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b【2023】119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石狮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珊珊0595-28161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119号
项目名称: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民政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3】119号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超过预算的将视为无效标。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原件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1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魏珊珊,联系电话:0595-28161888,传真: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石狮市民政局(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601)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595-88716817。
十一、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原件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民政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601
联系方式:龚先生、0595-8871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魏珊珊、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珊珊
电 话: 0595-28161888
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119号
项目名称: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石狮市民政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3】119号
二、项目名称:石狮市民政局石狮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元),超过预算的将视为无效标。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原件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11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魏珊珊,联系电话:0595-28161888,传真: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石狮市民政局(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601)联系人:龚先生,联系电话:0595-88716817。
十一、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版)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并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提供交易登记卡原件给我司核对,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磋商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民政局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601
联系方式:龚先生、0595-8871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魏珊珊、0595-2816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珊珊
电 话: 0595-2816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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