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 (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施工项目钢护筒采购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4
公告正文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施工项目

钢护筒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付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护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处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的东部,位于番禺区莲花山下珠江航道狮子洋与海心沙的西岸,与广州港新沙港区和东莞虎门港麻涌港区隔狮子洋相望。项目大致分为上、下河涌中的水工和河涌两岸的房建市政两部分内容。水工含沿岸水域清理、堤岸加固、疏浚、水上停船设施、休闲渔业平台和人行桥。房建市政含单体房屋改造装修及沿河涌两岸的给排水、电气、道路、园林,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计划采购内容为钢护筒。物资详情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番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莲花山渔港核心提升项目(上下涌避风锚地工程)施工现场,具体根据招标人实际施工需求,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暂定2025 3 1 ,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每批次的具体交货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采购通知单为准。

2.5质量标准: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标准: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或经营)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钢护筒供应的资金保障能力。

3.1.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4 供货业绩要求:需要具有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近三年的业绩。

3.1.5 履约信用要求:

a.投标人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人执行名单。

c.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6 投标人须为中交集体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iccec.cn/)注册通过的供应商。且投标供应商仅为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贸易商。

3.1.7 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1.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 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备注:番禺渔港项目钢护筒物资采购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715681607@qq.com。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5760-01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01 22 17 15 分至 2025 01 27 17 15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 01 22 17 15 分至 2025 01 27 17 15  分。投标人在上述日期内,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1000元(整标)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注明:番禺渔港项目钢护筒物资采购采购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715681607@qq.com,方便招标人在系统上确认收款,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账号:01-10-005760-01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2 14 1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