地点为“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前,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中对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做出具体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在有关法律规定质疑期内提出质疑。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我单位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通过。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 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 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两个平台均需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河北CA,请及时办理),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单位:河北中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安艳辉;联系电话:0311-89908882。2.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任艳峰 电话:0311-8251878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69135999

电子邮箱:sjzlsgy@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灵寿县连和家庭农场鸡场建设项目一标段;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800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中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118号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任艳峰

联系人:

安艳辉

电话:

0311-82518788

电话:

0311-8990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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