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2023-n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0573-89268866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73-875022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工程设计 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S2023-N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工程设计已由海宁市发展与改革局以2306-330481-04-01-37736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南侧、新月路西侧,新建5万吨/日工业水厂一座以及配套取水泵站、取水管道及其他相关配套内容,总投资约3.18亿元。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优化设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设计优化、消防、网上审图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具体设计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图设计阶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施、结施、强电、水施、消防、室外附属、景观绿化、标识标线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BIM优化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等专业BIM建模,管线综合优化、全专业碰撞检查、重点部位模型效果等。施工期咨询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配合审计等相关服务。2.3设计服务期限:(1)方案设计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件;(3)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5)施工图及BIM优化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及BIM优化设计,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及BIM优化设计文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3.3企业类似业绩:2018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5万m3/d及以上的自来水厂设计业绩。3.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5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3.6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8日至2023年09月28日09: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nmai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注册)。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1207室)领取相关材料。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6)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7)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4.3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宁长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泰山村王蒋埭101号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邮编:314408邮编:3144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3-89268866电话:0573-87502271传真:/传真:0573-875011252023年09月08日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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